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豆早准备好了绳子,他白了眼邓琰,嘀咕道:「你又是谁?」
邓琰抓了抓后脑杓,笑得眉眼弯弯,露出一排小白牙,「我……我是从京城来的,帮我家主人来办事,路过九歌馆正好瞧见这人在此作祟。我素来侠义心肠,见不得这些人打家劫舍,因此从窗户外冲了进来。」
土豆狐疑的觑了一眼邓琰,哪有人自己夸自己的,脸皮也忒厚了呗。
邓琰目光掠过土豆,落在柳九九身上。这姑娘模样生得讨喜,是个福气相,不过这容貌比起后宫四妃……似乎没什么可比性,全然不是同一种类型。
柳九九招呼邓琰坐下,让糯米将桌上一筷未动的饭菜拿去热了,重新端上桌招待邓琰。
邓琰连日赶路皆以干粮充饥,这会儿吃了柳九九做的菜,味蕾犹如从地狱跨至天堂,用野菌炖的肘子可口甘鲜,肉菌入口俱化,肘肉放进嘴里一抿便轻轻化开,半点没有猪肘子的肥腻感。
柳九九双手交叠,下巴搁在手背上,仔细打量面前的俊朗少侠,「好吃吗?」
「好吃!」邓琰又挑了一块排骨放进嘴里,这一口咬下去同方才的软化糯口不同,而是不一样的酥脆感,甜脆轻薄的红糖裹着排骨,白齿一咬,爽脆多汁,不柴不腻,酸甜味适中开胃,加上芝麻提香,口感细腻丰富,没有半分调味料混合的突兀,糖醋排骨的汤汁呈糖稀色,他吃完排骨还不过瘾,端起盘子将汁水扒进米饭里拌匀。
由竹蒸笼蒸煮出来的米饭粒粒饱满,嚼之柔韧喷香,裹了糖醋排骨汤汁的米饭好吃到不行,邓琰连吃十碗,唇齿间被甜醋酱汁溢满,末了,他端着空碗回味无穷,望着柳九九问道:「九九姑娘,这排骨是谁的手艺?」
「我的,这糖醋排骨是我们九歌馆的招牌菜。」柳九九眨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望着邓琰,「怎么样?好吃吗?」
邓琰看着她那双漆黑清湛的双眸,这般近距离一瞧,这姑娘眼睛就跟黑葡萄似的,白嫩脸庞犹如刚出蒸笼的水晶包,看得他食欲大开。他将空碗递给糯米,「麻烦再来一碗!」
糯米接过空碗,转身时默默念了句,「十一碗,嘿,赚了。」
就这样,邓琰对着柳九九干吃了一碗白米饭。
邓琰第一次瞧见柳九九这种姑娘,这姑娘第一眼看着一般,第二眼看着挺讨喜,吃饱饭再看,奇了,怪有食欲的一张脸。
柳九九越瞧邓琰越喜欢,她就喜欢能吃的汉子。
邓琰完全符合她对未来夫婿的要求,英俊不凡并且能吃。近些年柳九九见过不少英俊男子,一个个吃得比麻雀少,嘴比金丝雀挑,譬如街口那个秀才,吃两口包子便擦嘴说饱了,难怪生得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再譬如王员外家的王公子,堪称柳州城第一俊男,可那位王公子吃饭斯文得就跟他长相似的。
这些男人个个条件都好,也有不少媒婆上门来替秀才、王公子等人向柳九九提过亲,全被柳九九给拒了,这要是日后成了亲,她做一桌子菜没人吃怎么办?
她爹从小教育她,养男人就得养他的胃,至于为什么要养男人的胃?柳九九的理解大概就是——不能浪费了自己的好手艺。
柳九九觉得邓琰挺好,长得俊,能吃,还能干吃一碗白米饭,大概也挺好养活的。
邓琰放下空碗,擦了一把嘴,掏出一锭银子搁置在桌上,冲着柳九九竖起大拇指,「柳姑娘,你做饭可比我媳妇儿做的好吃多了!」
「媳妇儿?」柳九九以为自己听错了。
邓琰揉着肚子,坐姿潇洒地长舒一口气,「我那媳妇儿一整个爷儿们性格,除了打……打架,啥也不会。」
柳九九扁嘴,「你有媳妇儿啦?」
邓琰点头,嘿嘿一笑,「儿子都快有了。」
柳九九的心「嘎砰」一声碎掉了,俊俏能吃的好男人飞了。
她低叹一声,手指在桌上敲了敲,「你吃了十一碗饭,这点银子不够。」
邓琰「啊」了一声,「你们这里的饭菜怎么比京城还贵?」说着又掏了两锭银子搁在桌上。「多的不用找了,今晚我在这里住下。」
看着糯米带着邓琰上客房,柳九九捧着脸发了会呆,有一种「好男人都有主」了的失落感,她觉得自己这辈子可能会……嫁不出去了。
嘤……好忧伤。
土豆从衙门回来,让柳九九和糯米端着板凳进厨房。
这些年土豆处事谨慎,这一次柳九九差点被割断脖子,他和糯米一颗心现在都还未放回去。他说:「小姐,反正咱们在柳州城生意也做不下去了,咱们换个地儿重开九歌馆,你觉得如何?」
柳九九坐在灶台前的板凳上,撑着下巴想了想,说:「不然……我们去京城吧?」
她很小的时候在京城住过,不过过去了那么多年,她对京城的印象已经淡了,如果不是因为周凌恒的提议,她或许不会想去京城重开九歌馆。
糯米和土豆面面相觑。
糯米道:「小姐,你忘记老爷临终前的嘱咐了吗?天下之大哪里都去得,唯独京城去不得。」
柳九九叉腰站起来,望着糯米,「我爹那不是担心遇上仇人吗?可已经过去那么多年,就算我杵在仇人面前他也未必认得。再者,兵不厌诈,仇人又怎会想到我们会回京城,他怕是早以为我在河里淹死了吧?」那年柳家遭难,她被仇人扔进湍急的河里,差点淹死。
土豆望着柳九九沉吟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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