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墨沁不解,瞅着他那细白的小手灵活地分开一髭头发,迅速的顺着树身上已经编好的辫子后面,继续编了个五股辫,弯下腰,在小花那本来就秃得可怜的尾部上抽了一根黄色的羽毛,安放在头发中,用剩余的发丝来回打了三个死结……
一看见那个死结,博墨沁就不寒而栗,细观整棵树,已经从树腰到树脚,被树上网床上的男子头发缠满,不仅缠满了,还插上了很多五颜六色的公鸡毛。远远看去,铁定会以为这是棵妖变的树,还长满了五颜六色的羽毛。
看来,这个孟云清还真是睚眦必报,此般报复自己的亲弟弟,若是知道自己想利用他,他会不会比对付他亲弟弟还狠,挖心?剜眼?剁手?博墨沁出了一头虚汗,在内心里暗暗思量。
博墨沁道:“若是旁人如你弟弟这般欺负你,你会怎么对他?”
“那要看那人是谁喽,如果是美人,我大可以不计较,毕竟,小爷我比较喜欢怜香惜玉啊。”孟云清笑得灿烂,末了还朝博墨沁抛了个媚眼。
本是三伏天,可在博墨沁感觉,好像突然大雪纷纷……他这是意有所指吗?美人?自己?那也就是说,自己是安全的?
身在狼窝,不得不防范,博墨沁的内心仍然在天人交战着:我是美人吧?是吧?不对啊,我不喜欢别人这么说我啊,那我就不是美人啊?那该怎么办啊,我一个人能把这群土匪一窝端了么?
孟云清编完最后一个辫子,揉了揉酸涩的手腕,朝一边已经化作石头的博墨沁看去,见他正盯着地面怔怔出神,忙用手晃了晃他的眼睛,可依然没有唤回他的魂。
就在他准备大声呼喊的时候,博墨沁一把抓住他的手,使力将孟云清拽往跟前,不顾一切地抱住了孟云清,将他抱了个满怀。
“呃……莫公子……你……抱得我……好……爽……”然后头一歪,晕在了博墨沁的怀里。
树脚下光屁股的小花弹了弹爪子,无法趁机挣开脚下的绳子,无辜地“咕咕”叫着。
博墨沁浑然不知自己如此举动会将孟云清勒晕,他极其紧张的摇着怀里软得跟一团棉花一样的孟云清,边摇边呼喊:“小云!小孟!小清,小云云,小清清,你别吓我,你怎么了,你快起来,那只大公鸡需要你啊!小孟!小孟孟!”
“你在笑什么?”博墨沁突然出现在孟云清的面前,深深锁着眉头,不解地看着他抱着一颗编满头发的树笑得像是走火入魔一般。
孟云清从幻梦中醒来,擦了擦口水,脸上飞起了两朵红霞,“没,就是想到弟弟醒来起不来的样子,就觉得好笑。”就算打死孟云清,孟云清也不会承认自己刚刚在发癔梦。
要是博墨沁真的将自己抱怀里该是多么美好的感觉,美人配俊公子,该是多么和谐的画卷,再找个画像的把自己与美人都画进去,给美人换身透明的薄纱,然后将画子装裱,留名青史,这该是多么美好的场面。
“你……这里没有问题吧?”博墨沁戳了戳孟云清的脑壳,无法理解找这个人为什么对着自己又是流口水又是发怔忪的邪笑连连。
孟云清娇笑一声:“怎么会呢,对了,你中午还没有吃饭吧,我给你准备饭菜去。想吃什么只管跟我说。”
“我想吃小葱拌豆腐。”博墨沁淡淡地说。
“这个,你就不想吃那棵树下的小花么?”本来还打算杀了给你补身子的呢。
博墨沁低头瞅了一眼已经被拔秃的小花说道:“我不想让它死得毫无尊严,不如等它的毛新长齐了再吃不迟。”
孟云清点点头,很是赞同,蹲下身子解开小花腿上的绳子,拍了拍小花那血红的鸡冠子,说道:“小花,你得谢谢莫公子,小爷是看在莫公子的面子上,才放你回去跟你家妃子们团圆的,记住啊,下次别在小爷想灵感的时候出现了,不然就不是尾巴被拔光毛了。”
☆、8.酸酸的幸福[1] (1318字)
放了小花后,孟云清带着博墨沁往厨房去,一路上博墨沁面无表情,抵挡了无数土匪们的白眼,他的眼里似乎根本没有那些土匪的存在。
厨房依旧闷热,锅碗瓢盆散乱地摆放在各个地方,这已经是习惯的事情了,关键在于,今天格外惨烈,舀汤的大铁勺——弯了;盛饭的木铲——裂了;本来整齐的瓷盅——豁口了。
“哎!每次都这样,让我买碗都买不起,真是一群败家子。”说罢,孟云清弯腰,从橱柜最下面的实木处抠起一块木板,里面是一摞干净漂亮的瓷碗,碗口用青釉烧制的彩绘,一看就是上等品。
博墨沁看得一愣,不得不佩服眼前这瘦弱的少年,真是独到,连这么个地方都能藏着好东西。
见他对着自己发呆,孟云清说道:“这是前年他们抢劫落雁城的大户王百万的时候抢回来的,当时我一看就喜欢上了,偷偷藏了起来,他们都不知道呢。”那眼神里满是骄傲与自豪。
孟云清在灶台边忙活了起来,从水桶里捞起一块豆腐,用刀比划了几下,放在了砧板上,又从边上的作料篮子里抽出一把香葱,仔细用水清洗了一番,去掉大头,划碎香葱的腰身,拿起菜刀,嘚嘚嘚几刀子就切出了长短差不多的香葱圈。
锅里烧着热水,正在小小的冒泡,他将豆腐放在手掌中,用刀将豆腐切成了很小的四方块,轻轻地下到水里,放入盐巴,又切了些生姜丝,不一会,锅里竟然传出了鸡肉的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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