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卢家小郎君断然逃出京城,可看出太子魏王关于储位之争已经日趋明朗,相互间连基本的掩饰都不做了,现在的问题是,在此多事之秋,卢小郎君究竟将甚么重要的物事带出了京城?
王希平在最后,还是问出了这个老问题,柳凤集笑道:“希平确实厉害,我也只略微有了些许想法,你片刻之间已理清了所有脉络。储位之争,说到底,其实还是圣意,圣人属意于哪个,哪个便是储君。太子虽然不济,但也没出过甚么大错,贸然废了他,于理不合。魏王要取而代之,必要寻到太子些错处。”
王希平一拍手:“是了!卢家子弟在朝中任职不少,卢大郎更官至三品,兼任御史大夫与吏部尚书,已具入相之势,小宗还有个四郎任河东节度,卢家既是权臣,也是外藩,分明已是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因此素来明哲保身,不敢与皇家任何事牵扯上关系,此时广陵郡王居然敢和卢家联姻,勾结重臣,这便是太子的错处了。倒是魏王,宜都公主的婚事只是那么约略一提,并未成事,比之太子便算不得甚么。”
他顿了顿,又道:“李淳素日谨慎,既然敢娶卢二娘,便是不怕圣人晓得。那么,或者圣人已耳目受限,或者病体支离,已无力顾及这些。依我看来,圣人在位多年,积威深厚,不至于现在便已耳目不灵,因此只怕后者居多,魏王虽然守在病榻前头,要对神志不清的人说些甚么,也是难能。”
他静下来,又思考了片刻,忽然道:“病!”
柳凤集笑道:“希平的眼睛这般亮,定是想通了,且说来听听?”
“若要神志不清的人能清醒过来,便要治病,魏王此时需要的,是可起沉疴的妙药,但这药太子可不需要,只消圣人这样一直病下去,那个位置早晚是太子的。因此卢小郎君带出来的,定然是这个药了。”王希平笃定道。
柳凤集微笑:“也未必一定是药,或者是个人,也未可知。”
“人?”王希平迷惑。
“莫要忘记,魏王手中,还有一柄如意。”柳凤集微笑道,“传信给十二郎,叫他查查,这阵子魏王可有与甚么郎中道士过从甚密。”
王希平应了一声,却又忍不住问道:“限期十日破案,传信去京城,快马加鞭一来一回都要半个多月,来不及啊。”
柳凤集眯眼笑道:“是啊,来不及,那又怎样?”
王希平切了一声,管自下楼去了。
事实证明,便是柳王二人将御史里行的分内事抛在了脑后,这案子依旧得到了比较圆满的解决。十日不到,李御史果然将失窃的金银找了回来,虽已重新融了,但分量十足,只多不少,那个倒霉的小贼被捉住的时候,想是怕了卢小郎君当真将他千刀万剐,果断自杀。
对这个结果,小郎君表示还算满意,于是皆大欢喜。
当然,小郎君是不是真的满意,便不足为外人道了。
这一切,在吃饱喝足的永嘉看来,完全不明白这些凡人究竟在瞎折腾甚么。明明那天潜入卢小郎君宝库的飞贼不是捉住的那个,为甚么那个当官儿的要指鹿为马?他也不明白,明明当时被那个飞贼抠下来丢在地上的金银都进了他的肚子,他还好心帮忙,把宝石都给舔舔干净,保准连个残渣儿都不剩,那个当官儿的又从哪里变出了那些金银?当然更不明白的是,为甚么他吃个银盘,还能从里头吃出个玉环来,险些硌坏了他老人家的一口好牙,凡人喜欢把玉环藏在银器里头么?
不过这枚同心玉环挺漂亮,便借花献佛罢。永嘉美滋滋地把玉环放在他精心挑选来的首饰匣子里,连先前从美人奸商那里拿到的那些东西,一并在婚礼上送给了四郎和秀娘。
说实话永嘉也知道自己操持的这个婚礼有点乱七八糟,不过看四郎挺高兴,秀娘更是高兴的哭了,想是喜欢罢,他便放心了。
婚礼过后几个月,在一个初秋早上,四郎到底没再醒过来,秀娘也没哭,去郊外点一把火将四郎的尸身烧成了灰,装进坛子里背在身上,便和永嘉辞行道:“少君,阿秀要送四郎回家了,此后长路漫漫,请少君自己保重。到你长大,来九黎,别忘了到四郎坟前,和他说说话。”
永嘉点点头,忽然不晓得该说些甚么,看秀娘头也不回地一路望东,渐行渐远,自己则只剩一个小小的包裹在手上,此外,甚么也没有了。
没有四郎,没有秀娘,没有家。
他再无法无天,也没人管他了,再没人帮他随时备好温热的茶水和干净的衣物,也再没人宁可剥了自己的麟,也要给他换颗银珠吃。
天气很晴朗,不冷不热,路旁的银杏叶镶了艳丽的金边,大路两旁的田地散发着不同于金石的香气,是丰收的味道。
这是个美好的季节。
他的阿娘,谢十四娘,南朝陈郡谢氏最骄傲的女儿,便是在这个季节去汉水游玩,然后认识了阿爹,给阿爹拐回了九黎,永嘉之乱时,本已和阿爹私奔的阿娘放弃与阿爹长相厮守,回到族里,与谢氏共存亡,但为了他,阿娘到底没有与族人一道赴死,在最后关头还是逃了,躲进山中剖开了自己的肚子,生下了他,给他起名永嘉,字鸾停。
而作为九黎族长的阿爹,蚩尤伯鸾,原本寿命绵长,定居在僻处极东的九黎故地,日子逍遥自在,却为了血脉混杂生而有异的永嘉可以活下去,宁可将自己永镇九黎山下,也要换出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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