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余蓓的组合拳才不过刚刚开始。
以前她不怎么喜欢的69式前戏,现在成了每次预热的必经步骤。她特别喜欢一口一口吸啊舔啊一直弄到他忍不住喊停进入正戏为止。
而每次射过,她都要给他做后续处理。如果高潮次数多没什么力气起来,就擦一擦放到小嘴里抬眼望着他一点一点舔干净。如果射完她还有力气,就抖擞精神坐起来用仔细打理过的可爱脚丫给他揉揉搓搓,蹭干净再去卫生间洗。
婚礼前的这段日子,魏凌允心里那点儿对新房的小疙瘩,就这样被她一点点瓦解消除。
后来他甚至被养出了巴甫洛夫实验式的条件反射,只要她往他怀里拱,撒娇说要去床上躺躺休息一会儿,海绵体就乐颠颠开始充血。
这间新居,在他心中那曾经自觉难以挥去的标签——余蓓的房子,终于被温馨的甜蜜的可爱的正常称呼取代。
这里是他们的家,他们的爱巢,他们的小窝。
也许今后他们不会一辈子住在这里,但这里,就是他们携手一生,迈出第一步的起点。
不过余蓓确实念旧得过分,后来搬新居的时候,孩子都上中学了,她竟气哼哼抹着泪,硬说他嫌弃这儿。
他寻思半天觉得不对劲儿,就带她去做了个检查。
然后就放心了。原来是更年期啊……(五十四)三月末的时候,魏凌允妈妈的腰痛好了,家里协商一番,连带新媳妇的意见一起听取之后,决定租下另一间门面,让已经学得差不多、甚至有点青出于蓝架势的儿子单干。
余蓓不反对,就是觉得他自己撑一家铺子,感觉好累。
上货的时候他早晨四点不到就得出门,新拿的驾照没半个月就在从舅舅那儿接下的二手车上硬练成了上路司机,晚上总要忙到确实没什么生意了,才舍得打烊。
余蓓早早回家也没事做,上网看电视还不如陪着他,于是忙的时候下班拐店里,不忙的时候就早早溜号过去。她人长得可爱,跟女的聊天又挺擅长,一来二去,卖货的水平变得不比他差,还养出了几个老熟客,专等她在的时候才来。
四月初的一个周末,余蓓专门起个大早,跟他一起去几百公里外的一个大批发市场选品,进了服装箱包的海洋后,就像条快乐的小鱼,游来游去恨不得都要上一点。
女装女包还是要看女孩子的眼光,魏凌允反复考量之后,决定这次主要按照她的推荐来。
结果非常不错,前后三批货,都卖得只剩下一点点尾巴尖儿,余蓓喜笑颜开推荐得上头了,还把她给自己留的连衣裙也小手一挥出给了熟客。
后来进不到同款,让她回家对着衣柜镜子后悔了好几天。
刚订下婚礼日子的时候,两个人都觉得时间还多,不紧不慢地凑在一起做计划,买东西,时不时抽空去怀念一下以前喜欢吃的路边摊。
不知不觉,婚纱选好了,旗袍买到了,鲜艳夺目的红鞋子,也装在盒子里放到了家,看着余蓓带了一大包分成小袋的喜糖在店里给熟客发的时候,坐在桌子后吃面的魏凌允瞄了一眼电脑屏幕右下角,忽然明确地意识到,婚礼,近在眼前了。
心情其实有些奇妙。
婚礼的意义,对他们而言,仿佛只剩下了一个目的,那就是昭告天下,完成一个双方家庭允许他俩此后共同生活不需要再晚上各回各家的仪式。
论流程,他俩小学前认识,中学时交往,大学后结婚,已经被周围亲戚朋友同学传颂为“我又相信爱情了”的代表人物。
论感情,他俩基本上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钻牛角尖的时候,大都能先站在对方立场上去想,谁也不能想象没了对方之后,那巨大的缺口该如何填补。
论相处,他俩同居过,冷战过,好的时候黏糊在一起连体婴一样,低谷的时候虽然不多,小拌嘴也是常事,彼此的臭毛病了解得比对方家长都全面,做爱的花样姿势也让许多老夫老妻都自叹弗如。
证也已经领了。
所以魏凌允总有种感觉,这婚礼,像是在为别人办的。
他俩要像提线木偶一样清晨起来,表演大半天,主管指挥完司仪指挥,在下面一堆他可能都认不全的脸的注视下,宣告他和余蓓根本无须证明的爱情。
不过他也明白自己这微妙的抵触情绪从何而来。
归根结底,他开始紧张了。
大学毕业后一年内就结婚,好处是还不至于断了联系,能请到很多同学来参加,坏处是还没断了联系,需要请很多同学来参加。
到了婚前那天,来参加的同学先后接站安排住了酒店好几间屋子,魏凌允忙得头大,偏偏按规矩,还不能去见余蓓,拉着她的小手说说话减压。
他还没发短信抱怨,她那边先倒起了苦水,说明天影楼化妆师排得满,要她三点多就过去等着。
他只好先安慰她。
到了晚上,躺在婚房里,看着亲戚朋友同学帮忙粘上的气球,喜字,看着墙上床头到处都是的婚纱照,听着留在这边没住酒店的好哥们嘻嘻哈哈打趣、呼噜呼噜打鼾,他胡思乱想到无法停止,最后,辗转反侧,一夜无眠。
他没能按中学时候幻想过的那样,给余蓓一个与众不同的婚礼。
所有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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