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出发之前早已做好了安排,一走出去就有一辆豪华的劳斯莱斯幻影在机
场门口迎接他们了。
阿哈默德一坐进去就呵呵大笑,「你们看见了吗?这一切就是万恶的金钱的
魔力!有了钱,我可以为所欲为!我可以获得应有的尊重,哈哈哈!」
他那三个保镖对他的性格早已瞭如指掌,晓得他就是喜欢炫耀自己的财富,
所以全都公式的点了点头,表示认同。
劳斯莱斯司机不待吩咐就开车了,巴厘岛马路虽然是比较破,但坐在这么一
辆体积巨大的豪车里面,四人丝毫感觉不到一丝一毫颠簸。
阿哈默德又再炫富了,「你们知道吗?这种车在我车库里面起码有十多辆!
每次他们在推出新型号之前一定会先联繫我,问问要不要为我预留一辆!呵呵呵!」
三个保镖主要是负责他在中东国家以外的安全,所以对他老家的情况所知不
多,但每天就必须不停的听他炫耀家势,直到心裡有点厌烦了。
龙志杰虽然含笑点头但心裡却在腹诽了,「你这个自大狂,若不是为了钱,
谁有空听你唧唧歪歪呢?有朝一日真的把我惹火了,钱我也不要了!钱,哼,有
了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吗?唉,如果是真的就好了……」
正如阿哈默德所说,龙志杰这个曾经横行香港黑道的勐人真的有点鬱鬱寡欢。
他脑海中浮现了一个女孩子的倩影。
她的金髮,她的甜笑,她粉嫩的rǔ_tóu,一直都在他心中挥之不去。
也许就是缘分吧,当时阿哈默德回去中东了,就放他们三个人一个星期假,
而龙志杰就回去了香港。
龙志杰那次回去并没有找之前的兄弟,只是去探望年迈的母亲。
由于他并没有兄弟姐妹,所以就把母亲安顿在一家豪华养老院里面。
他看见母亲在院里过的挺开心的,也放下了心头大石。
他一次性的为母亲付了十年的住宿费用后就离开了,走到了自己从小长大的
钵兰街回忆一下自己的童年。
童年?他苦涩的一笑。
别人的童年是上学游玩,而他的童年却是杀杀杀。
他记得很清楚,他父亲是个瘾君子,不仅仅没有拿钱回家,还把他母亲辛辛
苦苦赚来的钱抢走。
没有钱就只得捱饿。
在没有其他出路之下,他只好拿起西瓜刀,在江湖上杀出一条血路。
就在这些往事在他脑海中徘徊时,一个女孩的尖叫声把他带回钵兰街。
他转头一看,赫然发现两个小混混正把一个金髮碧眼的女孩拉到一条小巷子
里面。
那两人一脸色mī_mī的模样,明显想要劫财劫色。
晚上的钵兰街虽然游人如织,但却各扫门前雪,没有人敢惹麻烦。
他眉头一皱,看不过去了。
他是个黑道中人,但他从不欺凌弱小。
他奶奶的,要打就打比你强的!欺负一个弱女子算是什么好汉?他跑进小巷
后果然看见那两人小混混对女孩毛手毛脚,其中一人还准备撕破她衣服。
他一言不发就跑过去,一拳一个,把那两人打倒在地。
「你……你有种就不要走开!我们老大一拳就把你毙了!」
那两人有眼不识泰山,竟然向他下战书。
他冷冷一笑,也不理睬那两个小混混,只是回头看了那女孩一眼。
就这么一眼,他就知道自己完蛋了。
那女孩是如此的娇美,如此的可爱。
刚刚脱险后的她,正以一种崇拜的眼色看着他。
在那一刻,他的心融化了,变成了一丝丝柔情蜜意。
他向她伸出手,她什么也没有说就把玉手交给他。
他们两人默默无语的凝视着对方良久后突然一起笑了起来。
他真的不记得自己上一次笑是几时了,但那一刻的他却笑得如此欢悦,连街
边的流浪狗都感受到他的快乐,而向他吠叫了几声。
他们牵着手从钵兰街头走到钵兰街尾,虽然没有说半句话,但两人都感到甜
滋滋的,彷彿是走在云层上一样。
就在龙志杰鼓起勇气,向女孩自我介绍时,煞风景的人来了。
那两个小混混不仅仅把他们老大带来,随同的还有足足二十多人,而且每个
人都拎着西瓜刀。
街上路人一看见有黑帮仇杀就赶紧让路,免得殃及池鱼,至于有没有人报警
就不得而知了。
龙志杰眉头又一皱了。
若只是他孤身一人,他绝不怕那二十多个人。
可是现在身边多了一个女孩,一旦打起来恐怕自己兼顾不来,难以保护心爱
的人儿。
他当机立断,做了一件他行走江湖至今,从没做过的一件事,就是转身牵着
那女孩飞快的逃。
那女孩快速的把高跟鞋脱下,赤着脚与他一起逃跑。
他们跑了一阵子后追兵依然紧随不捨。
龙志杰转头看了看那女孩,发现她竟然神态自若,并没有惊慌失措。
他忍不住问她,「你不怕吗?」
那女孩摇摇头,「有你在,我什么都不怕。」
「好。那我们就不跑了。」
他突然停下来,示意那女孩躲在附近一条黑漆漆的巷子里面。
「我没有叫你,不管发生了什么事,你都不要出来。明白吗?」
那女孩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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