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件事,南北乌龙间的一个玩笑,送出了市值七千万的玉镯。这间玉坊本就是做私藏和地方政府展览用,算是沈家给故里增添的一些政绩。所以少了什么,多了什么,倒不会有人真的去计较。
“没关系,都不过是李莲英那个老太监偷拿出宫,被卖到海外的,起码给了那位,还是长久在中国境内,算是保护国宝了,”只有和她一同长大的沈家明,说话颇为酸溜溜,“大不了记在你哥哥账上。不过北北,你怎么会对程牧阳这么慷慨?”
她怔了一瞬:“你是说程牧阳?”
“是啊,程老板的第四个侄子,程牧阳,”沈家明站起来,仔细端详窗口笼子里的鹦鹉,“程家从来都是选贤不选亲,自从程公迈入七十岁开始,这个程牧阳越来越频繁出现,俨然已经是程家的小老板。”
她喔了声:“我认识他的时候,不知道他是程家的人。”
沈家明倒是有些意外,却疏忽了金刚鹦鹉的厉害,险些被啄到手指。可就在鹦鹉疯狂撞笼子的时候,还不无感慨地瞧她:“真巧。”
“是啊……真巧。”
程牧阳,他原来就是程牧阳。
手中的红茶,散发着袅袅的热气。
江浙刚好进入了梅雨季节,天气像是多雨的云南,都是熟悉的气候,倒也不觉得离家很远。
现在想想,似乎自己始终就生活在多雨的地方。在比利时的那几年,也是多雨,可是气候却非常舒服,夏天最高超不过28度,冬天深夜最低只徘徊在零度。
可虽是雨雪多,却大多是粘稠的小雨,和落地即化的小雪。
那场堵上900公里的大雪,十数年难遇。
那时候她被送到医院,医生用比利时味道的法语不停追问,到底是谁取出的子弹?程牧终于被迫承认是自己时,她还诧异于这个男孩子的胆大。只不过他手边没有什么像样的东西,伤口真是难看的不行。
后来再如何补救,她右臂上侧都留下了明显的疤痕。
几个同学都被吓得不轻,倒是她这个中弹的,还有那个蹩脚的伤口处理员都很镇定。她小时候在云南曾经历过真正的枪战,所以除了疼,真就没什么负面情绪,可从警察做笔录,到最后住院,程牧也都没表现出特别情绪,的确震撼了她。
那时以为是学物理的,大脑构造不同。
可是到今时今日,她总算有了答案。程家是以军火生意为主,他怕才怪。
难怪,他才从头至尾都只会问她:“你还好吗?”
真是……过分。
那时候因为天气潮湿,伤口并不是那么容易好。
回到学校后,很多同学都发现她身边多了个漂亮的混血男孩子,兼任保姆。当时南北和个俄罗斯女孩住在同一个房间,他个男孩子进出总是不方便,可没想到同住的女孩竟很愿意成人之美。
某晚她埋头做数分的课业,那个女孩子才问她被个男孩子暗恋这么久,有什么想法没有?她有些茫然,俄罗斯美女穿着小短裤,晃荡在她眼前说,那个叫程牧的男孩子自从她入校时,就开始关注她了。
之前的事情南北真不知道。可当时的她,却早有了感觉。
不过她太特殊的家庭,让她没有深想,而且似乎,她对他还差了那么一些些感觉。
况且如同程牧这样的物理系高材生,应该一路读书,最后顺利进实验室才对。
根本不该有任何牵扯。
只有一次,只有那么一次,她试探过他。
“你对军火买卖之类的,有什么看法?你想要过那种日子吗?”她仰靠在椅子上,举着自己的书,眼睛却在悄悄瞄着他。
她真的很享受,这样一对一的中文对话。
他的语调非常标准,比起自己这个前后鼻音不分的人,真是规整了不少。
程牧瞧了她一眼,用笔尖轻敲点着桌面,有那么一瞬笑得像是个老谋深算的狐狸:“听上去,你很憧憬?”
“怎么可能。”她摇头晃脑,嗤之以鼻。
那个下午,外边是比利时常有的阴雨天,他坐的离她很近,身上的衣服都是特意烘干过的,有淡淡,暖暖的味道,她身上的衣服也是如此。
不得不说,之后她再没有过这么贴心的保姆。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有次男追女了。。。。
、第二章 程氏程牧阳(2)
她并非是沈家子孙,到真正祭祖的日子,理所当然成了最闲的人。
沈氏在江南已经传承到二十六世,数百年来屹立不倒,本就备受关注。沈公这次又是二十几年来初次返乡祭祖,自然有不少媒体紧随其后,把这家事弄得如同作秀。
天朦朦亮的时候,祭祖已经开始。
南北混在记者人群里,远远跟着沈家一百多人。今天来的媒体,大多是地方政府为了政绩请来的,只不过这样的日子,最多也就允许媒体随行拍照,绝不会接受正式采访。
众人从祠堂观摩,一路到内堂奉香,最后踏上先祖墓道,行至墓前,开始论资排辈地鞠躬奉香。
一排排白色的菊花,每个人上前时,都会弯腰添上一株。
她身前的两个记者,难以挤到最内侧,索性放下相机开始低声八卦。
“现在献菊花的是沈卿秋,今年在墨西哥竞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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