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萝卜好在祈祷,那边约翰已经带着显出身形的赛琳娜,往目的地南区二街走去。
在不久之前,约翰走在这条小镇的中心道路的时候,并不知道在不久后的自己会被那两位古神赋予如此重要的责任,那是的约翰还以为自己的确是那两兄妹复活过来,休假的。没想到才刚到达第二个失落神庙就被告知自己还要做如此重要的工作,这感觉……打个比喻吧,就像是自己从无主墓地复活,还以为是死而复生能够再次生活呢,没想到第二个篝火,就被通知自己要去传火,为这个世界续命一样。
不同的心态,看见的风景也不同,当时自己刚到这个世界,不认识一个人,哪像现在光是看见一个行商都觉得像是熟人呢。约翰看着迎面驶来的小马车,感慨道。
“约翰!”没想到那辆马车驾驶位的人看到约翰,主动招呼了起来:“是约翰吧!”
“还真是你啊,劳伦斯。”约翰说。没想到啊,居然还真是劳伦斯,还以为只是长得相似呢,这还遇到真人了。
劳伦斯驾着马车走在道路,还在想着这次好趁这战争赚一笔战利品差价和日用品差价,一抬头就看见约翰迎面走过来。想着自己的命不久之前还被约翰救出来呢,劳伦斯摸了摸自己的腰包,伸手招呼了约翰。
这引得劳伦斯马车一个穿着斗篷的人的好奇,小声的问:“这是谁啊?吾能看得出来汝很高兴。”“赫萝,这就是我之前说的在邪教徒受伤救了我的那位圣骑士。”对于这名突然出现在自己马车还自称为丰收的信使,拥有着狼的耳朵和尾巴的兽人,劳伦斯感到了一阵头痛自己再怎么说也是人类,你一个还与我们人类只间并不是和平相交的兽人跟着我,这算是什么事啊。
“待会你要小心点,对方可是很厉害的圣骑士,被他看出马脚那就麻烦了,这里可是人类的军队集结地!”劳伦斯想起这个叫做赫萝的兽人也不是个安分的主,生怕万一赫萝一不小心说漏了嘴或者露出了耳朵尾巴什么被约翰发现。要知道对方可是一个人就解决了三个附身英灵战士和一个异教徒,而赫萝只是一个狼族兽人少女,怎么看都不是约翰的对手而且这样一个强力的圣骑士到达前线,这可不是来旅游的,估计是参军来了,还不是普通的军官才对。万一约翰看出破绽,一嗓子就能叫来百十来号人呢。
赫萝也看得出,饶有兴趣的在劳伦斯背后问:“汝既然知道有这种危险,怎么还主动招呼呢?莫不是想将吾活捉?吾可是听说过,向吾这样的兽人少女,在汝等那里可是能卖出高价的啊。”
劳伦斯感觉脑仁疼:“你闭嘴,他都已经看到我了,作为我的救命恩人如果我再不招呼,可是会引起怀疑的。”
“哦难道汝没想过将吾卖出去?如果操作得当,就算一个勋爵爵位也不是不行的哦。”赫萝不知道怎么想的,用一种诱惑性的语气,在劳伦斯耳边说。
“你就闭嘴吧,他可是过来了。”劳伦斯已经不是脑仁疼的问题,这已经到了脑仁爆炸了,在低声呵斥了一声之后,劳伦斯微笑着向约翰挥手。
约翰奇怪地看了一眼劳伦斯:这家伙什么时候开始和古神扯关系了?
没错,在约翰的真视之眼中,能够看到劳伦斯身后的那个人影,的确浮现着“古神使徒丰收的信使”这样的信息。
很奇怪古神的出现,不过这并不妨碍约翰与劳伦斯的交谈:“刚才我就觉得看着像是你,没想到还真是。你不是在村镇间来回跑吗,到这里来做什么?”
劳伦斯说:“我这不是看见这里有军队吗,准备从后方运送一些蔬果日用的,再将前线的战利品买下运到后方,赚个差价钱。”说着,指了指身后的马车:“你看,刚刚将一车的蔬菜水果卖出去。我给你说啊,在这种地方,这些新鲜的东西可是能卖个高价的。”
约翰摸摸下巴:原来还能这样卖东西啊,学到了。然后约翰开口:“那你现在准备去哪里来着?去军营吗?”
劳伦斯摇摇头:“现在倒是想找一个住的地方。来的路遇见了好货耽搁了一天,到这里已经是到处都住满人了。如果中午到了还没找到的话,就只有找个避风的地方在马车睡一晚了。”说着,还瞪了一眼身后的斗篷人,好像是由于这个人的原因才会来迟了。
约翰看着劳伦斯与这个古神使徒的互动,能看得出这个仕途并没有对劳伦斯抱有敌意,这就让约翰感到好奇,一个普通的人类是怎么和古神扯关系的?想到这,约翰自然也不会对这么大个活人视而不见,于是问道:“劳伦斯,这是你的伙伴吗?”
劳伦斯一抖:还是问到了,幸好在之前有做好腹稿,于是开口说:“这个是来这里的路遇见的旅人,想到搭便车到这里。”说到这,想起第一次遇见约翰的时候自己那一脸戒备的样子,觉得自己的说辞并不是很有说服力,脸微微红了,于是又伸出手比划了一下:“给了不少路费的。”这是用路费来强行解释了啊。
约翰倒是不怀疑劳伦斯的话,听到劳伦斯如此说,想到古神并不需要乘坐马车到达其他城市,那么这个古神一定是有着目的的。约翰看向劳伦斯,猜测他并不知道古神的身份,也不想拆穿:你怎么拆穿?难道说这个做在你旁边的斗篷人其实是神灵?那只有疯子才会相信吧。
既然古神没有对劳伦斯产生敌意,那自己也就不用多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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