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衣服是怎么都不够穿的。漂亮,有型,新款,比挑男友更细致也更刁钻,一类衣服的不同款式,同一款式的不同颜色,都颇要费些功夫才肯有定论。
谈恋爱才没有这样的纠结。说来也怪,衣服可以无穷无尽地买,朝三暮四地穿,反倒要比只能拥有唯一一个的男朋友挑选起来更谨慎,真叫人不解。
细究起来,这是有因可考的。人是活的,双脚在身,自由得很,说不定哪天便会随着疾风远去,一去不返。物则不同,他谦卑地供你美丽,任你驱使,且毫无怨言。还生怕惹你生厌,被你抛弃。这样的真心,又怎能随随便便对待?自然要费心费力。
说到买衣服,我实在是没多少经验可分享。我衣服极少,一向是遵从奶奶的教诲,要“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翻来覆去地穿。
第一次萌生出要买一件亮眼的新衣服的念头是在初三,那是在搬到新校区以后,我和窄窄的距离由原来相邻的两栋楼,变成了仅隔了三间教室。
窄窄的班紧挨着女厕,而我所在的教室是他去厕所的必经之路,于是,每天我都多了许多幸福的时刻。大课间他是一定要去的,从下课的前十五分钟开始,我就会调整好角度和姿势,眼都不舍得眨一下,直勾勾地盯着教室门口——因为这样我不知吃了多少记老师的粉笔头。门关着的时候我就盯着门上的小窗子,以窄窄的身高刚好可以看到脑袋。目光必定是含情脉脉如痴如醉的。曾经不止一个人说过,我提起窄窄的时候,眼睛会闪闪发光。看吧,迷恋一个人是掩饰不住的。如果可以忍心无视一个人,那样的感情真的不值一提。但痴情未必是好事。
我有一个习惯:在为数不多的衣服里,横竖只穿自己喜欢的那一件,也不管天气状况如何,就是要穿。所以我常年只穿着那么一两件衣服,说实话,连我自己都看腻了。直到有一天,我终于看上了另外一件,长长久久地穿着。新衣服变成了旧衣服,旧衣服变成了柜子的一部分,永远没有唯一的挚爱。幸运的是,我永远都扮演着主宰者的角色。
那件“亮晶晶”的新衣果然为我赢得了窄窄的回眸一瞥,就在走廊里,他站在楼梯口,正要转弯下楼。我就在不远处,装模作样地来回踱步,眼角的余光时刻留意着窄窄的动向。
他看过来了!
我紧张得忘记了呼吸,眼前一片星光灿烂。
他应该在等朋友,迟迟没有离开。
我的脸越来越热,脚步不知不觉就移到了窗边。仿佛脸红是一件罪大恶极的事,绝对不能被人发现。
窄窄不知是何时离开的,而我仍旧沉浸在那惊鸿一瞥中心神激荡。那样的心动,这辈子如果能再体味一遍,我当真就该念上一句阿弥陀佛了。
年纪慢慢变大,我渐渐开始喜欢上了买新衣。穿上一件崭新的衣服,仿若浴火重生,仿佛可以放下无望与怯懦重新出发。
浴火重生,生生死死,生死轮回,无论重新开始多少次,我的悸动忐忑羞怯迫切暴躁雀跃狂喜,都只为那一个名字,那两个字。
人不如故。第一个印在心上的轮廓,我没有能力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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