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的酒吧名叫冰点,离简杰住的地方很近,坐公交车过去大约二十分钟就到了。他哥之前有要给他买车,可是简杰觉得自己不常出门,也用不到,就没有接受。
到酒吧时才刚刚四点四十,工作是五点半开始,简杰就去到员工室把包存放在柜子里,又拿出曲谱去大厅里做准备。
刚来到大厅,老板文森看到简杰来了,笑着和他招呼:“小杰,又来这么早。”文森今年四十有六,光头,看上去面相有些凶,但其实人很和善的,是特级厨师,所以这间酒吧的西餐也非常有名。
简杰也彬彬有礼地同文森问好,说:“文叔叔好。我想早点来调试下钢琴。”
“好好,真是个认真的孩子。你去弄吧,我去厨房看看。”
简杰坐在钢琴前,放好谱子,调了一下音。这里的钢琴自然比不过家里他哥给他买的那台,不过出门在外简杰也不会那么挑剔。简单的调试过后,看酒吧里陆续来了些客人,虽然没有到时间,他也开始弹奏起来。文森开的这间酒吧是清吧,比较安静,而且这个时段来的客人多数是吃饭的,所以简杰弹奏的曲目都是些舒缓的世界名曲,也没有多少难度。
从旁人的角度看,就见黑色的钢琴前面端坐着一个干净帅气的大男生,一副学生打扮,修长的手指在黑白的琴键上跳动,美妙的音符就从他的指尖流淌开来,让人忍不住生出一种美好的感觉。进来的年轻女生大都不由自主地会往简杰里多看几眼,更大胆些的,目光简直是长在了简杰身上。
简杰一直专心地弹着钢琴,沉浸在音乐的世界里,一曲结束也会休息一下。
刚到六点半,侍应生就来喊简杰过去吃饭了。文森特意吩咐过,所以简杰的伙食还是不错的,一小份番茄牛肉卷,一盘海鲜意面,一杯鲜榨的猕猴桃汁,都十分美味。
简杰正坐在员工室里吃着东西,文森突然急冲冲地找了过来,一见到他就着急地说:“小杰,我听啸齐说你唱歌不错的,给我救下场吧。”
简杰疑惑地抬头,问:“文叔叔,怎么了?”
文森郁闷地说,“今个晚上原本定好的那个乐队到现在还没来,打电话过去也联系不到人。给别的歌手打电话,都说有场子了,有一个最快也要两三个小时才能过来,还不知道是不是一定能来。实在是找不到人了,小杰,帮叔个忙吧,先顶阵子,我再去联系人。”
“文叔叔,我没在外面唱过歌,我会的歌也少,会不会给你弄砸了?”简杰实在不自信。因为李啸齐年轻时候也组过乐队,简杰跟他学吉它的时候也跟他学了些声乐。李啸齐夸过简杰有唱歌的天赋,可是简杰觉得那肯定是客气话,他也没有在大庭广众下表演过,所以十分不安。
只是文森此时哪里还顾得上那些,只要不空场就行,忙说:“行行,捡你会唱的就行。今天是现场夜,实在不好砸了招牌。你跟我去看看乐器吧。”他急忙拉了简杰去到乐队的休息室。“这里有些乐器,你看看能不能用上。”休息室的角落里堆放了不少乐器,键盘,鼓,几把吉他,零零碎碎也不少。
简杰过去看了看吉它,试了试,挑了一把说:“文叔叔,你这里的我只会吉它,就用这个吧。”他挑了把节奏吉它,是做伴奏和弦用的。
文森对音乐也不在行,就说:“行,我这酒吧风格你也知道的,唱些不太吵闹的歌就行。你准备准备,休息一下,七点半之后出去,到时候我叫你。唱完了晚上我给你包个大红包。”
简杰腼腆地笑笑,说:“文叔叔太客气了,还不知道成不成呢,真怕给你丢人了。”
“别紧张。”文森爽朗地大笑着,拍了拍简杰的肩膀,“按你平常那样唱就好,啸齐都夸过你的,能差到哪去?横竖就是一晚上,我这也不是多大场子,你只管放开胆子。”
简杰点点头。
等到房间里只剩他一个人,他就开始回想自己会的那些流行歌曲。其实简杰会的歌曲还真不少的,他很喜欢唱歌,乐感又好,一首歌基本上听过两遍就能够哼唱出来。所以李啸齐教他音乐时经常感叹:人和人果真是不一样!天赋这个东西,实在是没有办法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次写现代文,才写了几章,一时心痒就发了。这回涉及的全是不熟悉的领域,欢迎大家拍砖。
☆、第二章 酒吧演唱
天黑了,酒吧里客人逐渐多起来。有人结伴而来,有人匆匆离开,简杰看了一眼热闹的大厅,抱着吉它踏上酒吧小小的舞台。
蓝色的光线打在简杰身上,他怀抱着吉它,就那样平平常常地坐在黑色的高脚椅上。手指拨动了几下琴弦,一段低缓的旋律过后,他靠近话筒开始演唱一首慢板的情歌。简杰的声线偏中低音,但并不沙哑,而是有着他这个年纪的健康与清亮,所以听起来十分的自然悦耳。
一开始,只有老板文森一人关心着简杰的演唱,酒吧里的客人多数仍在三三两两地聊着天。但当简杰演唱到副歌部分:“我们还是做陌生人吧,在一个陌生的城市;我们还是各自生活吧,在一个不同的世界。我们还是,我们还是,我们还是做陌生人吧,做陌生人吧……”他干净饱满的声音很容易就将人带进了那样一种忧伤的意境,一下子便吸引了不少的客人,好几桌的客人都停下来专注地听他演唱。
喜欢歌手请大家收藏:(m.dmbook1.com),飞卢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