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出她的心事,问:“想不想回去看看,这儿离橡树街不远。”
牵着彼此的手,走在熟悉的街道上,路过曾让他丢脸的那家珠宝店时,他们相视一笑。火灾过后,橡树街的建筑大半都不一样了,只有橡果公园还在原处,那是他向她求婚的地方。
街道两旁有流浪歌手在表演,一个黑人男孩边唱着小曲边向路人推销唱片,熟悉的场景勾起了他们在街边摆摊、卖唱的回忆,他们不禁驻足观看。
落日余晖把天际烧得火红,他看时候不早了,便对正在观看表演她说:“我去寄信……”
“你说什么?”她问。路边的表演以及人群的欢呼掩盖了他大半声音。
他俯身在她耳畔说:“我去寄一封信,你在这里等我。”
她说好。
他一遍遍嘱咐她不要乱走,不要理会陌生人的搭讪,好像他要去很远的地方。其实邮筒就在对街的转角处,来回只要五分钟。
听到邮筒里一声闷响后,他抬眼看了看天空,每一朵云彩都染上金边,红蓝相映,遍布视野。不久,他就要和这个辉煌而绚丽的国家道别了,他将回到他的归属之地,他血脉的源头。
街的对面是他心爱的妻子的背影,她穿着婚纱娇笑的模样还留在脑中,也许就像那些诗人说的,我们对于一个国家、一个城市最终的记忆仅只是一个人、一件事。多年以后重新回想起来,美国依旧是个美好的地方,只因为遇到了她。
可是,命运每一次的出场都来得措手不及,当他被突然闪出的两个人白人劫走,街边的手风琴声越来越遥远,他震惊的同时,对那个仍留在人群中傻笑的女人生出些埋怨。她让他变傻了,竟忘记这个国家除了辉煌和绚丽,还有流淌在血液中的疯狂。
这一次,又要从哪里爬起。
车门打开,他被带进深巷里一所黄褐色的公寓楼,电梯在四楼停住。他看着头顶标牌上的数字不禁苦笑,这还真是不吉利。身后的打手很不客气地把他推进门。此时此刻他才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虚弱,从前可以以一敌三,现在连挣扎都费力。
客厅的左边是一排窗户,玻璃外的天色已经暗了。虽然身处险境,他第一个念头还是想着那女人的安全,她该不会笨到还在原地等他吧,她知道回去的路吧。
“唐先生。”
男人的声音唤回他的注意。坐在客厅另一边的沙发上的人正兴味盎然地看着他。
“还记得我吗?”男人说着,打了个响指。站在他身后的打手默默撤出。
“萨特先生。”他微笑。男人的长相普通,但鼻梁上金丝框眼镜和一身学者气质让人印象深刻,特别是在知道了他的黑道背景之后。
“保罗·萨特。”男人佯装随意地念出自己的名字,倒了两杯红酒,抬起头时极为突兀地咧嘴笑说,“很久不见。”与上扬的嘴角不协调的是镜框后圆睁的眼睛。
唐一路恭敬地点了点头:“很荣幸再次见到您。”低头的瞬间他迅速环视四周。
男人走到他身旁把一杯酒递给他,他接过,不动声色地说:“我妻子禁止我喝酒。”
“呵,你对你妻子还真是宠爱。”男人一只手放上他的肩膀,“住在东区,也是你妻子的主意?”
“与她无关,只是恰好这里有一所房子,很便宜。”他盯着男人汗毛密布的手背,紧握双拳,“我并不是要违背你的意思,实在是走投无路。我一直努力避免让我这么不堪的人再次出现在你的面前。”
“这点我相信,不过你应该再收敛一些。据说你非常潇洒地把我的手下揍了一顿?”
“我很抱歉。”
“抱歉?”男人微微倾斜过身子看着他道:“你变了。你的嚣张呢,你的不可一世呢,是什么让我们的‘黑色大丽花’变成了一只温和的食草动物?”
“如果我说是爱情,你信么。”他对上男人的眼睛,慵懒的目光中透着恰到好处的自信。
“我喜欢你这个眼神。”男人任凭他瞪着,突然凑近他的脖子用力嗅了几下,说,“我也喜欢你身上的味道。”
在男人做出下一个动作前,他迅速翻过酒杯,狠狠砸上他的镜框。
前行、受伤、再前行、再受伤,人一辈子所要经历的不过如此,只是受伤的程度不同,次数不一,而他是其中稍微倒霉的一个。
看酒瓶向他头上砸来的时候,他意识到这次是凶多吉少。就在昨天他还和她说过,只要能保住性命,其他都不在乎。可是他做不到!
用不知哪里迸发出的力量,他击退所有阻挠他的残暴的让人作呕的触手,千钧一发中,他把自己抛给了窗外的夜空。
风穿过身体每一个空隙,幻觉把时间拉长,地面是深渊,光在头顶渐行渐远。
落地的瞬间,他心疼地想——
那个傻瓜,又要哭了。
碰撞并没有想象中疼,他奇迹般地从上帝手中偷回一丝意识,他把这意识全部留给了双耳,只为听到她的呼唤。
她在找他。
说好只是去买东西,天都已经黑了。
先生,请问你见过一个穿风衣的男人吗,他的头发是黑色,眼睛也是黑的。
小姐,请问你见过他吗,请再想想,他长得非常英俊,如果你见过一定会记得。
请问你见过吗,见过吗,他刚刚还在这里,他是我丈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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