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相爱十年为暗殇
苏念觉想起自己刚出校园找工作的那几年。
有一段时间也很惶恐。大学学过的那些东西都变成模糊不清的方块字,一到晚上就像热风一般拍在脸上。宿舍有姑娘出去考研,还有一些人家境殷实,并不着急找工作,而她只是一个没有背景没有能力的小透明,在这所普通的一本院校过着混吃等死的生活。未来——什么是未来呢?这个概念在她的脑海里,是空洞的,就像一张雪白雪白的纸。她想过撕开它,想过丢掉它,却从不知道该如何将它描绘成画卷。
也许现在也是一样。找工作、适应、坚持,然后在某个公司一直待着,每天跑跑腿干干活写写稿,然后一天就这样过去了。一天过去了,一年还会远吗?她没办法在生活里找到乐趣。她不像谢泠,谢泠聪明、果断、有勇气,唯独在感情的事上有些拎不清,但是,谢泠已经足够精彩了。
苏念觉咧着嘴,也不担心是否难看,“这座城市吧,很丰富的。想过干什么吗?”
郑安远的眼神莫测,“我大学学的是广告学。”
苏念觉愣了一下,“你喜欢?”
郑安远没说话。
“其实吧,我一个人待在这边也挺郁闷的,你看,周围不是钉子户就是一帮老头儿老太太。”苏念觉望着楼下,“也没什么不好,但是时间太久了,大概就会絮絮叨叨,和神经了一样。”
“我知道。”
“什么?”苏念觉没听懂他的意思。
“我有时候也觉得,我是个神经病。”他一字一顿地看着她,缓缓说道。
苏念觉莫名将佟晋与郑安远放在一起比较。佟晋是个看起来很正常的男人。他有房有车,有正当职业,相貌一般但端正,性格看起来开朗有分寸,但他对往事守口如瓶,甚至将她作为某种复制品以寻找慰藉;郑安远看起来是个不合群的男人。他消瘦、沉默寡言,是到陌生城市打拼的毛头小子,可能理想很丰满,现在却无比残酷,但他还带着小孩子的单纯,一些孩子特有的“中二”和幼稚。
苏念觉想,她大概不喜欢神经病这个词。和大多数人一样,她也渴望阳光温暖有质量的生活。她也畏惧寒冷和黑暗。
但她从来不是那样的人。
“郑安远啊......”苏念觉拍拍他的肩,“和姐喝点儿。”
郑安远第一次和一个陌生女人喝酒,看她用手机找了几首老歌循环播放,左手夹烟右手拿着酒罐儿,看起来落寞非常。
“以后你发达了,一定把这家给我装修装修。”她挠挠头,笑得无奈,“我现在觉得我是脑子被门夹了才选了这么个地方。”
郑安远觉得她应该是后悔了,后来他才想通,如果她真的后悔了,大概也不会一直待在这个地方。她讨厌的并不是这栋破旧的老楼,而是那种驱逐不了的陌生感。
第二天他起的很早,一个陌生人对他的热情和真诚让他觉得生活有了那么一些动力。只是在这座偌大的城市,找到一份体面而合适的工作并不是一件特别容易的事。
你哪个大学毕业的。
你什么学历。
有过工作经验吗。
你觉得你能胜任这份工作吗。
对以后的工作有什么计划吗。
谢谢,下一位。
谢谢,下位。
下位。
下位。
下位。
就这样,周而复始。
郑婉当初和苏念觉商量。他最多住三天就走。可是两人拖着拖着,郑安远就住了十几天。郑婉一听说弟弟没找到工作整个人都毛了,偷偷和苏念觉商量要来这边把人提溜回去。
“你当初找工作不也是这样吗?干吗不再给他一点机会呢?”
“念觉你不知道我们家的情况,我家就这一个儿子,他现在连工作没有,我爸妈都快急死了。”
“不如再和他商量一个吧,你直接过来他肯定抵触。”
两人又聊了几分钟,苏念觉搁下手机,一转身就看到站在门口的郑安远。
长得无聊的碎发,纯黑色似枪口黑黢黢的眼睛。
两人一时尴尬沉默。
郑安远突然转身走到另一间房间,“砰”一声关上了门。
苏念觉站在原地瞪眼睛,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她挠挠头发,没由来叹了一口气。
郑安远突然之间变得“无耻”起来。他没再出去找工作,只是待在房间打游戏,郑婉打电话过来就直接挂断,有一次还差点把手机摔烂。苏念觉猜想自己之前可能收留了一个假的同学弟弟,于是好不容易摩擦出的默契变得诡异起来。好在即使再不情愿,郑安远还是会在每天三顿饭的时候爬起来给苏念觉做饭,就像执行一个不得不完成的任务。
苏念觉的生活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工资该那样还那样,谢泠该那样也还那样,她自己呢,偶尔有点小纠结,不一会儿也就无所谓了。倒是天天窝在家里的郑安远,一眼看去瘦了好几斤肉,整个人麻木颓废,黑眼圈沉重,苏念觉突然十分害怕——她怕郑婉看到他这个样子会直接打死她。
就这样,她开始和郑安远持续拉锯战。虽然这样子看起来,郑安远真的不是一个好脾气的孩子,但好在他还记得她的收留之恩,也只是会在房间里发发牢骚,并且不多数时间不会将自己与家里人的事情牵涉在她的身上。
周六早上,苏念觉醒得很早,到卫生间上了一趟厕所,一边揉眼睛一边刷网页。网页大多很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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