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鹤笑了笑,想起那晚盛伯雍的话,心底生出一丝异想天开,想让他提携的想法,却又很快被甩出大脑。
与其让盛伯雍提携,倒不如他自己去试一试。
*
在家里好好的睡了一夜,没有做任何噩梦,也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生物钟准时唤醒了沈鹤的大脑,他起床简单洗漱了一番,下楼晨跑。
十一月下旬的大学城,大清早的风吹过来,透着让人有些忍不住的寒意。沈鹤穿着运动服,呼吸平稳地在路边慢跑,偶尔有认识的大叔大妈从旁边遛狗回来遇上了,便打声招呼继续往前跑。等他跑完一圈,拎着早饭返回书吧的时候,附近大学的走读生已经开始往学校走了。
“沈鹤?你回来啦!”
有认识的同学正从旁边经过,看见沈鹤赶紧停下来打了声招呼。当初《天工》获奖并且被吉诃影视买走版权的消息传来的时候,学校里已经传疯了,后来开学没多久又听说身为编剧的沈鹤居然还试镜成功了《天工》里的一个角色,请假去剧组拍戏,更是让不少人羡慕嫉妒。
啧啧,人家虽然脾气古怪了点,身体看起来也不好了点,这张脸的颜值还是很高的。现在还靠着颜值直接从编剧升格成为演员了,这得气死多少表演系的师兄弟们。
“嗯。刚回来,准备过两天就去学校销假。”沈鹤淡淡道。
那人摆了摆手:“行,你刚回来就好好休息几天,我先去学校了。”
书吧的生意一大清早总是显得比较冷清。沈父沈母吃过儿子晨跑带回来的早饭后,很快就开始投入一天的工作,把昨晚才到的包裹打开,分类摆好放在推车上准备往书架上摆。正要推车,从旁边伸来一条胳膊。
“爸,我来吧。”
沈父抬头,看着儿子卷起衣袖,露出一截纤瘦的手臂,有些犹豫:“你还是坐着看看书吧,才从剧组回……”
沈鹤没多废话,已经拉过推车去摆书。沈父看着儿子,又心疼又欣慰。
小时候那么瘦瘦小小,跑两步就嘴唇铁青的孩子到底还是长大了。
昨晚沈鹤回来的时候,书吧还没到关门时间。等营业时间过了,夫妻俩简单的收拾了下就上楼想和儿子聊聊,却发现儿子已经在床上睡着了,就连行李箱也没收拾好。一想到剧组拍戏是那么累的一件事,再看儿子睡着的样子,夫妻俩就觉得儿子又瘦了。于是昨晚上,夫妻俩是商量着要怎么给沈鹤补身体渐渐睡着的。
门口的铃铛传来声音,沈父回头,看见俩女学生进来招呼了一声。因为是常客了,女孩子们也很放得开,笑嘻嘻地喊了两声“伯伯”,就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抽出自己带来的笔记本准备做事。一抬眼,有个女孩怔在了那里。
同来的女孩坐在她对面,看见好友呆愣愣的看着背后,不解道:“看什么呢,魂都飞了?”她说着也扭头去看,站在书架前的青年背影纤瘦,微微低头在看手里的一本书,露出的一截脖颈上还有一点点青黑色的发茬,侧颜……清俊的让人挪不开视线。
“嗷!好帅!这人是谁,前几天怎么一直没看到过,是老板新招的人?”
“会不会是电影学院的?没有在我们学校看见过这么帅的人啊?”
“电影学院有进过新人吗?不是吧,感觉有点眼熟,可是又想不起来是谁。”
“不管不管,快偷拍一张!快点呐!”
书吧里这时候还没两桌生意,女孩的声音尽管有特地压低过,但是听起来仍然尤其明显。当然,手机拍照时候的“咔嚓”声想要忽略也是不可能的。不过沈鹤没有回头,对于两个女孩偷拍的鬼祟动作并没有放在心上,继续摆着手里的书。
照片连着拍了好几张,女孩这才收手,却仍旧红着脸,时不时往沈鹤的方向偷看。等对方接了一通电话出门,女孩这才大胆地跑到收银台前,向老板询问青年的身份。
老板和老板娘深以为然的点点头:“嗯,我也觉得我儿子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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