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林锦好像是发现自己了,但是又觉得不太可能,不过漳夕这个名字还是挺好听的,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就这样叫着吧。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双更哦也⊙▽⊙
笑cry,刚发现舔|脚居然被口口了,jj好污啊,啊哈哈⊙▽⊙
第79章我爱你【一更】
林锦身上并没有很多银两,所以也没办法一直在客栈住下去,既然已经来了这个镇子,也算是缘分,林锦就打算在附近找个地方租几间屋子。
白天的时候她抱着漳小夕去街上转了转,才知道这个镇子叫泓镇,离上辈子和漳夕相遇的地方其实已经不远了。
街上摆着琳琅满目的小摊,有买衣服首饰的,买各色小吃的,还有一些买古玩字画的。
林锦一直琢磨着能在这儿做点儿什么,不然用不了几天,不说租房子,恐怕她和漳小夕得露宿街头。要是也能倒腾古玩字画其实最好了,毕竟是她的本行,但是这些东西一开始多少都需要点本钱,而且还得有门路。她刚到这里人生地不熟,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走了一上午有点累,林锦就抱着漳小夕在路口阴凉地坐着歇了会儿。
林锦看中了离客栈不远的一个小院,虽然是破烂了一些,但是收拾一下她们一起住倒是没问题的,只是那个大娘一定要她一次性给三个月的租金,她现在还拿不出那么多钱。
漳小夕被抱得有点热,一直在她怀里不安分地乱动,林锦轻轻弹了弹她的脑门,说:“我们要喝西北风了,你说怎么办?”
漳小夕抬起毛爪子蹭了蹭被她弹到的额头,转个身用屁股对着她。
林锦笑了笑,用指尖勾了勾她的尾巴,然后猛地把整个手掌捂到她毛绒绒的小屁股上,漳小夕受了刺激一样一下子窜起来蹦到了地上,一脸苦大仇深地盯着林锦。
林锦看了看她,随手从旁边一堆两堆的杂草里扯下根狗尾巴草在她眼前晃,变成猫的漳小夕完全受不了这种诱惑,伸出爪子去够了够,还没够几下,忽然像被定了身一样愣着不动了。
林锦在她眼前晃了晃手,“怎么了?”
漳小夕深深感到了一种耻辱,自己居然沦落到了被人当猫逗着玩!并且还控制不住自己,玩得很高兴!她跳上了林锦的膝盖,闷闷不乐地垂着头。
林锦一脸懵逼,把她捞起来在脑门上亲了一口,说:“走吧,我带你去挥霍,想吃什么吃什么,给你买天底下最贵的小鱼干!”
然后林锦找了一个面摊要了一碗面,把里面一共五六根比头发丝粗不了多少的肉丝捞出来给漳小夕放到面前,自己喝了一碗面。
漳小夕:……这个言而无信的人类!
吃完午饭林锦就带着漳小夕继续再街上转,一个无业游民,一个沉迷装猫无法自拔,偏偏另外一个人还很配合她,一人一猫在街上游荡到了天黑,然后回了客栈。
店老板等她们回来就准备打烊了,林锦过去帮着把门锁好,然后问了问这里的情况。
店老板听她说想找个做工的地方,而且还懂些古董之类的,就跟她说:“那你不如去杏子路看看,那边有家古玩店,老板跟我是熟人,前几天还说忙不过来想要学徒呢。”
林锦赶紧应下了,连连道谢,店老板挥了挥手,说:“没什么,都是顺便的事。”
林锦回了自己的客房,抱过漳小夕使劲揉了揉,说:“宝贝儿,咱们马上就能搬家了!”
漳小夕抖了抖,挣开她的手跑到床对面埋在被子里不出来了,只剩一个圆滚滚的小屁股露在外面,林锦伸手戳了戳,漳小夕没反应,林锦就躺在她旁边睡了,这种脚踩在实处,每走一步都觉得特踏实特有希望的感觉,林锦觉得简直不能更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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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老板说到做到,过了两三天有时间了,就带着林锦去了那家古董店,店主是个头发胡子都花白的老人家,林锦感觉他身上有种很特别的气场,让她想起她爸爸不发疯的时候,温润儒雅,像深埋在地上数百年然后被发掘出的玉石,让人不由自主心生敬畏。
店主已经听说老朋友要给他介绍一个学徒,但是没想到会是一个女孩,毕竟这个朝代虽然很开放,女性的社会地位没有那么低,但是依然是处于一种被保护地位,像林锦这么大的一多半都已经嫁人了,不会出来做这种苦工。
老人问了问林锦一些有关古董的事,林锦基本上对答如流,虽然还是有一些纰漏,不过毕竟林锦离记忆里的时代已经很远了,一千年前的事记得再清楚也比不上正在这里生活的人熟悉,但大体上还是不错,老人就把她留下当学徒了,而且跟她说可以先住在店里。
林锦每天的工作基本上就是把摆在架子上的古董擦了擦,然后在没客人的时候扫扫地,老人有时候会教她一些东西,林锦受益匪浅。后来跟老人熟了以后,林锦就直接叫他傅爷爷了。
漳小夕的日子更悠闲,她一直不肯变成人形,林锦也不逼她,就让她每天跟着自己干活,一开始老人还担心这猫不听话乱蹦会把古董打了,但后来看她确实很老实,白天一般就在门口晒太阳,所以就默许她留在店里了。
有一天清晨,林锦刚把挡着店门的木板取下来,外面就忽然进来一个人,林锦正想说问他打算看点儿什么,抬头一看才发现居然是熟人。
安峤显然还记得她,笑了笑说:“你在这儿当学徒?”
林锦心里警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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