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带路的游侠默不作声地过来,从他那身由藤条和枝叶编织而成的斗篷底下取出了一把刚才让他们敷在脸上的那种树叶,挤出汁液来滴在旱蚂蟥的身上,旱蚂蝗顿时像被撒了盐的蛞蝓一样蜷缩起来,从帕洛斯身上掉了下去。
帕洛斯这才看清楚他刚才摸到的东西,那只旱蚂蝗已经吸饱了血,身体膨胀得足有一只小老鼠那么大,菲尔斯嫌弃地“噫”了一声,抬脚就要踩,不过埃文德尔制止了他:“你就算把它踩扁了,它也不会死的,让我来吧。”
说着法师打了一个响指,从他的指尖闪现出一道小小的闪电,精确地将那只旱蚂蟥电成了焦炭。
阿尔凯什么都没说,把那团已经揉碎的树叶在帕洛斯的后颈来回抹了几遍,帕洛斯刚才被叮咬的时候毫无知觉,这会儿伤口被辛辣的汁液碰到才有了针扎一般的刺痛感。
埃文德尔说:“为什么要让你们把每一寸裸露的皮肤都涂上树汁,我想你现在应该明白原因了。”
“……抱歉,是我疏忽了脖子后面。”
被旱蚂蟥吸了点血倒不是什么严重的伤害,就是感觉上有点让人毛骨悚然,菲尔斯心有余悸地说:“我突然想起来,我身上也有好几个地方没有擦到,还有那种树叶吗?再给我点,这次我保证会擦的很仔细很仔细的。”
早就知道会这样的阿尔凯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默默地又拿出了一把树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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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过了几天的合作之后,他们很快就根据各自的特长建立起了明确的分工。
阿尔凯每天会出去捕猎,尽管这座森林看起来根本没有什么可以吃的东西,但是他总有办法捉到些什么,有时候也会带回一些果实,如果天气不好或者实在没有像样的猎物,他们就吃法师包里的存粮。
当他带着猎物回来以后,菲尔斯就负责处理,他能熟练地用小刀给猎物剥皮剔骨切块,并且很乐意干这个工作,按他的说法,人和动物的结构并没有太大差别,剖动物也是一种练习刺杀术的方式,眼下他的目标是在一分钟之内剔出一副完整的兔子骨架。
等菲尔斯把肉切好以后,埃文德尔就开始做饭,常年独自生活的法师很懂得应该怎样善待自己的嘴,而且本着能吃好就绝不将就的精神,在包里藏了许多各种用途的调味料。和制作魔药时那种原料必须精确到克、时间必须精确到秒的难度比起来,控制食物的用料和火候根本就是小儿科。
跟他们比起来,帕洛斯能做的事情就太少了,毕竟圣殿骑士团可从没教过这些,不过他也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捡柴、烧火、扎帐篷,或者吃完饭以后负责刷锅,并且他一个人就背负了队伍大部分的行李。
背着剩下小部分的菲尔斯为此抱怨过:“为什么我们还得背行李?”
埃文德尔理所当然地说:“阿尔凯要负责侦查和开路,负重太多会影响到他的行动,至于我,你看我像是很有力气的人吗?”
“我是说,你既然有个空间百宝袋,为什么不把行李都卷一卷塞进去,这样大家都不用受累了。”
“我的储物空间是有限的,而且我们已经接近咏歌森林的边界了,这里随时都有可能遇到人,到时候你打算怎么解释我们四个人八手空空,什么行李都没带,就毫发无损地横穿了这片森林?”
菲尔斯无法反驳,帕洛斯好心地说:“如果你背不动的话,我可以帮你分担一些。”
“谁背不动了!”菲尔斯紧了紧肩上的背带,大步流星地往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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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歌森林北部的边界还是比较明显的,走了几天以后,一条十几米宽的小河挡在了他们面前,在河的对面,树木就明显地稀疏了许多,也有了一些人类活动的迹象,甚至隐约可以看到一条小路。
到了这里,阿尔凯终于脱掉了他那身在丛林中完美无缺的伪装,露出了下面的皮甲。
菲尔斯已经对他好奇了很多天,要不是本能地知道这个闷葫芦是惹不起的,早就想办法一探究竟了。
看到阿尔凯那一头淡金色的头发和尖耳朵,他终于确认了自己的猜想:“你果然是个精灵!”
阿尔凯回头面无表情地看了一惊一乍的菲尔斯一眼:“怎样?”
“不不不我纯粹只是有点吃惊。”被那双红色的眼睛看着,菲尔斯立刻就怂了,“我终于明白你为什么刚见面就一副想弄死我的态度了,不过我跟那些黑暗精灵真不是一伙的,你看,我有一半的血统也来自精灵族,往上追溯几十代说不定我们还是亲戚呢。”
阿尔凯没有再理会他,而是解开了几个搭扣,把皮甲和衬衣也脱了下来,露出了纤瘦修长却肌理分明的身材,以及和花花绿绿的脸部大相径庭的象牙色皮肤。
他tuō_guāng了以后就下了水,灰狼紧跟着兴奋地扑进了水里,埃文德尔也开始脱去灰色的斗篷,一边脱一边对另外两个人说:“你们不想洗个澡吗?”
“怎么可能不想!”菲尔斯用最快的速度脱掉了衣服,先法师一步下了河,在这片见鬼的森林里面到处都是沼泽和烂泥塘,一共也没有见到过多少干净的水,菲尔斯感觉再捂下去他都要馊了。
帕洛斯却僵硬地后退了一步:“我还是觉得需要有个人保持警戒以防万一,我最后一个洗吧。”
“也对。”法师没有多想,脱掉衣服就下了水,帕洛斯眼角的余光不小心瞄到了他肤色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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