实际上,孩子不单是家庭的财富,还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明天的生产者、开创者、市民和士兵。在孩子与家庭之间——尤其是无力照顾自己孩子的贫穷家庭,一大群第三者介入进来:慈善家、医师和政治家,他们决意要保护、教育和管束这些孩子。法国通过的第一条社会立法就以保护孩子为目的:1841年的法律规定了在工厂工作的时间。虽然这条立法实际上并没有太大的效果,但其象征x的和法律上的意义却非常大,因为它标志着从自由正义向社会正义的转变。
如何对待孩子的问题是一个公众生活与私人生活相遇,有时还会发生冲突的领域,这不仅是一个权力问题,而且还是知识的目标。这些知识是在19世纪最后三十多年由医师、心理学家和法
理学家发现的,而结果却自相矛盾:它们一方面加强了社会控制,一方面却使童年具有一种深不可测的特点。
18世纪末,莫厄曾把法国描述成一个很早就发现生育控制“令人苦恼的秘密”的国家,因为法国早期的人口出生率一直在下降。当时的技术不允许实行“计划”生育,但可以进行限制:出生率从1800年的下降到1910年的19%。人口统计学家对此困扰不已,于是将生育这种个人行为变成了“出生率”这样一个公众x问题。生育孩子是一种自主行为,但自由程度随地区和环境的不同而存在差别。据埃尔韦?勒布拉和埃马纽埃尔?托德称,这种差别是由家庭结构导致的家长意愿造成的。通常所强调的意识形态因素则要受到先前存在的模型影响。1861年,有三个出生率奇低的地区:诺曼底、阿坤廷和香巴尼,然而,每个地区导致低出生率的原因却各不相同。在阿坤廷,一个家庭只生一个或两个孩子是非常普通的,而在诺曼底,极端行为非常普遍,有许多夫妻不生孩子,也有许多夫妻因结婚25年生了9个以上的孩子而获科涅克奖。勒布拉和托德甚至还谈到了“神经质行为”。
私生子数量的增加使情况显得更加混乱,爱德华?肖特将其称为x解放的标志。而这种情况似乎有多种解释。勒布拉和托德将北部和东部地区与地中海南部进行了对比,在前一地区,许多私生子通过婚姻得到了认同,而在后一地区,男人只承认孩子而不与其母亲结婚。前者体现出两x更大的平等和女x更多的自由,而后者则体现出大家族至高无上的权威。
现在,我们已经不能从历史人口统计中得到更多的东西了,而只能指出问题的复杂x,即使是确凿的事实也是如此,更何况是建议x的解释。勒布拉所说的“繁殖秘史”其实是一大堆自相矛盾的理论,其中充斥着社会学、生物学和意识形态决定论,甚至将孩子的出生最终解释成是“父母决定”的结果。另外,在意识形态因素中,个人主义“灾难”也被多次提及,女权主义则经常被看作是个人主义一种极为粗糙的形式。
父母与孩子(2)
父母在床上所做的决定使两x及爱情中最为隐私的东西暴露在我们面前。毫不奇怪,事实是难以捉摸的,当婚床的秘密被时间流逝和父母及子女的沉默掩盖时尤其如此。很少有孩子知道,自己的出生是一种偶然还是出于真正的需要。
但不管如何,结婚的平均年龄在下降,出生率也在下降。无疑,不要孩子的决定来自于一种抚养孩子意味着什么的意识。人们比以前更加悉心地照顾、娇惯和爱护孩子,但孩子的数量减少了。生育是如何控制的人们无从知晓。有些夫妻除了节制以外没有采取任何控制措施;为了避免怀孕,妇女经常“失足摔倒”。中断将决定权j给了男人,他负有“额外小心”的责任。在富裕的家庭,人们更多地依靠一些从英国或妓院引入的技术,其中之一便是冲洗,这需要源源不断的水源,还产生了妇女洁净器——据说曾因不雅而推迟生产。1906年,自由派的新马尔萨斯主义者想把生育控制技术教给无产阶级妇女,于是打出了这样的口号:“女同胞们,要学会想做母亲时再做!”并散发避孕套和吸水海绵。他们的宣传经常激怒妇女,对于她们来说,这是不可能的要求,她们对这种g预私人事务的做法极为震惊。一旦发生意外,许多妇女宁可选择流产。流产变得越来越普遍,尤其是城市中已经有几个孩子的妇女;到20世纪之j,流产似乎被作为避孕的一种方法来使用。安格斯?麦克拉仁将流产视为社会底层女权主义的一种体现,或者至少也是不愿生产或杀婴的妇女意愿的体现,但这种观点是否正确呢?后一种观点在19世纪上半叶非常流行,但在第二帝国时期则被严厉打击(每年有上千起检举流产的事件发生),于是逐渐消亡了。然而,个别杀婴事件仍然不时出现,主要是一些乡村女佣,她们担心抚养私生子会受到歧视。
尽管生育控制技术在19世纪有所发展,避孕方式的缺点还是使“意外”经常发生。父母不想要的孩子如果生下来了,其未来便会面临极大危险,是被惨遭遗弃,还是被接收为家庭成员,只能由命运来决定了。
但是人们还是非常渴望拥有孩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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