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演员,但林森并不是表演型人格,生活中的他要比屏幕上低调许多,和朋友相处并不是主导的那一方,在ktv这些场所,也并不会成为麦霸那样的存在。
但他是演员,身上比普通人多了一层光环,和圈内人一起的时候不显,和老同学在一起的时候就显出来了。虽然林森没有主动拿话筒,但一群人还是起哄让他唱了两首歌,林森也没推脱,撸起袖子就上了。
林森的声音不错,虽然没有出过唱片,但唱起歌来有模有样,他以前上节目的时候也唱过别人的歌,在网络上下载量还不错。
两首歌唱完,大家意犹未尽,又盯上了曲谌。
曲谌只是摆手,并不上台。
“要我看,曲谌和林森你们两个人合唱一首好了,就唱《你最珍贵》,怎么样?”有个女生大声提议。
曲谌不说了,看向林森,林森放下话筒:“还是算了吧!”
“那怎么行,必须唱啊!”众人大笑,起哄喊道,“唱歌!唱歌!唱歌!”
林森笑着摇头,坐在椅子上抬起下巴看向曲谌:“你觉得呢?”
曲谌没说话,只用行动回答。
他拿起桌上的话筒,走到屏幕前。
“喔——”
“噢——”
大家怪叫。
前奏响起,林森仰头看着曲谌。
包厢里只留彩灯亮着,视线很暗,五颜六色的光束变换着角度,晃得人脑袋发晕。
曲谌的脸在光影中时隐时显,他的眼眸黑沉如墨,光线打在脸上的时候,眼中仿佛有璀璨星辰。
林森却有些头脑发昏,他喝了点酒,但并不多,本该是清醒的,可是此刻与曲谌对视时,他却觉得自己有些醉了。但他还记得自己的小心思,将椅子转动到自己对着屏幕时,唱出第一句:“明年这个时间,约在这个地点。”
唱完,略带挑衅地看向曲谌,曲谌却十分淡定,用略有些沙哑的声音唱到:“记得带上玫瑰,打上领带系上思念。”
曲谌唱的是女生唱的部分,林森本想看他窘迫的模样,但他那样平静,也丝毫没有可以压低自己的声音,林森便觉得自己实在无聊,便认真对唱起来。
这是林森第一次听曲谌唱歌,他们认识那么多年,但关系好的时间实在少得可怜。而且他们上高中的时候ktv还不像现在那么多,年龄也没有到,林森高中时期从来没有去过ktv这样的地方,以曲谌的性格,更不会无缘无故唱歌。
林森本来觉得曲谌这样性格的人,唱歌应该也会平平淡淡毫无感情的,却没有想到他的表现让人惊艳。
曲谌唱歌的声线要比正常说话低一些,声音沙哑而低沉,歌声中饱含感情。
对上他的目光,听着他的歌声,要不是还有点理智在,林森简直要以为自己对曲谌来说真的是最珍贵的了!
一首歌唱完,掌声雷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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