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希在厨房里把碗洗了,擦着手出来的时候,手机铃声正一遍一遍地响着,沈希从包里拿出手机,是程子浩的来电。
“喂,程先生。”
“嗯,在哪儿?”
“南山别墅。”沈希回答,他都说了让她搬到这边来住,还问,是不信任她?来查岗?沈希不由得被自己的想法逗乐了,他打电话给自己当然不是为了查岗。
果然,程子浩在手机另一端说道:“来南宾会所,我让助理去接你。”
说完,程子浩就挂了电话。沈希还未反应过来,盯着手机看了许久,她才意识到,每次她跟程子浩的通话都很简短,而且程子浩从来不说再见之类的话,下达完命令就会挂断电话。有钱人任性起来的臭毛病还真多。
虽然不知道程子浩叫自己去南宾会所做什么,但是沈希知道那是一家高级会所,吃喝玩乐的娱乐项目可以与上次她去的天上人间媲美。沈希刚做完饭洗完碗,身上一股油腻味。想了一分钟,沈希将今天买的那条长裙子取了出来,既然是金主让买的,自然是穿给金主看的。
沈希在卫生间换了衣服,她本来就挺拔,这条裙子仿佛就是为她量身定做的一般,凹凸有致的身体曲线被这条裙子衬托得淋漓尽致。沈希把头发放下来,当时在店里试穿这条裙子的时候,沈希就觉得她突然从一只麻雀变成了金丝雀。被金主圈养的金丝雀就该有金丝雀的觉悟。
换了裙子换了鞋,沈希在洗手间里洗了一把脸,这个时候她才意识到,她还没有给自己置办一套像样的护肤品和化妆品,以后就要指着这张脸吃饭了,沈希决定明天再去一趟商场,买套质量好的洗护用品回来。
没有化妆品,沈希拍了拍刚刚用清水冲洗干净的脸,像白煮蛋一样吹弹可破的肌肤,没有庸脂俗粉也一样好看。
收拾完毕,刚从洗手间走到客厅,沈希就听到门铃被按响的声音,打开门,就看到一个戴着金边眼镜西装革履的男人毕恭毕敬地站在门外。
沈希问好的话还未出口,对方就先说道:“你好沈希小姐,我是程总的助理蒋杰森。”
“你好。”沈希对着他笑了笑。
程子浩的助理跟他一样不苟言笑,沈希跟着他上了一辆黑色宾利,一路上,蒋杰森专心致志地开车,半句话都没有。
到了南宾会所,蒋杰森在前面带路,七拐八转地将沈希带到一个包厢门前,“沈小姐,程总就在里面。”
“好,谢谢你。”沈希向他道了谢,推开包厢的门。
有钱人吃喝玩乐的地方大都相同的格局,项目也不外乎那么几种,沈希推开包厢的门之后就看到一群男男女女窝在沙发里,每个人面前都摆着一杯酒,还有几个人嘴里叼着烟。
她往前走了几步,就看到了程子浩,他整个身子陷在沙发里,左右两边各坐了一个衣着暴露的美女,美女大眼睛尖下巴,只是脸上的粉子抹得太厚,灯光一照,像是索命的吸血鬼。
“过来。”程子浩向她招了招手,那样子就像是在召唤一只小狗。
她一进门,所有的目光就全部被吸引到她的身上,沈希有些不自在,她可以不受观众的困扰,不受镁光灯的困扰,可是这群男人看着她的眼神那么赤-裸-裸,带着玩味,沈希很不喜欢。
沈希今天一袭长裙,干净的脸上没有涂抹任何化妆品,越是这样一身简单的打扮,越是能够拉开她跟包厢里其他女人的差距。
程子浩微眯着眼睛看她,果然佛要金装人要衣装。
沈希在程子浩的召唤下走了过去,坐在他旁边的美女们立马为她腾出了地方,她很不自在地坐在程子浩的身边,程子浩却慵懒自然地将手臂搭在了她的肩膀上,“喏,我女朋友,这回总该信了吧。”
沈希这才明白过来,程子浩这是招她来挡烂桃花的啊。
“我靠,浩哥,你还真搞上手了!”当时还跟他说没兴趣,切,现在这不都女朋友了。
沈希坐定后就用余光扫视了一下在坐的人,看上去都是三十左右的样子,一副副二世祖的高冷姿态,刚才说话的人沈希见过,就是那晚饭局上给怀孕姑娘遣散费的秦风,沈希对他的印象并不好。
程子浩皱了皱眉,秦风这才骂骂咧咧地闭嘴。
原本坐在程子浩身旁的一美女开口说道:“原来程总的女朋友这么漂亮,难怪对我们这些歪瓜裂枣看不上眼。”
美女自嘲的精神可嘉,但沈希有点不好意思,她哪里是程子浩的女朋友,不过是情人外加挡箭牌。
程子浩难得勾起唇角笑了,她推开包厢门的刹那,程子浩的目光就被她吸引了过去,这一身长裙很适合她,可比她平时穿的那些短袖牛仔养眼多了。一张不施粉黛的脸透着青春朝气,仙子下凡,牛鬼蛇神自然退散。只是其他男人对着沈希滴溜溜转着眼珠的时候,程子浩很反感,沈希是他的人,他的所有物,他讨厌自己的东西被别人觊觎。
不过富家子弟什么没见过,不过就是个气质上佳的美女,被惊艳了一下之后,他们的话题又继续着之前的,美女只是点缀,他们不希望她们增加乐子的时候完全可以无视她们的存在。
沈希百无聊赖地坐在程子浩的身边,听着这些人天南海北地神侃,硬着头皮喝了半杯酒,终于就在酒精上头,沈希昏昏欲睡的时候,他们要散场了,秦风他们几人有更刺激的娱乐项目想要程子浩一起去,程子浩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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