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把剑是采昆仑山顶一块巨大陨石为料,再用西域熔岩之火耗时七年才铸成,能在兵器谱上排第三,足以说明它是个天地至宝,可是此前,它在江湖上的名气却还没排在它后面的几件武器名气大。
这主要毛病就出在它的现任主人身上,谁让简怀修是个不靠谱的——他从不用剑,准确的说,是他自从得到穿云剑后就不再用剑了!好好的一把剑到了简怀修手里一次都没用,就成了摆设,整整几年都不曾出过鞘,呆在剑鞘里都快发霉了它主人也没想过让它出来晒晒太阳!
一把剑没有经历过鲜血,没有敌人,没有斗争那还算什么武器!
所以此前在腥风血雨的江湖上,穿云剑是被人给遗忘了,当他再次被提起还是因为他主人把它给卖了换酒钱 。当时从简怀修手里买了它的人跟人炫耀说起自己手里拿的是穿云剑,结果听到的人一半人不知道穿云剑是啥玩意?另一半人知道穿云剑是宝贝的却不信他能从简怀修手中夺到穿云剑,久而久之,那人也觉得自己被骗了,觉得这剑是假的,转手又把剑卖给了苏家,后来又辗转落到了楼中玉手里。
直到昨天,楼中玉拿着这把剑在赛宝大会上秀了一手,才让这个蒙尘已久的明珠终于在世人面前首度展现了自己名剑的风彩。
赛宝大会后,南宫世家用了五十万两才从楼中玉手中买下了这把剑。
宋远骑着马来到开元寺附近,远远就见两个人在寺庙前斗作一团,旁边围着一群光着脑袋的小和尚在看热闹。
宋远走近一看,不得了,那两个人中一个穿白衣服的竟和简怀修长的一模一样。
宋远不可置信的揉揉眼睛,然后盯着那张漂亮的脸猛瞧起来。
两个人中一个穿紫衣的男子一面躲过白衣男子的攻击一面温声劝道:“小玉,跟我回去。”
“呸!你个老色胚生的小色胚!小爷我才不愿意踏进你们南宫家的大门一步呢。”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阿真扔了一个地雷!
☆、糟糕了!(5)
南宫珏本就不是温柔良善的性子,能忍气吞声说出这么一句温柔话已经是极限了,谁料楼中玉非但不领情,还出言不逊,他眼中寒光一闪,出手便是一招“青龙卧墨池”。
楼中玉的武功全厉害在轻功上,南宫珏一发狠,他就只有挨打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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