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村的房子,和长乐路上别的老房子差不多,外表看上去还有点洋气,让人想入非非,但是里面已是破败不堪,楼梯肮脏,堆满了各家不舍得扔掉的杂物。走道上的玻璃破了,钢窗也已经锈死,关不严实了。公用厨房里到处是油污,邻居合用的厕所里散发着复杂的气味,又大又深的老式铸铁浴缸上,架着一条用旧了的洗衣板,当作洗脸时放脸盆的架子。而原来的洗脸池已经坏了,龙头都已经锈死了,池子里积满了灰尘和锈渍。一楼的客厅做了一家人家,一楼的书房做了另一家人家。楼上更是这样,间间原来的卧室,都住上了不同的人家。贝贝住在朝北的小间里。
贝贝像是从石头缝里爆出来的一样。他没有父母,没有兄弟姐妹,没有工作,长得比一般人要高,细长的,像女孩子一样秀丽。贝贝家也很特别,没有床。他将原来给佣人住的小房间,硬布置成一间小客厅的样子,勉强放下一张双人沙发和一张单人沙发。晚上,贝贝就睡在双人沙发上,将脚放在单人沙发上。他每天早上都将被褥收起来,放到一只木箱子里。然后,在那只木箱上罩一块绣了十字花的旧桌布,它就成了沙发前的茶几。他的二楼北间和其他的房间不一样,不是用的钢窗,而是普通的木头窗,他不想看到普通的木头窗,所以常年挂着白色的窗缦,把房间遮得很暗。在他的小房间里看不到吃饭桌子,也看不到碗橱和日常生活的零星用品,在油漆龟裂的门上,别人家挂洗脸毛巾和洗脚毛巾的地方,他倒挂着一枝自己用龙头细布做的玫瑰花,花瓣的边缘,象真正的玫瑰花那样卷曲着,听说,是贝贝用粗铁丝在煤气上烧红了,卷在布边上做成的。贝贝的房间象是个女人的香闺。
贝贝家的木箱子上,供着一只银制的高脚瓜子盘。那是贝贝家剩下的唯一一件东西,象狄更斯里的大卫。克伯菲尔在脖子上挂着的那个银链子。贝贝的生父是个商人,贝贝的母亲却是只得住在小公馆里的姨太太。解放时,他爸爸带着大公馆里的眷属逃到香港,没有通知贝贝的妈妈。贝贝的妈妈不甘心,自己想尽办法追到香港,从此将贝贝一个人留下。还是在贝贝家,范妮听到维尼叔叔也讲了一些乃乃的事,听说乃乃也在香港等了一阵子,等家里人设法申请出来,但爷爷没有提出申请,后来朗尼又出事了,乃乃便绝了念头,到美国去了。在家里,维尼叔叔从来不当着爷爷的面讲起乃乃,就是有时候不当心提到了,爷爷也从来不置一词。在贝贝舒适而感伤的家里,贝贝和维尼叔叔谈论着自己的妈妈,她们总是穿漂亮旗袍,用时髦的美国化妆品,不耐烦孩子,他们谈论她们,就象在谈论仙女。范妮还是在那里知道的,自己的乃乃喜欢在家里开舞会,穿一双金色镂空的高跟鞋,还有美国带回家的玻璃丝袜,后面有一条筋的。而贝贝的妈妈喜欢唱京戏,虽然是个姨太太,但她却是沪江大学英文系的毕业生。
在贝贝还没有发疯以前,维尼叔叔常带范妮去看他。他们把唱机的音量放在最小那一档,偷偷地放着唯一的一张唱片,1910年代在柏林流行的轻音乐。那支乐队里有一把多愁善感的小提琴,像蚊子一样唱着。贝贝给维尼叔叔看他的抽象画,他将瓶子画得象方块,高脚花瓶却象尖刀。维尼叔叔说自己是个英国风格的水彩画家,而贝贝说自己是个抽象派画家,比康定斯基走得更远,因为他们只知道康定斯基是抽象派画家,可看到的画,是康定斯基把蓝骑士画成一个模糊的小人,抽象得不那么厉害。贝贝觉得自己更抽象。维尼叔叔和贝贝一起挤着坐在沙发里,腿贴着腿,含情脉脉。他们以为范妮那么小,不会懂得他们,可是范妮就是懂了,没向谁打听过,自己就懂得他们是怎么回事了。而且,范妮后来还猜想到,维尼叔叔总带着她,是将她当个幌子。只是维尼叔叔不晓得范妮已经懂得了。范妮从小就不教自明,懂得要将自己看到的一切都放到心里,什么也不说。
范妮猜想,贝贝和维尼叔叔的关系里面,一定贝贝是更象女人那一方的。有一次,贝贝身上穿了一件自己用龙头细布做的衬衫,为了冒充是尼龙布的衬衫,他将缝纫机用的白线松松地在布上连了一遍,靠缝纫机线的硬度,让本来柔软的龙头细布微微隆起,给人尼龙布的感觉。贝贝穿了他的杰作见维尼叔叔,站在自家的门背后,象个女孩子一样含着笑,微微涨红了脸。
范妮总是在贝贝家的北窗里望着马路对面的红房子西餐馆,红色的墙就在门口的树影后面。人们在那里进进出出,那时,它是上海当时唯一没有关门的,有名的西餐馆。有一次,维尼叔叔和贝贝都流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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