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这篇作文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而成,虚构成分颇多,但也有一定的自传性质
,夹带着大量的个人私货,我也知道不一大会有人喜欢,毕竟,写作文,并且敢
拿出来贴上网的人,他们心里一定认为自己是个传奇,或者至少觉得自己的故事
跟别人不一样。
其实,这些都是自骗自个儿,但总得有个理由说服自己吧,您相信真相么?
在某种程度上,我是不信的,我是一个学历史专业出身的,我不信人类社会有什
么所谓的真相,也不可能存在绝对的真相,人们只愿意看到自己想看到的,并用
各种理由说服自己、催眠自己去认可自己的理由,除此之外,我们别无他法。
虽然世间是很悲观的,我也努力让自己相信真相是存在于世上,但我们穷此
一生,也只能接近历史的真相一小部分,这一小部分的真相却也是最恐怖,最可
怕的,也许真相对于人们的漠不关心也会绕道而走,也许这或者是一个无线循环
的悖论,真正的真相永远不为世人所知,源于人性的缺陷,因为我们一边欲盖弥
彰,一边又努力去寻求真相,是多大的矛盾啊。
那些写传记的作家或为他人作传,总少不了带点没有的事代入进去,不然,
读名人传记是一本非常乏味的口水仗日记罢了。
说了那么多,应该是篇序言算了。
我一直都担心,如果自己一直写短篇下去,自己以后就会丧失写中篇,长篇
的能力,尽管我的本作文是中篇(三万多字),第二本也已经放弃写作
了。
原因很简单,如果是按点击率还是红心来计算,简直用惨不忍睹来形容,您
相信为自己写作这个说法么?这要看他们怎么想的?如果是发表在网上,笔下的
文字不仅仅是表达自己想法和与他人交流。
常常也看到很多人抱怨,也包括自己,「为什么我写文章的时候,耗费了大
量的时间和精力去构思,贴出来却应者寥寥,甚至只有自己在唱独角戏?」
有时我也会这样安慰自己,就权当自己是伟大的艺术家吧,生前是不会被人
重视的,但我也有个担忧,那就是死后也不会有人记得我。
我不知道我这样的观点会被代表着多少人,有我这样的想法,后来我也明白
,这种急功近利的想法是错误的,不单只低估了一篇作品的生命力(姑且算有吧
,如果有人看得起),而且也把自己看扁了,无非就是一个寻求「知己的话题。」
当我们贴文出来,就代表着我们是个传奇。
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知道知己是个很奢侈的话题,不然就不会有古人说的,
「人生的一知己足矣」
的感慨了。
有时我也会很「阿q」,心想着在某一天一定会有人看到我写的文章产生共
鸣,正如我现在欣赏的「京城笑笑生、极品雅词、泥人、菠菜粥」
他们等等,他们大部分都已经不再活跃于色文论坛了,但我有幸接触到他们
优秀的作品,在他们作品的时候,何尝不是与他们面对面交流,他们说的一
些话,正是我想了许久说不出,结果被他们轻轻松松地说出,这种感受,恐怕是
为知音吧。
正是这种想法一直鼓励着我写作,欣赏我的人,或许并未在这一小小的群体
当中,然而一定存在。
写作,既然拿出来贴文,在一定程度上会迎合或者跟读者交流,那么自然就
探索他们的口味。
所以,我也算是摸准了这里的读者口味,差不多可以这么说。
还有一点,那就是,我不应该放低姿态,用恳求的方式来让读者可怜我,这
是我是可耻的行为,也是我的黑历史。
亦正由于我这么做了,第二本第三章的红心数量多了起来,我知道这是
读者在怜悯我这个辛苦码字的作者。
我是不想让别人同情的,但我耐不住寂寞,所以才敲打出那一番话来,虽然
那番话没什么,对他人来说——是很正常的,我也不是在强调自己另类,我实在
是太贱了,哈哈。
这篇如果没什么意外,应该是个中篇,哎哟,我怎么又给你们做承诺了
,因为,我假如不这么做,我没有勇气鞭策自己的内心去完成这件事,但如果真
正做到了,那也是很应该的,是分内的事,所以说,不论你承诺不承诺,其实都
没不要。
真正让我感到可怕的,是因为我已经在行骗了,(参考我写的另一篇杂文,
我到时会附上压缩包),做不到的承诺,只能证明你无能、丢脸,没面子了。
当然,对于那些脸皮厚的人,当然是不当一回事了。
记得以前歌星或明星退出娱乐圈是很让观众、粉丝震撼的,他们言出必行,
跟古代的「金盘洗手」
性质一样,就是再也不干这行了,哪怕打死饿死都不能丢自己的脸。
他们觉得脸皮重要,有当年的「不食周粟」
的勇气与气魄。
自从张国荣言而无信后,当然,我也没有调查过他是不是人,此外那些
明星纷纷效彷,一有点丑闻立即宣布退出娱乐圈(他们是被迫的,追根溯源,其
实张国荣也可以归类于被迫退出),不管他们有没有意识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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