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助的倚在他怀里,眼角瞄到罗迅也看过来,缓缓地低下头,苦涩的讲:“没…没什么事…我的腿,你也知道…”
所谓‘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甚凉风的娇羞’,最近一桌的某先生显然体会到其中妙处,热情的走来和秦颂一起扶我,嘴里讲:“你还好吧?不如到这边休息一下,我私人医生就在楼上,我叫他来给你看一看。”
如此捧场,不白费我演这一番。
秦颂不由分说的替我拒绝了这位捧场的某先生:“不好意思,他还有事。”
“叫医生看一看总没有坏处…”
我很配合秦颂的拒绝,往后退几步,‘焦急万分’的四处张望。茶餐厅中所有人都在看我,许多赤`裸裸ròu_yù目光,全不被我放在眼里,唯有与罗迅四目相接那刻,瞬时露出‘满心信赖’的甜蜜笑容。
罗迅放下杂志,大步向我走过来。将我搂入怀中的一瞬间,谁都比不上他的气势。
这就好比占有了最漂亮的猎物,是一项大涨面子的炫耀活动,尤其我还又崇拜又感激的看着这个猎手。这会儿罗迅心情有多好,看他肯亲手把我打横抱起走进电梯就能明白。
我柔弱的靠在他胸前,趁胜追击:“罗爷,对不起,我…我刚才给您丢人了…”
罗迅问:“怎么会摔了?”
我故意说的很含糊:“我…我的腿…”随后吸一口气,倔强的抬头对他笑,“没什么,就是一时没力气了,站不稳。”
罗迅抱着我的手臂忽然收紧,然后在我额上吻了一吻,十分歉疚似的。
我努力涨红了脸,未果。还好电梯到了十层,罗迅的脸真正能当卡刷,在房门前站了一站,虹膜检测通过,就进了套房。
我被小心翼翼放在床上,听罗迅对身后的秦颂讲:“你先回去,过两小时来接。”
房间里就剩我与罗迅两个人。
我按住胸口,‘痛苦不堪’低低咳两声,轻轻说:“罗爷,我想去洗个澡。”说完从床上爬起,却不小心碰到腰侧被他抽出的淤痕,倒吸一口凉气。
罗迅注视我的神色非常复杂,我一看就明白有戏,连忙倒回床上,假装疼的睁不开眼,皱着眉一声声喘:“啊…呜…”
他兀自挣扎半天,终于还是伸手为我揉开了腰侧淤血。
我咬着嘴唇,再疼都一声不吭。
罗迅讲:“你知道,我手劲大。”语气里很有几分后悔。
我缓缓睁开眼,满怀情意望向他,几分苦涩几分心酸,最后摇摇头,说:“不关罗爷的事,是我自己不好。”
罗迅手便是一停。
我黯然的推开他:“不麻烦罗爷了,我没事的。”等我收回手,他衣服已经沾上一片血迹。
罗迅立即抓过我的手,我装模做样的挣扎。越是不要人看,人就越是想要看,罗迅也不例外。可又有什么好看,也不是第一次血肉模糊成这样。我往床头缩一缩,抿着嘴与他对视。
“…回去。”罗迅叹气,“我叫小孟来给你看一看。”
我在心里给自己比个v,嘴上乖乖的说:“好。”其实恨不能指着他鼻子吼:现在才知道心疼后悔,若我不先哄得你开心、又故意博同情,连这点心疼后悔都赢不来。早一点对我好便没有这些事,怎么就不明白?
可恨罗迅听不到我心声。
这出戏我已达到目的,原该就此圆满落幕,没想到罗迅又开口:“我有事出门几天,你乖乖的,等你手好了我再回来。”
我心中一凛,细细观察他神情变化。
他眼神闪烁,不敢直视我,站起身来讲一句:“我还赶飞机,过两小时秦颂会来接你,你先休息。”这就走了。
我从口袋里摸出烟来抽,一口烟进去,闷得几乎吐血。我道他为何忽然约我出门、为何如此容易对我服软,原来在这里等着我。罗迅大概以为陪我骑马、哄得我开心了,便不会注意他离开几天是去会他那个‘重要的别人’,毕竟他总有事要忙。
可惜事难遂人愿,我并非他想象中不通世事的傻子…
我抽过一支烟,掏出手机打给秦颂:“秦哥,罗爷叫我回家找孟医生,麻烦你送我一趟可以吗?”
事到如今,我反而不着急了。
急又无用,我总不能真做一条狗,欢快的摇着尾巴追去罗迅身边,扒住他不许他去见别人。
回家路上遇到堵车,我干脆在车里睡了一觉。见到孟医生,他把我的手包扎成两只粽子,我也耐心的等他弄完。
一切结束,已是晚上九点。
我无视了面色古怪的秦颂和孟医生,平静的回房,打开电脑。我手机上有罗迅安的追踪器,他可时刻用手机查到我方位。反过来,我也可以用这个查到他在哪里,不必花大心力靠手机信号追踪,倒是方便了我。
只花十分钟,我就定位到他的准确位置:安大略的某家电影院。离la并不远,不知他特意飞那边看一场电影是为谁。
我上网搜安大略近日的新闻,一条条看下去。罗迅看上的人,不可能籍籍无名,且以他口味,必然是十几岁的华人少年。并不难找,很快就看到一张照片,照片上是昨天刚结束的全美数学竞赛第三名,自幼父母双亡,孤儿院出身,就读于安大略省某座私立高中。那家孤儿院一直有罗迅捐助,而他读的私立高中,正是罗迅去年赞助的那所。
去年。
真是好得很,从去年就开始,却能瞒我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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