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但强森有自己的规定——他每月只接三个单子,一年三十六个,除此之外就是排队。
但对于喜欢强森手艺的人来说,就算排队要排个三四年,也不是难事。因为这家百年老店,不管时光怎么流逝,只要店在,就会永远提供修改服务。
所以,胖了瘦了都不是问题,强森永远不会让从店里出去的衣服成为摆设和垃圾。
“东方人很少有你这样的体格。”
强森伸出两条胳膊,拍了拍男人宽厚的肩膀,然后取下脖子上挂的皮尺,终于开始给男人量尺寸。量到胸围的时候,强森对上了这个男人的眼睛:“你真的不是混血?”
盛伯雍抬起手臂,方便强森的动作:“没有。我是土生土长的华国人。”
他本来只是出国赶几个工作,但考虑到沈鹤这段时间在f国某地的葡萄酒庄园里拍摄新戏,于是索性让回国出席法院判决的葛晖给自己接了新的海外工作。
这次的工作要在f国待上比较长的一段时间,正好给了他时不时去见沈鹤的机会。
“能受邀参加盛格雷特的东方脸孔很少,因为大部分的东方人他们的体格、长相都撑不起我们的定制服装。”强森让盛伯雍转了一圈,“你的体格很棒,长相也够立体。如果不是看过你的电影,我会以为你是哪位t台模特。”
“感谢你的夸奖。”盛伯雍笑了笑,看着摊在桌上的画册,随口问道,“强森,画册上的画是你们的服装?”
强森扭头看了眼,回道:“啊,是的。是这次盛格雷特服装节上要为模特制作的服装,等活动结束之后,如果有客人喜欢,我们会进行修改然后卖给客人。”末了,他又加了句,“这个不算在一年的订单份额里。”
听到强森后面的解释,盛伯雍顿时笑了。
强森的店里一年三十六个订单是他的店规,很少有特殊情况能让他松口多加一个。盛伯雍是慕名而来,并没有打算在今年内拿到衣服,但很显然,他随了强森的眼缘,竟然主动提出将会尽快为他做出衣服。
但,有一个请求。
就是希望盛伯雍能够在盛格雷特服装风情节上,作为特邀嘉宾,为他的百年老店做一回“代言”。
巴不得能在f国多待一段时间的大影帝,自然答应了这个请求。
“这件看起来不错。”量好了各项数据,盛伯雍低头,仔细翻阅起这些画册,“颜色、款式上都很好。”
强森把数据交代给自己的助理,闻声回头看向他指的画册:“这一件比较适合东方人。所以这次的模特,我打算邀请东方面孔。”看得出盛伯雍对这件衣服很有好感,但明显不是为自己在看,强森随口便问了句,“你想把这衣服送人?”
因为是手工缝制的服装,强森店里出去的每一件衣服都要经过本人的一次又一次试穿,才能做出最好的效果。有的时候第一眼看中,并不一定就适合。
“是我的一位朋友。”盛伯雍掏出手机,翻了张照片给强森,“他在附近拍摄电影。他的身材很好,我觉得会适合这款衣服。我想预定这一款,服装节结束后,请一定要帮我留下这件。”
强森看了眼照片。因为距离有些远,照片拍得不是特别清晰。
“我尽量留着,不过,盛,你是知道的,手工缝制的衣服一定要本人亲自试穿才能看出合不合适……”
“我知道。我会带他本人过来的。”
第112章重洋之外(中)
盛伯雍给强森看的那张照片。是几天前,他去剧组探班的时候偷拍的。
当时周围的人很疑惑,为什么关系这么好的两个华国人,偏偏要偷偷摸摸去拍对方的照片。但他们显然不知道,对于盛伯雍来说,偷拍沈鹤只是他的一个趣味而已。
照片因为偷拍的关系,并不是特别清楚。这点赖不了手机像素。但是沈鹤当时穿的衣服却是深刻的印在了盛伯雍的脑海里。
因为电影以中世纪欧洲为背景,沈鹤身上的衣服,也是十分具有中世纪风情。他所饰演的虽然是位酿酒师,却总是在工作之余,把自己弄得干干净净,而工作的时候,也格外的认真仔细。
因为他有着一头东方人特有的黑发,一双美丽的黑眼睛,他在这里的名字叫“霍安”。只是,酒庄里的人们都亲切地称呼他为“黑珍珠”。当然,不管他怎么解释“珍珠”这个名字在东方是给女孩用的,人们依然喊他“黑珍珠”。
“嘿,你真的不是女孩吗?”酒庄小主人红发约翰牵着矮脚马,走到了正在工作的霍安身旁,“简,你快看,这就是我们酒庄的黑珍珠,来自东方的黑珍珠。他多漂亮,一点也不像男孩。”
漂亮的女主角简穿着中世纪特有的裙子,坐在矮脚马上。她有着一头金色的卷发,长长的垂到腰间,脸上的妆容很淡,说话的时候眉头微微蹙起:“约翰,不可以说一个男孩漂亮,那不礼貌。”
“好吧,”约翰耸了耸肩膀,伸手一把搭住霍安的肩,把人拉到身边,“黑珍珠,我向你道歉,顺便为你介绍一下我们美丽的简。”
简微微低头,镜头推近,给了缓缓抬起头来的霍安一个特写。
那是简和霍安的第一次见面,透过那双黑珍珠一般的眼睛,少女简的模样烙下了印子。
“卡!”
威尔斯的声音透过喇叭对讲机一响,饰演约翰的演员乔治立刻推开了沈鹤,却很绅士地将坐在马背上的女演员琼斯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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