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名侍从官,每见习诗暄,必定躬身问候。习诗暄老觉得旗袍裹得紧了,弄得她周身不自在,四周围十分静谧,她的耳朵里除了卫戍的问候,就只听见脚下那双白色高跟皮鞋落地的清脆响声。
说起这双鞋,习诗暄就想到了好朋友秋凌。
上回秋凌见她脚上这双锃亮的宫廷款牛皮鞋时,就曾十分夸张地对她唏嘘,“哇!暄暄!这可是法兰西运来的最新款牛皮鞋,我上次在杂志上都看到了!啧啧!就连上海的百货公司都缺货,你哪里来的本事弄到的?”
“自然是我父亲。”那时的习诗暄正在与父亲怄气,听见秋凌的话,也是心不在焉地答,她喜欢听秋凌的江南侬语,细声嗲气,收入耳中,却也尤其动听。不像她,就算会说,也不够温柔。
“啧啧啧!”秋凌一张玲珑的脸蛋顿时烁烁发光,满脸带着妒忌,“不愧是习司令哪!上次你的那一串南洋盈润珍珠颈链,我好不容易央求父亲买了同款来。这才一会,你又有了新鞋,怎么你每回都有这些新玩意?”
习诗暄在翻看一本时装杂志,无奈地挑了挑眉,她不要的东西一件一件来,而别人渴求的,却稀世难求。
秋凌是这样的人,喜欢攀比,甚至到一点点芝麻小事,她的家庭出身好,从小也是养尊处优,有这么一些习惯,倒不算过,习诗暄可以理解,因为秋凌有她的优点,至少她从不会耍手段,对诗暄从来是表里如一。
这也是为什么诗暄可以与她相处之久的原因。
“秋凌大小姐,这些东西不是我所好,你明白的。”习诗暄说。
“哎哟!侬命好,阿拉……”秋凌用吴侬软语与诗暄抱怨起来就没完没了,无非就是诗暄从小到大享尽了父亲的各种宠爱,诗暄听到她叽里哇啦从唇中吐词,只觉秋凌真是坦诚的极为可爱。
终于到了那间上等包房,孔知河在玻璃门外有节奏地敲了门,表情变得严肃起来,“报告司令,小姐到了。”
两扇镂花大门被里间的服务员拉开,一整排的苏绣屏风将房里八角桌上的人隐约遮住。
习诗暄透过雅致的屏风窥见席上约摸四人的样子,左边两人她再熟悉不过,右边则坐着一老一少,其中那名青年一身戎装,格外打眼。
她为此不禁愁眉深锁,正在这时,沈沐风从屏风后绕出,定睛一打量,即为眉颜大开,连忙热情洋溢地将她拉了进去。
“爸爸。”她已习惯这样娇声叫习暮飞,习暮飞浓眉微抬,往她身上一瞧,遂露出欣悦。
她到底是依了他的喜好,他怔忪地看着女儿,岁月当真被拾拣了回来,当年的“她”就是爱穿这些衣裳的,女儿的容貌虽长得像自己,但神态眉眼间到底还是传神了“她”的精髓。
沈沐风意识到习暮飞的失神,连忙叫了一声,“司令。”
习暮飞收回了悠远的神色,佯装出严格的模样,“搞得这么迟,真不懂礼貌!快来见过父亲的故交,杨庭轩伯父。”
习诗暄自知理亏,父亲平时是由着她,但每逢重大场合,若她犯错,总会严厉教导自己。如她不服从,就变着法去治她,比如,没收她的脚踏车,或禁足不许入骑马场,不许出门诸多限制自由的法子。
想到这些,她只能收起平日里的顽劣,露出礼貌性的微笑,“杨伯伯好。”
“好!好!暄暄长得越发标致了,记得上回见她还是个小姑娘。”杨庭轩说话时,满脸的慈蔼。
听到父亲说故交,习诗暄这才带着好奇的目光打量面前这位比父亲年长的人,杨庭轩的外表看起来一派书香气态,极其斯文,他的身上穿了件藏青色缎袍,鬓角掺了多许灰白。
习暮飞闻后朗声一笑,目光再次落在女儿身上,流露出无限念想。
沈沐风则在一旁作无奈何状,摇头唏嘘,“转眼间,暄暄已这般年纪,岁月真如光阴流水般快。”
“咱们不可不喟叹老矣。”习暮飞自嘲地一笑。
三个中年男人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放在她身上,皆发出爽朗的笑意,使得她矗在其中不太自在。
到底是正青春的少女,极容易羞涩。
真不知道爸爸他们都在乐什么?习诗暄有点纳闷地让自己从三人的围视中解脱出来,刚一侧身,就被一个声音吸引。
“很荣幸见到你,诗暄小姐。”一直被忽略在旁的青年人突然站起来,朝她伸手。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要与她握手,习诗暄显得极为惊讶,立在原地,一时也没有回应。
因为父亲的原因,她见过许多戎官,却从未见过这般出彩的青年戎官,而且,还敢在父亲面前与她握手,这倒让她刮目相看了,见那青年表情不太自然,便伸出了手来,“你好。”
“犬子杨踞铭。”杨庭轩与习暮飞无言地对笑,然后站起来为诗暄介绍,“细想踞铭还比暄暄大五岁多,踞铭算是哥哥。”
习暮飞看着面前的俊青,眼底里出现一缀光圈,而这光圈很快就转移在女儿的身上。“做个哥哥自然最好不过,如今,踞铭调到司令部工作,两家子女更应当多走动才是。”
沈沐风看似随意地说了一句,“暄暄喜欢到处玩,司令总怕她遭遇危险,便不许她四处跑,这下可好了,杨上尉既然调到金陵,以后就可以陪暄暄,也不怕司令担心了。”
“沈叔叔,我几时喜欢乱跑的。”习诗暄听了此话,只觉得在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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