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曾经有我沉痛的记忆。一个只能在地上奔走的修士,仰望天空,最希望拥有的,就是飞行的能力。
飞行,一度曾经是缠绕了我很多年的恶梦。
但是今天,当我下定决心回去东都。我真正体味到任我驰骋的舒爽。我发明了一种有别于剑修也有别于法修的飞行方式。
是的,发明的。我相信在我之前,从未有人像我这样飞行过。
事实上,我也不像是飞行,更像是在空中不停的冲走,奔腾。
踏云式,这是我为这种新的飞行方式取的名字。我认为这个名字,非常形像,非常贴近。因为我一腾身天空,不再是那种依赖气脉循环的慢慢飞行。而是在脚下生成一个气脉小循环,然后借力之间,向前向上跳跃,等到力量将尽之时,再次气脉小循环,再次借力跳跃。
踏云式的发明,将我在空中的速度,迅速提高到至少两、三百步进。因为我从沙漠腹地回到润普沙漠边城,只花了一天半的时间,是的,一天半而已。而以我的略估计,加上荒漠的缓冲带,再加上在沙漠中行走的距离,我出发的位置,离润普沙漠边城至少有二十四、五万公里。
不到四十个小时飞行二十四、五万公里,对于任何一个法圣、剑圣,都是不可想像的。即使只计算短时间的飞行冲刺,我也已经超过了普通剑圣和法圣的速度。何况,我还是非常持久的飞行。或者说,我根本没花费多少气力,因为我真正需要运转气脉循环的时候都只不过是落脚的那一刹那而已。
这种飞行的方式,很像以前我在地面奔走跳跃时的借力方式,只不过我将它移到了天空。看起来容易,事实上,眼下却只有我能够做到之一点。气脉已经遍布我的全身每个角落了,或者说,我已经没有气脉了,每一个呼吸轻跃之间,就是一次气脉的循环。气脉就是我,我就是气脉。甚至可以说,我的气脉,不止是我,还包含了我周身的一部会空间。
从润普沙漠边城到东都,全程三十余万里左右,以我现在的脚程,地面行走和空中飞行,速度已经差不多了。我也不着急这片刻了,找了间宾馆,将全身上上下下,都换了个干净,身上最后剩下的几块晶石,也被我花了出去。翻翻晶板,似乎没有我很感兴趣的内容。干脆我也不看了,贴着床,打算睡上一觉。
可是神念自然而然的探查间,我却尴尬起来,因为我居然穿过了墙壁,将四周的房间都看了个通透。
这可真是……怎么说呢?有点让我大开眼界。男男女女之间,原来却有这么多趣事。有甜蜜的,有争吵的,也有只管满足兽性的。
我也看到一些姿色非凡的女人,却在做着龌龊的事情,更有一些年老色衰之女,真正的无所不用其极。
这就是真正的修士了,不说无所不知,却也如神附体。此时此刻,我了然有一种凌驾于众人的自得。数十年的努力,似乎让我脱离了人类的平凡,真真正正的开始俯瞰着众人。
等等,他们这是在做什么?两名猥琐的男子,抬着一个白色长裙的女孩,左顾右盼,小心翼翼地潜入到房内。
我想了想,这女孩应该是他们在隔壁房间抬过来的。可是为什么这么鬼鬼祟祟?
十分钟后,这两个男人被我扔给了叫来的城防军人。
决生死,救急难,或许,这就是为仙为圣的境界吧。
“菲儿,丹丹,想我没?”回到东都的家中,我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最牵挂的两个女人。这个家,除了少了一些仆役和随从,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菲儿和丹丹早已习惯在一起修炼,所以每次我回来,都是直接向着她们的房间里闯。
只是,哦,好吧,我不是故意的。
“子城哥,你怎么这样呀?”轩辕冰冰的声音带着娇羞。
我怎么知道你会在这里,我又怎么知道你会跑到我和我老婆的房间来试法衣。
不过,我已经早就练就了一副厚脸神功,更不会傻到承认我看见了什么。
随口瞎掰着:“唉,菲儿,丹丹,你们怎么不开晶灯,我什么也看不清。”
菲儿捂着嘴知,丹丹却不在乎我看了谁,冲过来跑进我怀里,非常开心的说:“子城哥,你总算回来了。”
我摸摸她的脸,不知不觉间,这张美伦美奂的脸,居然让我变得有点忽视起来。我是不是太傲娇了?完全没有在意她们的心情和想法呢。
软玉温乡,总是容易让男人忘却疲劳,从沙漠的孤独无际中,回到美女乡,我竟然有一种再世为人的感觉。
丹丹眨巴着眼睛,仿佛看出我感慨的心情,很聪明的问着:“子城哥,你是不是又遇到什么危险了呀?”
“哈哈,没事没事,来,听哥给你讲故事。菲儿你也来。”我拉着她向菲儿走去,至于冰丫头,被我直接忽视了。
她有点不好意思的收拾好自己的法衣,很有点眼色的对我和菲儿丹丹说:“那,我先修炼去了,菲儿姐、丹丹姐、子城哥,你们休息。”
我点着头“好的”应着她,这样最好了,免得又纠结什么我看了她身体之类的无聊问题,不就是一点白白的肉嘛,看了又没有损失,娇情个啥。
可惜,菲儿这家伙习惯了吃里扒外了。一把拉住冰丫头说:“冰儿,你走什么呀,老公回来了,先听听他又瞎编些什么故事出来。”
拜托,是你老公,不是冰丫头老公。
冰丫头倒是打蛇随棍
喜欢染血修真路请大家收藏:(m.dmbook1.com),飞卢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