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那年秋分来临的前一天,自首的林大岳被判处服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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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海
古人有云“仇深似海”,如果要问我心中的仇恨有多深,大概就如海一般深。
父亲死后,我没有流过一滴眼泪,终日留在他的画室里花大量时间去画画。没日没夜地画,天昏地暗地画。
直到有一晚我出去大厅倒水喝,看见母亲的房间门没锁好,她当时双手抱着父亲的画作蜷缩着躺在半边床上,熟睡了还在眉头紧蹙,泪水渗满了枕头。于是第二天醒来,我一把火烧掉了自己的画作,从此连画笔也不再碰。因为无论我的技术水平怎么提升都达不到父亲的高度,他成名后获奖无数,而我临摹的算什么玩意,反倒让母亲触景生情。
后来,我爱上了音乐,爱上了摇滚。没日没夜地听,天昏地暗地听。
多年后,当我听到一个少年用音乐诉说他的寂寞,诉说他无人相伴的过去,就像“星星的孩子”在自己小小的世界里独自闪烁。从那一刻起,我有种冲动很想一辈子保护这个少年,如同保护幼时的自己。
小时候我还学了点拳击招式,然后跟着校里的不良学生为伍。其实内心不知多厌恶这些人,只是为了多打听父亲当年的事罢了。只要人不犯我,基本不会参与打斗,打可以,我们学校有个不成文规定就是不得使用武器。就像《热血高校》里的泷谷源治,赤手空拳也能把对手打出牙血。
母亲对我的情况忧心忡忡,但在人前总是一副行若无事的神态。只有一次吃饭的时候告诫我说,她白天要上班谋生,回家还要照顾我和患了脑退化症的奶奶已经很是劳心劳力。我做什么都行,但犯罪的事绝对不能碰!否则不配再做她的儿子,父亲在天之灵也以我为耻!
人走过的路,多半是性格上自找的,嘴上却怨天尤人地说——这是我的命啊!
这才是活得讽刺。
因此,我从不埋怨自己的人生。可是父亲呢,他又有什么错值得这个下场?
胡作非为的事绝不能碰,是我唯一能答应母亲的。
我的身上经常挂着伤,但我不会去纹刺青作遮盖,所有的伤疤都是证明自己努力活着而留下的痕迹。长大后,有个全身描龙绘凤的大哥把我的兄弟打伤了,我去保人时评价过我说:“小伙子,你长得够冷的,可惜样子还不够狠。出来混必须要凶过牛鬼蛇神,才没有谁敢欺负你。”
我未置一语,冷漠有时是最好的保护色。
心里却是在冷笑,因为前两周这大哥被令人闻风丧胆的混混头儿魏奇打到住院,早在小城传得沸沸扬扬了,还有脸对人指三道四。吸完那根烟,我扔掉烟蒂后跟他说:“我来帮你出气吧,一笔抵一笔!”
我真的就单枪匹马去找魏奇了。在这之前,我们从来没接触过,也不太了解魏奇的底细。我做人宗旨只有一字诀,那就是——勇。
魏奇在清吧的后巷出来,身边还跟着两个手下。我拦住他们的出路说我要和他单挑,魏奇竟然爽快答应了。他的拳头特别有力,出拳敏捷,收拳利落,丝毫不落下风。但他毕竟喝了点酒,脚步稍有不稳,我故意晃来晃去扰乱他的注意力,找准了机会狠狠地一脚踹向小腹部位。就在我差点打倒他的时候,他的两个手下出尔反尔从后袭击我,痛楚使我的体力涣散单膝跪了下去。
本以为这次死翘翘了,就像街机里血量清空的boss等待着最后的一招绝杀制裁。谁知魏奇命令手下退开,他伸手扶我起来,问我俩之间有什么恩怨,我说出原委,他听完思索了半会又问,有没有兴趣跟他混。他赏识我的身手、胆量,当然还有仗义。
就这样,我反倒认识了魏奇,并且一步步成为了他最得力的帮手。因为我比起其他人做起事来除了更有效率,也更有头脑。
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偏远小城,不过是一群年少气盛、自以为是的土流氓,目光短浅又办不出什么大事。我怂恿魏奇开酒吧,有了资产兄弟才有钱赚,天天喊打喊杀的都不过是脑袋只长毛的傻缺。
开张的第一天,我一口气把在场所有的人全喝趴下。我不是轻易能喝醉的人,只是包厢的ktv音箱混响还没调好震得我头痛欲裂。最受不了的是有个老女人,ok,年纪也就比我大一圈而已,谁叫我年轻呢?强灌我喝下半打酒不说,还要我和她对唱不知哪个年代的土味情歌。
我借机溜到洗手间去,没料到她也跟在后面,撩了撩她那半透明的黑色蕾丝衫,把我逼到了墙角。
她那自称34b大凶器快顶过来的时候,我浑身打了个冷颤。慢着!难道我阎海还会被人反过来壁咚?她嘟着那丰厚的香肠嘴说:“帅哥,要不要爽一下?”
我面瘫地注视着她:“阿姨,我,不,喜,欢,胸,下,垂,的!”
然后,我当场就呕吐了。
跌跌撞撞地,我在神志半醒半醉之下离开了酒吧,打车到防空洞那边去。band村里头的人都走光了,也没有乐器留下,但我不管,自己一个人对着石灰墙放声飙歌。酒吧那些胡唱乱喊的粗汉老鳖懂什么是音乐?我才不要再过c,ao蛋的生活!我才不要献身给胸下垂!
从防空洞出来,我一个人摇摇晃晃地走在马路上,路灯将我的身影拖得很长很长。走不动了就靠着一堵高墙伏下来抽烟,想着这附近还会不会出现人注意到这忽明忽灭的火光。
10岁那年我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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