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乐轻轻叹气,他见这孩子的遭遇不可自已的想起他自己的身世来。
他在中国一个小镇里出生,那里生活节奏缓慢,民风淳朴,风景秀美,是个难得的养生去处。他和父亲相依为命在这个小镇里生活了十二年。父亲是个不苟言笑的男人,他对弥乐很严格,从小培养弥乐的礼仪知识和绅士风度,两人独处时都是用英文交谈。经常布置奇奇怪怪的学习任务给弥乐,如果没有完成的话便没有饭吃。很难想象一个父亲会这样对待自己的孩子。但是,弥乐一点都不觉得父亲做得有那里不对。相反,在其他同学或多或少崇拜明星时,弥乐的偶像却是他那个做着最底层工作的父亲。
在年幼的弥乐眼里,电视里那些光彩照人的明星们都没有他父亲好看。而且不管弥乐学习了多少知识,读的书有多偏僻,他的父亲都能轻易让他明白他自己有多浅薄。父亲有那种吸引别人注意力的魅力,这在家长会的时候表现得淋漓尽致。而且居委会的那些老大娘们有好的待嫁姑娘人选总是优先通知父亲。可是弥乐从来没有在父亲嘴里听到过要给他找后妈这种消息。
父亲一定很爱母亲,只可惜母亲在他出生时便难产去世。而且,家中没有保存任何有关于母亲的相片,父亲也从来不提只言片语,以至于这么多年来弥乐对他母亲毫无印象。只有当父亲偶尔对着他的脸发呆时弥乐才有种原来母亲真的存在过的感觉。
弥乐小时候经常被欺负。他和父亲都不是本地人,再加上他没有母亲,长相又和别人不同,身材瘦小,所以邻居家们的小孩总是伙同起来欺负他。起先弥乐总是哭着回去想要父亲给他做主,没想到父亲却要他自己解决。忍无可忍之下弥乐才开始锻炼身体学习柔道,老师当然是他父亲。当他终于成为这一带孩子群里的头时,再也没有人敢当着他的面指着他灰色的眼睛骂他是没妈的妖怪。
小孩子,不管表面装得有多睿智成熟,心底里总是充满童真的。爱玩是孩子的天性。严谨,惜字如金的父亲培养出来的弥乐却是个天生好动的乐天派。成为孩子王之后的弥乐更是混得顺风顺水好不快活。可是这种快活时间没体会多久便戛然而止。
弥乐十二岁的时候突然和父亲移民来到纽约。虽然他语言不是大问题,但完全陌生的环境让弥乐很长时间无法适应。尤其是在更加壮硕高大的美国男孩面前,弥乐显得太过于瘦弱。
在纽约的生活更加艰苦。比国内更加破败的房屋和没有油水的食物,弥乐甚至不觉得父亲还能供他继续上学。贫民窟里混乱的生活让弥乐对于父亲带他来到这座城市的举动感到疑惑和愤怒。从来都是无条件信赖父亲的弥乐头一次和父亲爆发了冷战。他想念他的小镇,想念他拥挤的小教室,想念和小伙伴们一起捉泥鳅的池塘。纽约的一切都让他觉得难以忍受,包括空气!
这里不是他的家,弥乐悲哀地想。
正当弥乐悲春伤秋时,一件事的发生改变了他的世界。对于他来说,这绝对是一个梦魇,有生之年都不想再经历一次。
父亲病倒了。长年累月的劳苦工作,毫无营养可言的伙食,为儿子成长教育的殚精竭虑。这个沉默寡言,像山一般的男人终于倒下。而弥乐看着病魔缠身的父亲却无计可施。他们家本就清贫,再没有多余的钱可以拿出来治病。美国的医疗保险虽然可以为你支付巨额医疗费用,可是那些医生的预约排期已经能排到明年。而父亲,等不到那个时候的。
十四岁的弥乐在父亲越渐浑浊的双眼里快速成长,那个教他一切都要靠自己却为他遮风挡雨了这么多年的父亲已经无法再保护他了。纵使疼痛,弥乐也得强迫自己长大。
最后,父亲还是走了。弥乐甚至没有钱去买一块墓地,只能火化掉父亲的遗体之后把骨灰装进玻璃瓶子里带回家。看着骨灰瓶弥乐没有哭,他知道就算他哭也没用。眼泪和软弱无法带给他任何能够帮助他生存下去的东西。
现在弥乐十七岁,没人知道三年来他是怎么过来的。他一边打工一边上学,只要有钱又不是犯罪的工作不管多脏多累他都能干,做钟点工、清洁下水道、水管工、外卖小弟等等,而且他还得努力拿奖学金付学费。一遇到那种拖欠工钱的老板甚至是吃了上餐没下餐。他这么努力就是因为父亲临死之前一再嘱咐他绝对不能耽误学习。弥乐不敢不遵从父亲的意愿,再苦再累他也会去上课。上大学是他目前的目标,而有一个稳定的工作,拥有一个自己的房子则是他的终极目标。
闭着眼睛都能算出自己银行账户里有多少钱的弥乐苦笑一声。他现在才高二,没了主要经济来源,上大学的学费哪里来啊。而且家里又来了这么个小拖油瓶。
长叹一口气,弥乐蒙住头。现在第一要务就是睡觉!
☆、第4章 弥越
弥乐一觉到天明,醒来的时候恰逢闹钟响前几分钟。弥乐在床上磨蹭了一会在闹钟响时便第一时间按掉。抓了抓鸡窝头一样的头发,弥乐睡眼朦胧地看了眼依旧呈大字型豪迈地躺床上睡得口水直流的小婴儿,打着哈欠去刷牙洗脸。出来之后弥乐从柜子里随便找了点吃的给自己对付便打电话给艾利克斯。那小子果然还没起,被弥乐电话轰醒之后恼得不行。
“什么?你回家的时候被小混混抢劫了?”艾利克斯电话夹在耳朵和肩膀之间奋力地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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