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姐,这首歌你听过吗?”台下卡座里,那位美女听着叶凡的歌声,轻轻的向身边比自己稍微年长的一个女的问道。
这个明姐也是一身的职业套,带着眼睛,十分严谨的样子:“没听过,应该是这些独立制作人自己写的歌吧,民谣类,还算不错,不过沈总,这种歌我们还是不要收的好,没有太大的市场。”
“就是啊,晗晗,你现在有点病急乱投医了,沈伯伯……呃……对不起,但我还是要说,沈伯伯还在的时候还好,但是现在……还是不要乱收歌的好。”一旁的另一个女人说道,这个女人坐在这里特有些格格不入的感觉,一身短打,那小短裙怕是微微弯个身就得露点的样子,浓妆艳抹配合着穿金戴银,一股俗气扑面而来。
沈晗听了两人的话淡雅的笑了笑:“我不是想收歌,只是他的歌词写的真好,生活越来越压抑,你变得越来越不像自己,说的不就是当下吗,你总是喜欢抓不住的东西,谁又不是呢,这么实在的词好久没见过了。”
听到她说不收歌,明姐轻轻的吐了口气,点头道:“歌词不错,这小伙子也不错,声线再改造一下还是可以的,应该是没经过系统的学习。”
台上的叶凡并不知道人家正在讨论自己,他只是在尽力的演唱着,想把这首歌的精髓唱出来,当一首歌曲结束的时候,他才发现,台下的人都在看着自己,有些人竟然给了他掌声,虽然稀疏,却是一种无形的鼓励。
站起身来,正要下去的时候,突然有人喊道:“兄弟,能不能再来一个。”
声音很突兀,叶凡一下楞在了那里,然后木然的看着台下,这些客人们似乎没想到这小伙子会这么萌,都发出了善意的笑声,还是牛哥反应的快,走上来低声对他说道:“兄弟,再唱一个吧,这些客人似乎挺喜欢你的,行的话就再来一个。”
叶凡迟疑了一下,转头看了看台下,看着那些依旧望向他的顾客,只略思考了一下,便点头说道:“行,牛哥,借你的鼓手用用呗。”
牛哥根本不会拒绝,招呼着自己的鼓手过来,这其实也没什么,一个合格的音乐人,尤其是一个合格的鼓手,根本不用考虑他是否听过这首歌就可以找到旋律节奏,掌控好节奏就可以了。
等到叶凡再次抱好吉他的时候,他发现牛哥也挎上了电吉他在一旁准备着,心里一阵暖意,他明白牛哥才是真正的玩音乐的,鼓手都上来了,就不会缺了电吉他的和音了。
先是两小节的欢快的吉他独奏,马上鼓手的鼓点就跟了上来,叶凡很满意的对鼓手点了点头,再回过头来突然开嗓。
“每天站在高楼上看着地上的小蚂蚁??
它们的头很大它们的腿很细它们拿着苹果手机??????
它们穿着耐克阿迪上班就要迟到了它们很着急
我那可怜的吉普车很久没爬山也没过河
它在这个城市里过得根压抑
虽然它什么都没说但我知道它很难过……
一曲郝云的活着,叶凡很庆幸的是这个时空里也有耐克阿迪,也有苹果手机,于是,这首歌应运而生。
台下的人很快便跟进到了节奏了,尤其是当叶凡唱到‘都说钱是王八蛋,可长的真好看’的时候,全场的人都会心的笑了。
牛哥也是带着笑意,很快就融入了进来,用电吉他在一旁做着和音。
全场的热情让叶凡越来越有感觉,在第二次唱到副歌的时候,这小子突然大吼一声:“一起来……”
没想到这些客人们居然真有人一起跟着唱了起来,左右就是那么两句,到了最后,那一段如同念经一般的‘我不想这样活着’的时候,基本所有人都在跟着默念着,像是在对这个人生进行着控诉。
一曲终了,大家似乎有些意犹未尽,叶凡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站在那里有些不知所措,毕竟他没经历过,不知道该说什么,牛哥早看出来了,走上来对着台下的客人们说道:“我这位兄弟今天是第一次上台,各位贵客,以后还想听他唱歌的话,多来岁月捧场好吗?”
“行,明天还来……”这些客人们到是豁达,开着玩笑便没有再要求什么。
叶凡临下来的时候特意看了一眼沈晗那边,他发现这位美女似乎也在看着自己,心里不由的有些激动,但没做多想。
晚上牛哥给叶凡钱的时候把叶凡吓了一跳,一共点出了一千五。
“牛哥,不是说好的三百吗?咋这么多?”
牛哥笑了笑:“呵呵,兄弟,三百是酒吧给的,剩下的都是客人给的,你小子行啊,第一天就有人直接赏钱,有前途,多准备几首歌,我看你以后在这是要火啊。”
他这么一说,身边一个乐队的人都笑了,这些家伙都是牛哥的好哥们,平常在大街上碰到你绝对不会觉得他们是好人,但是叶凡知道,这些人都很实在,只是他们更喜欢洒脱一些,不羁一些罢了。
棍子早已经回了住处,他不可能在酒吧留太久,叶凡是自己走的,独自行走在大街上,怀里揣着刚刚到手的一千五百块,在霓虹灯的映照下,孤独却不寂寞,这一刻,他觉得也许这样活着也不错。
回到住处的时候,棍子和胖子居然没睡,他一进门这俩货像早已经准备好了一样,站在门两侧恭敬的来了一个西方式礼节:“恭迎叶少回府。”
西方礼节配上东方话语,显得不伦不类,叶凡笑骂道:“滚一边去,闹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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