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说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县)有一小吏名为李斯,年近而立。李斯的父亲早年曾师从荀子的弟子,担任过县府文案(师爷),供职四十多年,伺候过了十几位县官。他为人诚篤,忠贞敬业,县域内颇具人缘,最终告老还乡,其膝下只有独子名为李斯,自幼教其文笔,李斯颇有才气。官府感李父服务多年也无什么积蓄,为助其养老就特例安排为其子李斯在县衙谋了一个美差--担任府库簿记(相当于现在的县财政局会计),平时的工作就是辅助上司主管登记收纳、稽核田亩、统计钱粮赋税、管理官府平准仓库,丰年储备,灾荒年赊济灾民。
李斯当的这府库簿记是个芝麻官下面的小芝麻官,可它是入官籍的、正式在册的大楚国国家公务员。说它是“美差”不是说每月挣得铜钱月谷多,而是在这个任上,因为能够识文断字、识数,加之官府公务上经常迎来送往,若是个头脑乖巧的,可以投上级所好、取悦攀附上去,一般晋升较快。古代民风极其淳朴、识字的也不多,识字本身就是个鹤立鸡群的优势,何况这李斯还写的一手好字!只是不知那时候,有多少人去找他写个条幅、春联什么的?不过,李斯所记录的账簿极其工整、详实,颇受主管县令、上级稽核官员们青睐,李斯人品诚恳老实、谦虚谨慎、艰苦朴素,他是楚国青年干部梯队中获得重点培养的好苗子。
19岁时李斯娶楚国织户的女儿、十六岁的楚湘为妻,夫妻两个育有一子,名为李由。作为小吏,李斯整日忙于公务,妻子在家整理桑田、采茧缫丝、印染纺织,小两口劳劳碌碌,辛苦持家,李斯的日子过的虽然艰辛,免不得为生活琐事拌嘴吵闹,但也和和美美、相对清闲自在。李斯家族的地位和生活水平在当时的楚国,属于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上有君王、贵族、豪强富户,下有佃农、贫农、没有人身自由的奴隶,李斯家族的社会地位恰好就在中间。
李斯的理想不高,就是勤勉做事,力争能在仕途上再爬一些台阶,实现进入县级领导班子、光宗耀祖的美梦,至少也要多赚一些银两,好歹翻盖一下自家的房子,买上几十亩、最好是上百亩田地,再买几个奴隶当耕种帮手。
我国夏商周、春秋时代原本一直实行的是井田制,就是口字型里面包围一个井字格的形象,田间的道路竖的叫做阡,横的叫做陌,由道路、水渠分隔出来的八块私田包围着中间一块公田,周朝公田一般是100亩、周边私田800亩共计900亩。夏代时候开垦的土地少,公田是50亩。商朝农耕有进步,公田是70亩。不偏不倚,八户人家轮流耕种八块私田,同时必须去公田耕种、服劳役,私田出产归私人,公田出产归国家。这种劳役税在《孟子滕文公上》讲的最清楚,“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其实古代也一直存在因私废公的不良现象,惹得老夫子很不满。
古人高度重视分田制禄,国君占据京城,周边土地是属于君王的领地。分封的大小诸侯各有采邑,基本上都实行井田制。基层井田上的八户人家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井田制维系着稳定的古代氏族社会,这也是中国小农村的本源。
可是到了战国时期,井田制这一套不行了。一方面是人口大量增加、开垦的土地数量不够了。另一方面战乱又导致人口逃亡、土地荒废,私田、公田都无人去耕种,国家赋税从何而来?诸国于是纷纷变法,齐国搞了“相地而衰征”,鲁国搞了“初税亩”,秦国搞了“废井田、开阡陌”,楚国搞了“量入修赋”,郑国搞了“开亩树桑”、晋国“履亩而税”,其实都是打破公田、私田的界限,重新分配土地,按照土地的不同类型、不同丰腴程度厘定税赋。得到土地的庶民多数取得的只是土地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并非所有权,能不能继承各国情况不统。当然,也有一些小国干脆实行了真正的土地私有化。
均分土地并不能带来公平,《管子》里就预见到:“分地若一,强者能守。分财若一,智者能收,贫者无立锥之地。”不幸这个问题也被商鞅给发现了,这家伙立即把秦国的土地制度改成了授田制,而且是军功授田制,不准民众买卖土地、迁徙。普通民众想要获得新增的土地吗?那就只有去战场上去砍敌人的脑壳。从此,一听说要打仗,秦国民众就敲锣打鼓、手舞足蹈相庆。
不管怎样,井田制就这样崩溃了,许多开垦或分到田地的奴隶也成了庶民。天下逐渐乱了。自此礼崩乐坏,孔老夫子气的浑身颤抖,直喊“大道不兴,我走了,弄个筏子海上漂。”。
楚国当时国土面积很大,并吞吴越使它的疆域从长江中游一直扩大到下游,而且还在不断南下、北上发展。秦国占领它多少国土,它就再加倍拓展多少。所以,楚国的领地很多都是新占领的、控制力比较差。比如李斯的家乡上蔡,原来就是蔡国最早的国都,后来公元前528年蔡平侯迁都新蔡,公元前493年蔡昭侯迁下蔡。
这个蔡国来头不小,“管叔鲜、蔡叔度者,周文王子而武王弟也。武王已克殷纣,平天下,封功臣昆弟。于是封叔鲜于管,封叔度于蔡。”
蔡昭侯十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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