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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大丫的那最后一屉烧麦吃个干净。看看墙上的挂钟刚好午夜十一点半。
我俩离开包间走出饭店的时候,大街上别说行人,就连过往的车辆都已难得一见了。除了路灯以外,几乎再没有一个亮着的灯了;大小商铺早就观灯闭店。
大丫说,这说话已经是后半夜了,就算我能打到出租车,估计也不好意思大半夜的去敲亲戚的门。所以她建议我,要么干脆还回厂子,自少不必担心打扰夜班打更不睡觉的韩大爷。要么就去她姑姑家在客厅对付一宿,因为她身上带着姑姑家的钥匙,所以不用敲门。
我想了想,觉得这两个主意都不靠谱。最后还是决定就近找一家小旅馆先睡半宿,明天一早再坐公交去我小舅那里。
就这样,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我被尿憋醒了。看看时间,才早上六点,赶乘第一班公交车刚好。
来到小舅家,正赶上吃早饭。小舅妈问我要不要尝尝店里新蒸的羊肉包子再喝一碗新煮羊汤?我说“绝不!!”那神色颇有一种誓与羊肉和羊汤不共戴天的架势。让一边的小舅险些笑喷。
但是笑归笑,小舅很快看出我脸色不对。于是吃完早饭,趁着让我陪他去菜市场进菜的借口把我单独叫了出去。追问我是不是碰到了什么麻烦或者不愉快。
我自然毫无隐瞒,将这两天的遭遇和盘托出,最后问他有没有什么主意;就是我该不该继续留在厂里?或者干脆立刻坐火车回老家。
小舅低头想了想,足有半分钟,才对我说:“按理说你老妈,也就是我表姐,在你没来沈城之前就交代过我,要我一定看好你,所以出了这种事情我应该立刻给你爸妈打电话让他们马上来沈城把你接回去,可是如果这样的话,你可能就再也没机会出来了,所以你现在告述我;在回老家继续卖菜和留在大城市打工闯荡这两者中,你更希望做那一件?”
我几乎连想都没想就回答硕:“当然留在大城市!”没错,其实这个问题是我根本不用考虑。我早就过够了那种起早进货,天不亮就去卖菜的日子。不是我怕吃苦,而是我再也不想做一个任人欺负的懦弱少年。
我要做一个自少象小舅这样凭自己手艺和本事一路打拼,在大城市里娶妻立业的老板;就算是个小老板,或者即便做不了老板,但至少有一门精湛的手艺可以被人尊敬的称为一声“师傅!”。也至少比我在市场上受同行小贩可怜,受癞三那样地痞无赖欺负的可怜虫要强出百倍!
“那好!如果这样的话,等忙过了中午饭口,下午我带你去见一个人”小舅说着点燃了一支烟。
小舅说的“中午饭口”,就是指午饭的时间。一般是在上午十点到午后两点之前这短时间,是饭店上客率最高也是最忙碌的一段时间。过了这段时间,整个饭店就会相对清闲下来。所以那天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小舅和舅妈打了一声招呼,之后便带我走出饭店坐上了公交车。
之前我只知道沈城是个大城市,却始终不知道这所谓的大究竟大到什么程度。直到那天我才算真正见识到了一斑;公交车一坐就是一个多小时,总共坐了二十多站我们才下车,而这居然还远远不是这趟公交车的终点站。
公交车上,小舅给我讲了一个他亲身经历的故事。
小舅说,事情发生在三年前,就是他来沈城后的第二年。当时他在一家大酒店的后厨学徒已经一年多了。虽然已经学着开始会做一些简单的菜肴,可以胜任最基本的帮厨水案工作,但却依旧拿着学徒的工资;每月一百二十块钱。但是为了学好手艺他必须坚持。
小舅说虽然钱拿的少,但好在老板提供食宿。虽然伙食不好但吃饱没问题。至于住的地方,起初是十几个人住在饭店后厨的大仓库里,后来不知道为什么老板又给他们另租了一个地方;一个不足三十平米的小平房。中间拉上一道垂地的大布帘,男左女右两张大通铺,住了至少二十几人。
房子虽小,但男男女女二十几个人在冬天挤在没有暖气的房子里倒也还算暖和。但问题是,当时他们住进去的时候正式盛夏。
小舅说,记得那房子是位于一片平房区里。在胡同的尽头,一个独门独户不与其他院落房屋相连的独立小院里,有三间正房,住着祖孙俩;一个满脸皱纹老太太和一个看上去大概十六七岁小姑娘。那老太脸色蜡黄得就像给死人烧的黄纸钱,没有半点血色。那小姑娘长得到还算标志,只是穿着总是那么怪异;大热的三伏天,居然从不穿裙子或短袖的衣服。永远的长袖衣裤,而且还经常套一件灰色的风衣在外边。甚至让小舅他们一度怀疑过这姑娘是否患有某种严重的皮肤病;比如牛皮癣或者白癜风之类的。
还有一间不到三十平米的厢房,因为多年一直作为仓房无人居住,所以特别的阴暗潮湿。总有一种难闻的霉味。老板给他租来做宿舍的,就是这间厢房。
院子中央有个好大的葡萄架子,正下方还有一个两米见方的水池子。池子底部比地面低一尺,四维用砖砌的一尺多高围堰,围堰上用水泥抹的平。四方的小院,在正南的院墙墙里,还有一株虽不很高但也几乎与房檐一齐的枫树。
因为他们搬进去的时候正是夏天,葡萄秧枝叶繁茂,白天正好遮住了本应直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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