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像它本身一样,日复一日地专心致志,没有浪漫,没有风景,有的只是崭新宏大的,关于明日的蓝图。
安洋原本是没有办法将鸭蛋和他长大的这座城联系起来的。她知道十几岁的那个鸭蛋,一样雄心壮志,眼里除了自己没有别人。但就像他说的,那个时候他除了途车,什么也没有。她清楚一旦他有了所珍视的东西,他就会把所有的那些东西都装在心里,柔软地去对待周围的人和物。
但是迷途不是的。它永远不会慢下来,永远不会停止机械运作的声音,永远没有悠闲。甚至它那里孕育的每个人的梦想,可能也是生产线上下来的铁制品。
林展到达迷途之后,给了安洋他酒店的地址。安洋下班后过去,在酒店门口等他。他从门里出来的时候,即使帽子和口罩把脸挡得差不多了,安洋还是知道那个是他。身上穿着很大的厚夹克,裤子的腿很宽,踩一双昂贵的运动鞋。他走到她跟前,眼睛眯起来稍微笑了笑,伸手跟她撞了撞肩膀。
安洋看看他,笑着寒暄:“你怎么回事儿啊,比在学校见你那次还瘦,越来越帅了。”
“因为公演,一直比较注意。”
“那咱今天——能去吃饭吗?”
“吃吧,我看着你吃。”
“得嘞。”安洋无奈地笑。
菜端上来之后,安洋直接拿起筷子,开始吃饭。林展看着她,咽了咽口水。她也没打算再劝他,只是想着快点吃完,不耽搁他时间。他突然把一张票推到她面前,“你明天晚上来看吧。”
安洋摇摇头。“我已经买了票了。”
他边点头边笑。
“你现在不在古都了是吗?”
“嗯,在首都n环外租了个房子住着。”
“那到公司远吗?”
“远,但是我们不讲究打卡上班,只要按时交歌,到时间去录音,时间挺自由的,不去公司也行。”
“那挺适合你的啊,自由灵魂。”
“也是我运气好,被老板看上了。”
“你这么厉害,肯定迟早有人来找你啊。不过——”他们俩一起从饭馆里走出来,“你以前没说过不想当电视艺人吧?不是还去参加过选秀吗?”
“那个选秀是选创作歌手的,所以我想着去试试,看能不能把歌发出去。不是想签公司出道。我就想做地下,平时给人写写歌编编曲,没那么拘束。”
“你以前总说想快点挣钱让家里人早点换房子,过好日子,我还以为——”
“以为我是那种做明星梦的傻缺?”
“你有那个天分,就不叫做梦,也不叫傻缺了。”安洋说。“你也不是走什么反叛路线的,出道也会很主流,应该有很多人喜欢啊。”
“我不想被那么多人喜欢。”
“有性格!”
他一看见酒吧,又开始死活不肯往前走了。“喝一杯嘛?咱俩这么久没见了。”
“你明晚不演出啦,喝坏了怎么办?”
“你见我喝坏过吗?”
这家酒吧好像只是喝酒的地方,没有喧闹的音乐,也没有衣着夸张的客人和舞池。所有人都只是坐着,拿着杯子聊天。像下午时分的公园茶馆。
“我以前以为你总喝酒只是年纪轻想装帅,”安洋嫌弃地看着他,“结果你是真喜欢喝啊?”
“你不也是真喜欢喝吗?”
“啤酒不能算酒的。”
“哪里来的道理啊。”他突然问她要手机,存了自己的号码。
“你之前换号码也不告诉我,是因为没打算要接着跟我联系吧?”
他笑,低下头,“我只是怕尴尬。”
“你哪根筋搭错了?”她扭头看他,不解地问。“尴尬什么?”
“不是表白失败之后都挺尴尬的嘛——”他挠挠头,“这回是想着时间过了这么久了,一直没见你,也挺想你的,才想着来看看你。”
“谁跟你表白了?”安洋心里“咯噔”一下,嘴上很厉害地反问着,脑子里想的却是:“原来那时候他知道我喜欢他啊?”
林展愣住了。
“你没看我给你的那本书吗?就是我去高秀找你那次,送你的那本词典。”
她摇头。
“你从来没打开过?”他也吃了一惊。
“没有。”那时候他跟她说,虽然送她的只是一本无聊的英英词典,但礼品纸是他亲手包的。包装纸上粘着个塑料蝴蝶结,在蝴蝶结下面,他画了一个脑袋圆圆的女孩,打个箭头,写着“安洋”。
从收到礼物的那一刻起,她就从来没想过要为了里面包着的词典而破坏外面的那层礼品纸。她一直以为那份礼物最珍贵的地方,就是纸上那个,他画的她。
他低着头,好久没有说话。安洋看着他的样子,好像明白了些什么。她的心里突然“咚咚”地打起了鼓,别过头去,没有再盯着他。
“我在那里面夹了一封信。”他说。“其实那年我到高秀去找你,给了你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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