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朝。
很多人听了我的名字以为我是个男的,实际上我是个百分之百的女的。我从小学起,一直到中学,再到大学,都在替我身边所有的人纠正错误,我义正言辞地告诉他们,我叫林朝,要读〃朝气蓬勃〃的〃朝〃的音,而不读王朝的朝的音。
我想过父亲之所以给我取这么个名字,是希望我永远都像初生的太阳,朝气蓬勃,积极向上,再说我的确也是早上出生的。据说在我出生前几分钟祖母做了个奇怪的梦,梦见我们家房顶上朝霞漫天,龙飞凤舞,异常漂亮,由此而断定我今后肯定衣食无忧,大富大贵。
小时候在祖母家玩,来了个脏巴啦唧的老头,说会看相兼算命。祖母连忙请他给我看了看,他捋了捋沾满油花的白胡须,说此女必定长命百岁,大富大贵。只可惜啊,也难逃命中的劫数!祖母急得连跺三寸金莲,忙问他有没有什么破解之法,脏老头拿出张类似于手纸的草纸,在上面画了几个圈圈叉叉,叫把此纸烧掉,化在开水里给我喝了,从此必定安然无恙。
就这样,我活活把那手纸给吃掉了。长大了我都还在为这件事情耿耿于怀呢,人家《红楼梦》里面破解劫数的办法是金锁要找块美玉来配,而我凭什么要吃草纸?
可我还是难逃劫数。我小学一年级时就学会了逃课,有一次被父亲抓住,让我跪了一整个晚上的搓衣板儿。所以我一直就特感谢发明洗衣机的,别人说什么是世间最伟大的发明我都说是狗p,唯有洗衣机,我觉得它的确是世界上最有用的发明。自从我们家有了洗衣机后,那块我老跪的搓衣板就消失了,弄得我特高兴,心想我要再错了我爸能把我扔洗衣机里转几圈还是怎么着呀!
我小学三年级时爬上了我们家院子里的那棵歪脖子树,掉了下来住了几个月的院;我小学六年级时给我同桌的男孩写情书,险些被我妈打折了腿;我从初中一年级起便暗恋我们班一男生直到高中毕业他考上了清华大学而我报北大落榜来到了四川;甚至连冯桥变成这样,我想也是我的错。
所以很早以前,我就得出了一结论:我不是淑女。
这是我所有的结论中唯一不是谬论的。我坚信,这绝对不是谬论。
后来朝晖再次醉酒后,有一首诗就是写我的:
她/向我走来/长发披肩/像仙女……她不能开口/她只应是只沉默的羔羊/一旦她开了口/那么/彗星必然撞上地球……
第一部分 冯桥回北京了 第4节 朝晖·沉默的羔羊
朝晖·沉默的羔羊
我问朝晖,冯桥这事儿到底是不是与我有关啊?为什么他妈老说是我害的他,其实我明白整个事情的经过与我一点点关系都没有,但是他妈为什么不明白?
朝晖安慰我,傻瓜,别什么事儿都往自个儿身上推了。
我说他妈的,等哪天抓到那个小贱人,不把她打得皮开r绽算我白活了。
冯桥吸毒这事,全是一个叫叶旖旎的成都女孩干的,他妈的一看名字乱七八糟的就知道人也乱七八糟的,没想到冯桥会栽她手里。冯桥跟叶旖旎分手后没几天就一发不可收拾了,当时我们就劝他,都说叶旖旎那样的女孩表面温柔似水,内心却狠得要命,心里架着把三尺长的匕首,千万不能相信。我还说冯桥你丫撑死了就一唐僧,而叶旖旎是那西天路上的女魔头。
不过冯桥自始就没听我的,始终跟叶旖旎打得热火朝天,直到分手后他才知道我是先知,我曾经说的话是真理儿,不过已经来不及了,他被毒品吞噬了,像被魔鬼缠上了一样。
起初只是听传闻,冯桥整天萎靡不振,哈欠连天,嗜睡如命,大伙儿以为他是失恋了处于苦闷之中,于是没有在意;后来渐渐地他们寝室同学发现他常常半夜里在床上发抖,大伙儿也以为他是失恋了没有女朋友所以在z慰,也没有在意;再后来发现他常常躲在厕所里半天不出来,他像对生活中的万事万物失去了兴趣,终于在一次寝室聚会时酒后他口吐了白沫,他们在他衣服的包里发现了海洛因,还有自己手卷的一合烟……
只可惜冯桥他妈不知道叶旖旎其人的存在,否则得让她看看什么才叫真正的妖精,要他妈看到了叶旖旎准回过头来说我是村儿姑或者柴火妞。那这小呢子也够惨,肯定全身上下都不够冯桥他妈来剥皮儿。
事情往往就是这样巧的,真正的罪魁祸首一直躲着不肯出来,却把我这个善良的人推上了砍头台,冯桥他妈一直以为冯桥的女朋友是我,就一口咬定我们分手后冯桥陷入了堕落,是我害的他,是我害他走上绝路的。
真是好笑。
北京的初秋吹起了风,路旁的树叶慢慢变黄了,一片片在半空中转着旋涡,又掉到了地上。秋天,这可是这个城市里最美丽的风景,只可惜略带了那么一点点单调。
我把手伸进朝晖衣服的袋里,朝晖抓着我的手,抓得紧紧的。从冯桥家里出来,一直走了很远,我们都没有说话,就这样走着。冯桥皮包骨头的那副模样还在我脑海里盘旋,我想朝晖也一样。兴许是刚才他哭多了,这会儿眼睛还红红的呢。
我说,朝晖,找个地儿玩玩吧?
朝晖叹了口气说咱俩还想到一块儿去了。
说吧,要不去颐和园划船吧,或者去香山也行,总之走远一点,越远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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