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之前,我花了不短的时间来思考未来的人生。
我要安安心心地过完我的下半生,我当时确实是那样的想。找个我爱也爱我的男人,不要那么出众,不要那么有钱,但要足够爱我,虽然不用那种把我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但至少能清楚地知道我是他老婆他不会跟别的女人勾勾搭搭。然后结婚生子,最好生对双胞胎,在家的时候我左手一个右手一个,出门的时候,他手上一个,我手上一个。对了,趁着年轻我应该早一点当上妈妈的,最好是在二十五岁之前就把自己嫁出去!说到这里的时候,你就知道那时候的我是多么的天真。
我年轻,而且长得还不算难看,在当时的我看来这个目标并不是特别难以实现。
上班的第二天就有人在打听我有没有男友。
“没有哦,帮我介绍一个呗……”,我展露着天真无害的笑容对好事者说。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有一个人会那么强势地走进我的世界,然后让我撕心裂肺地爱一场,最后又不得不离开。
那是个雨天,雨下得不大不小,我打着伞从公交车下来,像小鹿一般往公司所在的写字楼冲去,前脚刚进大门的时候,我做了一个充满了乡野气息的动作——把沾满了雨水与泥水的伞往身后使劲地一甩。
漆天南那天正好就在我身后,幸运地被那些带着泥浆的雨水击中,彼时的他,黑衣黑裤,里面是白衬衫外加红色花纹领带,一副即将觐见高管首富的职业装扮。
做完那个动作之后我浑然未觉,依旧步履匆匆地向电梯口奔去,才刚刚迈了一步,便看见对面的人在冲我笑,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我身后。
如果那一刻我没有回头的话,人生会不会是另外一个样子,后来我常常想起这个问题。
我回头了。
我看见一个比我高了许多的男人,站在我身后。
“丫头,有纸巾吗?”这是漆天南跟我说的第一句话,这句话在我此后的人生里被我无次地咀嚼,以至于有时我会突发奇想:如果在咽下人生的最后一口气的时候有人跟我说同样的话,我会不会立马回光返照再多支持五分钟呢?
我愣在那里,先是看了看手中的伞,然后又看了看他的脸,心里十分的诧异,一把伞怎么能积留这么多泥水呢?
我的包里没有纸巾,我从不用那玩意儿。
出于一种莫名的歉疚心理,我从包里掏出了手绢并递给了他,真的是手绢,在这人绝大部分人都习惯使用纸巾的年代,我依然固执而怪异地保持着使用手绢的习惯。那天我用的是一条淡蓝色格子的纯棉手绢。他毫不爱惜地用我心爱的手绢擦他的脸,很快地,我的干爽而干净的手绢被他蹂躏成了湿乎乎的抹布。
我正在纠结到底要不要他向要求物归原主的时候,他已经携带着我的蓝手绢从我身边擦肩而过,继而消失在走廓的尽头。很久很久之后,我在他豢养的那只雪纳瑞的窝里找到了那条手绢,哦,这是后话。
漆天南这个名字我是后来才听说的,据传闻说他正在和妻子打离婚官司,此人勾女功夫一流,阅女无数,许多女人讲起他的时候总是怀着咬牙切齿的爱意。
那个时候,我对这样的男人毫无概念,每每听到漆天南这个名字的时候,唯一的联想便是那条可怜的蓝手绢。
在新公司上班的第二个月,我认识了于钦。
于钦并不是我在a市认识的异性中条件最好的一个,但他是我见到过的最实在的男人。人有些木讷,但我知道木讷的另一个代名词就是老实,我需要一个爱我的老实人。再说他长得也不算难看,个子不是特别高,但配我足矣,我也不能指望找一个天塌下来就真能帮我顶着的高个儿男人。
虽然才二十三岁,但我已经懂得了什么叫颠沛流离。所谓颠沛流离,就是你知道你今天你会和这个人在一起而明天这个人就可能不在了,今天你还有钱去买一个盒饭而明天的早餐不知道在哪里。
于钦的老家在农村,虽然才二十五岁,但他的双亲已经日日不停地催着他早日成家了。
他追求女孩子的招术很老套,连面对面跟我直说的勇气都没有,倒是常常给我发短信。
“今天天气不错!”这是他经常发的内容。
每次看到这样的短信时我就想笑,最后一次,我恶作剧地把前一天收到的天气预报转发给他,然后说:是啊,我昨天就知道了。
他约我下班之后看电影,我答应了。
在电影院门口,我指着爆米花说:我要吃那个。他乐颠颠地去买了,只买了一个。
“你不吃?”我问他。
他摇头,然后说:我吃你的!
真是个呆小孩,我在心里叹气。
和于钦认识了差不多两个月的时候我才知道漆天南居然是他的上司。
有了yù_wàng就有变数
有一天晚上,于钦加班,我正好也走得晚,在好奇心驱使下,我从十二楼下到五楼,偷偷地溜进他的办公室。然后,我站在门口,扶着门框踮着脚跟远远地看于钦,然后在心里算计着该用什么方式吓他一大跳。
我没来得及吓他,因为有人吓到了我,在我捂着嘴偷笑的时候。
退后的时候,我的脚踩到了一个东西,我本能地回头去看,然后看到了一双的黑色的皮鞋,皮鞋的主人正带着揶揄看着我,我几乎想尖叫,那男人
喜欢单程爱情请大家收藏:(m.dmbook1.com),飞卢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