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睿就着头灯,用亚当做饭的煤气炉烧了一壶热水。他示意亚当坐近一些,用兑好的温水和肥皂清洁亚当的伤口。化脓的伤口通常都不会很好看,更别提还在脚上捂了一天。鸿睿毫不介意,他的脸贴的很近,戴着眼镜和头灯,把亚当右脚每一个趾头,每一个角落都洗得干干净净。
“鸿睿,你……你让我自己来,好吗?”亚当仍然在试图说服鸿睿。
鸿睿从自己的洗漱包里拿出一把剪刀和镊子,在火上烘烤消毒,他说:“你要是没处理干净就会恶化,我这样看的比较清楚。亚当,你既然记得提醒我剪脚趾甲,怎么自己反而会忘了?”没有回应。
他抬头看亚当,亚当正弓着身体,试图把自己蜷入黑暗里。而即使在这样的光线下他也看清楚了亚当发红的耳朵。鸿睿突然就明白了。他把亚当的脚掌搁在自己的膝盖上,心生爱怜,俯身吻了吻他的脚背说:“亚当,你的脚一直都很漂亮,现在你也仍然很可爱。”
他洗干净手,把长入肉里面的那块指甲用镊子提起来,剪去。血流了出来,亚当一声也没哼。鸿睿挤干脓血再次清洗。他用纱布擦干净伤口后,把剩下的脚趾甲也一并修剪好。
亚当一言不发地让鸿睿把他没受伤的左脚也给洗干净,修整趾甲。鸿睿对他顺从的样子很是满意,但鸿睿能感觉到亚当正凝视着他,亚当的眼里有种光芒,有种难驯的野性,又有一种幼鹿般天真无邪的力量。那股热力能隔着空气一直传到他的皮肤上。
所以他一直都知道亚当频繁的凝视。亚当看着他的目光里充满渴望和热切。他原本以为年轻人的热情来得快去的也快。最多三个月之后,亚当就会趋于平静。他们现在已经在一起大半年了,而亚当从未停止过凝视他。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有什么仍然在吸引亚当那样看着他。
这个疑问终于在第二天得到了解答。
他们走过山谷,爬到另外一个山尖,对面是苏格兰延展开去的北部山脉。他们隔着山谷,面对着向南的山坡,之前站得远还不觉得,走进了一看才发现山脉上的植被并不是完全的绿色。阳光茂盛的地方长出了黄色秋草,其中还夹杂着紫色的石楠。山脉起伏,即使是同一个颜色也会因为地势变化呈现不同的色调。太阳高挂,下一秒钟,风把云吹过来遮住太阳。云朵在地表投下硕大的,持续移动的阴影。这是一副是精巧的,时时刻刻都在变化的艺术作品。
鸿睿站在风中,仔细欣赏了一会。亚当一言不发地站在他身边,似乎和他一起沉浸在自然之力中。
亚当看了一会,说:“鸿睿,我突然明白了你做菜的方式。你对味道层次和平衡的讲究真是登峰造极。你的菜就像是我们眼前这块土地一样,不同的色彩代表不同的风味,色彩的深浅对应味道浓淡,总体是和谐而优美的。不管天气如何,食客们总能品味到其中差异,普通人感觉到的少一些,专业的品尝到的丰富一些,只有你纵观全貌。你看待这个世界的方式,真是美丽极了。”
鸿睿骤然一惊,之前他觉得亚当洞悉了他,现在亚当完全解构了他。亚当那些长久的凝望,让他读懂了鸿睿。现在亚当明白了他的思维运作方式,有一天亚当将会了解他的过去,有一天亚当将能预测他的行为。把自己完全暴露给另一个人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亚当将会有能力伤害鸿睿。他脸上的表情出卖了他。亚当这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他有些慌乱,试图为他自己找些借口:“你曾说我所看到的是杜卡斯这个神像,我想要向你证明并不是那样的。我看到的是鸿睿这个人,我一开始就对你着迷,而现在我对你知道的越多,就越为你着迷……”
“亚当。”鸿睿叹息,吻住了亚当未说尽的话语。这个吻很轻,就连山风刮过人脸的力度都比这个吻要重。他捧着亚当的头,抵着另一个人的嘴唇轻声说:“你说我讲究平衡,但我的天平早就已经为你倾倒,连一丝的公正都没有了。”
亚当低低地笑了,明亮而又爽朗。他的心里也满是温柔地欢喜。他被了解,也在了解亚当,他被亚当喜爱,也喜爱亚当。快乐和痛苦之间只有一线之隔。只有他所喜爱的人,才可以真正地伤害他,然而也只有他所喜爱的人才能让为他带来快乐。
阳光洒在他们身上,暖洋洋的。他们在山顶上温柔地亲吻,并不觉得冷。此刻云顶上的天堂已在他们身边降落,等他推门而入。
*注一:亚当推荐的是j轻薄透气性好,但不如老牌布料gore-tex那么耐磨,防水性能也差一点。但是他俩不会在倾盆大雨里面走一整天,所以亚当不认为鸿睿需要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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