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于,真正吃下肚的人,一直以为,这米粥是出自名厨之手。
多海思绪还没回来,洛羊已经退场了。他冷得哆嗦,绛唇微微泛白,走向多海的时候,还带着冷气。多海心疼,脱下自己的大衣罩在他身上,把热水递过去,然后熟练地打开保温盒,备好勺子。洛羊自然地接过,两人默契,犹如天合之作。
“老子放这儿的暖足气呢!”
“怎么了?唔?”洛羊喝着米粥,话语含糊不清。
“哪个龟孙子拿了爷的暖足气,能个儿啊!被爷查出来,弄死他丫的!”
“别找了,或许是你放错地儿了。本来后台杂乱,算了算了。”
多海狂躁地搓了几把自己乱糟糟的短发,配上那帅脸,倒也有型:“算个屁!冷的是你!你自个儿说说!冷感冒了怎么着!”
洛羊咽下粥的时候,抬眼瞄着多海,想笑,又觉得心甜。突然多海径直向他走来,单膝跪在地上,伸手就脱洛羊的鞋子。
“喂!你大爷的,耍什么浑呐!?”
洛羊差点撒开手中的饭盒。
多海阴着脸,不言语,把洛羊的脚收入掌心里,细细揉搓,像是擦着一件上好的玉器。洛羊脑海里炸开了炮,轰轰隆隆,噼里啪啦,乱响一气。脚部本就敏感,一股股电流在洛羊的身体里,血液中,来回滚动,差点没轰个外焦里嫩。最明显的要数耳朵,又烫又红。耳郭位置薄薄的,在灯下有些透明,煞是好看。
多海恶趣味地挠了几下痒痒,整得洛羊气不打一处来,好不容易营造的气氛,又一败涂地,恨不得立马踹了这阴损的龟孙。
什么事都可以骗骗人,撒个无伤大雅的小谎。
但洛羊知道,有些事儿啊,瞒得了别人,瞒不住自己。
比如看着眼前正用双手为自己暖脚的人,洛羊的心上,又“啪”地响了一声。
按正常套路来讲,文化节之后,必定有庆功宴。
这不,戏剧社的一档子人,早就在酒吧里喝嗨了。要说喝得最多的,只能是多海。
别人敬他,来者不拒。别人灌洛羊,姥姥的!那怎么行!都算爷的!那是宝贝!你懂吗?!
一顿胡吃海喝,洛羊拖着多海回家的时候,真够呛。本来接近一米九的大男人,百斤重,又喝得烂如泥,能不折腾人吗?
一路上不安稳,胡话也没少说
“小羊,我跟你说啊,你今天!真美!美得我都快不认识了!
“……洛羊啊,你说说,我咋就这么乐意伺候你呢,你给老子灌啥mí_hún汤了?
“洛羊,为了你,就是把天掏个窟窿都愿意!以后能不能……能不能,多看我几眼呢?
“洛羊啊,感谢你,寂寞天地中,成为我的大英雄。”
洛羊抱着他的腰,有些僵,夜色朦胧,广告牌和路灯交织着这个纸醉金迷的城市。多海不走了,洛羊也如断线一般,站在那里。良久,洛羊颤颤回头,眼睛有些红,身边的人,一直一直,专注地盯着他,仔细回忆,认识这么久,多海永远都这样盯着他。
眼底的情绪,他不敢懂,也不敢探究。好像知道,若是揭开,不是欢喜收场,必定两败俱伤。
多海抬头,望着洛羊晶亮亮的眸子。有些雾气。再下移,锁在粉嫩的唇瓣上。饱满,弹力十足。早就想咬一口了,多海觉得自己脑子不清醒。随后在不断告诉自己:人生就好比一场赌博!人生就好比一场赌博!老子是赌神,老子是赌神!
蓦地,一伸手,扣在洛羊的后脑勺上,用力一拉,紧紧贴上了那梦寐以求的地方。比想象中柔软,多海兴奋起来。不停地在洛羊的嘴上细细碾磨,含住了上唇,又挑出舌尖,想滑入洛羊的领地,攻城掠池。
带着酒气,就这么长驱直入。洛羊还没反应过来,清醒的时候,多海正要往后撤。吻到大脑有些缺氧,多海觉得,这他妈是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刻!
两人在街上,一时相顾无语。没有行人的冬夜,也找不到转移注意力的东西。
多海酒气上头,一脸豁出去的表情,双手紧捏。声音有些颤,却还是坚定地开口了,他说——“洛羊,除非我深埋黄土,定守你百岁无忧。”
还在下雪的天地间,像突然变了模样,浓稠地不像话。只有凛冽的清风,还能醒醒世人的脑子。
多海那句话,掷地有声。
洛羊再次脑回路卡壳,脸蹭地红了。
多海觉得,将心里满当当的水库,开了闸,反而轻松得多。他转身告别,没走几步,又回过头来,逆着光,看不清楚他的表情。
“洛羊,你丫听好了,爷我从今天开始!正式追你了啊!”
“别躲!躲了要你好看!”
语气里,依旧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嚣张。
洛羊目送那道潇洒的背影远去,耳边还是轰隆隆的,他不想明白刚刚多海说了什么。又不得装聋作哑。心里有个地方,明明软得像米粥。
只是谁都没料到,这一别,是整整七年。多海也没想过,小赌可以怡情,大赌,是要伤身的。
再见时,早已物是人非,事事休。
第6章 分别
一大早赶到学校的海爷,彻底有些犯怂。昨天酒虫上脑还好说,大不了认个错,挨顿骂呗。但他一向坚持认为自己说出了真心话,该!没做错!像个爷们儿!
不过在门口踌躇了半天,想想还是算了,咱得让洛羊高高兴兴上个早自习吧。
嗯,不差这一会儿,老子真的
喜欢南风过境请大家收藏:(m.dmbook1.com),飞卢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