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留香摸了摸鼻子,苦笑。被这么一说,他忽然觉得自己这一行人一路上遇到的麻烦大部分都是自找的。
“玉笙,你可知这里距离札木合的地盘还有多远?”姬冰雁对已经送出去的危险物品没有兴趣,他更没有楚留香的好奇心,所以,他直接问了他们原本的目的地。
“以我的脚程,尚需五日。”玉笙想了想,又翻出一张牛皮地图来。把地图铺平在地上,玉笙用手指在上面点了点,“这是我们现在的位置,札木合的地盘在这边。”虚划出一个弧度,“中途需要绕一些路,除了姬大哥,楚兄和胡兄对沙漠行走并不熟悉,花费的时间会更久。”
姬冰雁直接盘腿而坐,一手撑地,上身前倾,“这里有绿洲?”
“没错。”玉笙点头,“即使没有遇上我,你们有石驼带路,用不上一天应该就能抵达那里。”
“可如果遇不到你,我们便会多忍饥挨饿一天。”楚留香笑容和煦,仿佛刚刚那一囊水不仅救了他的性命,还让他从一尾咸干鱼变成了鲜鱼,硬生生的在燥热的沙漠中营造出了江南水乡的湿润。
“这便是我与姬大哥的缘法了。”玉笙和姬冰雁相视一笑,想起了十年前的初遇。那时候的姬冰雁被逼的恨不得吃自己的肉喝自己的血,半埋在沙土里连爬动的力气都没有,可这个被世人认为阴险狡诈冷酷自私的人毕竟是和楚留香做朋友的人,在这样的境地下还有一份侠义之心,虽然他做的只是闭上眼睛看都不看玉笙,可和玉笙之前遇到的那些想要杀了他或夺宝或充饥的人相比,他已经是个大好人了。所以玉笙救了他,在之后的十年里联手兴风作浪,成为了在兰州城里呼风唤雨的一方巨擘。
楚留香没有丝毫被打击到,反而高兴自己的朋友在分别之后又交到一个可以真诚以对的好友。
相聚的时间并不长,休息了两刻钟,玉笙就提出了告辞,他把随行的骆驼分出两匹,连着骆驼所背负的水和干粮。“姬大哥,楚兄,胡兄,我们就此别过。”
“凡事务必小心,石观音武功深不可测,切勿为了钱财罔顾自家性命。”姬冰雁想起玉笙此行的目的地,心中不得不担忧。
玉笙笑了,“这是自然。”
先不提为什么一向合作愉快的石观音忽然撕破脸皮,单说那个敢背着石观音向自己递交投诚状的男人就足够勾起自己的兴趣了。是的,男人,尽管字迹清秀俊雅,仍然能看出那是一个男人的字迹。相较于石观音后宫其他男宠恨不得为她生为她死的态度,这个想要逃离甚至不介意背后捅她一刀的男人更加有趣。
所以,我一定会小心。玉笙暗自想到,毕竟,有一个能无视石观音的魅力进行反抗并付诸行动的人,自然值得自己小心谨慎的——看一场热闹。
☆、第二章
“玉小哥一定是我老胡的知己,死公鸡,你们是如何相识的?”顺着肚子里酒虫的指引,胡铁花从系在一起的水囊中找到了一个酒囊,他也不在乎酒囊已空了小半,直接往嘴里倒去。半响,发出一声满足的喟叹,整个人重新活了过来。
“他救过我的命,两次。”和自己的两位老友在一起的时候,除非挖苦人,姬冰雁一向是寡言的。他轻描淡写的丢出一个解释,心里却在担忧正往石观音老巢而去的玉笙。直觉告诉他,玉笙是被故意引去那里的,只希望他不要大意,在阴沟里翻船。
“百善玉笙,他却与我想象中的不同。”楚留香接过了话头,“但也是一个很有趣的人,若不是担心蓉蓉她们的安危,我倒真的想好好结识一番。”
“他未必乐意与你结交。”姬冰雁讥诮道。
楚留香毫不在意,只是语带无奈,“楚某虽然不是人见人爱,也不是惹人讨厌之人吧?”
“玉笙与伴花公子交情甚好。”姬冰雁用了一句话,堵住了楚留香还未说出口的自夸。
楚留香曾经发出过一张短笺,虽没有具名,可没人不知道这是谁写的。尤其是上面那挺秀的自己,浪漫的文笔,甚至还带着缥缈而浪漫的郁金香香气——
“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研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然后,他真的在定下的时间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顺便还留下了另一张短笺——
“公子伴花失美,盗帅踏月留香。”
简直不能更嘲讽,拉仇恨的水准超一流!
伴花公子金伴花把楚留香恨得牙痒痒,一天三顿按照饭点来唾骂他,一边用尽各种手段想重新找回那尊白玉美人,一边洒下重金想要狠狠教训一下那个被称香帅的流氓。私下里还暗搓搓的与友人通信,把楚留香黑的日月无光,十分败类。
没错,金伴花的那个友人就是玉笙。
倒不是伴花公子与玉笙的交情好到这个地步,实在是楚留香这个人太邪性,他仿佛能和每个人交上朋友,无论三教九流;他还总是能轻易的获得女子们的爱慕,被常人所不齿的盗窃到了他这里就变成了另一种浪漫。一般人是无法体会伴花公子的心塞的,和男人抱怨楚留香不会成功,那些义气男儿总是重义轻财,觉得损失一尊玉像换来和楚留香相交的机会并不亏;女人也认为金伴花小题大做,能够被盗帅看上手中的宝贝,不正说明伴花公子名不虚传没有坠了豪富世家的名声吗?
至于那些和他同声共气一起谴责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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