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栏玉砌应犹在
只是朱颜改
问君能有几多愁
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小凌陌虽然不懂叶司御在说什么,但是叶司御那种悲伤到极致的表情却在小凌陌年幼的心灵里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即使十一年过去,叶司御已经由当初的美丽清瘦美少年蜕变成英俊成熟的美男子,凌陌还是忘不了当时那种震撼的心情。
凌陌还记得,当初小小的自己失望了一晚上,才终于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欢快的跑到凌妈妈身边,抱住凌妈妈的腰说:“妈妈妈妈,我想到办法了。既然我不能娶他,那我嫁给他不就行了吗?妈妈,我聪不聪明?”
当时凌妈妈哭笑不得的说:“陌陌,男孩子是不能跟男孩子在一起的哦!”
小凌陌眨巴着纯真的大眼睛好奇地问:“为什么?”
凌妈妈蹲□子,耐心的跟凌陌说:“因为男孩子天生就要跟女孩子在一起啊!”
小凌陌依旧不解,他歪着脑袋,特别纯真,“为什么不能跟男生在一起呢?”
凌妈妈摸着凌陌的小脑袋瓜问:“陌陌很喜欢那个哥哥吗?”
凌陌特别认真的点点头。
凌妈妈慈爱的笑笑:“那就喜欢他吧!但是陌陌答应我,要一直喜欢他哦!”
凌陌露出大大的笑容,郑重的点点头。
凌妈妈突然露出些许复杂的神色,他抱住凌陌小小的身子,在凌陌耳边说:“陌陌,妈妈爱你,妈妈真的爱你!”
小凌陌什么都不懂,依旧沉浸在妈妈答应以后可以嫁给叶司御的兴奋中,抱住妈妈的脖子,蹭了蹭小脑袋说:“陌陌也爱妈妈。”
凌陌从回忆中回过神来,想起小时候要嫁给叶司御的梦想,有些好笑。
他又喝了一口啤酒,心想都是叶司御,把好好的孩子给掰弯了。
不过他不怨叶司御,即使没有叶司御,他也注定过不了正常人的生活。
凌陌有时候很困惑,他知道自己喜欢叶司御,从小就喜欢,但小时候的孩子话不能当真,他十多岁就知道了他不能嫁给叶司御,也就放弃了这个“梦想”,但是他却不知道他现在对叶司御到底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还是单纯的偶像之间的喜欢,凌陌没谈过恋爱,所以他不知道男女之间的爱是什么,自然也就不了解自己对叶司御的感情。
凌陌无法理清自己的感情,最后怕麻烦的他自然就把这份情感归结为了对偶像的崇拜和喜欢。
他把剩下的酒全部喝完,把空了的啤酒罐重重放在茶几上,然后一边想着不想了一边朝浴室进发。
半个小时后,凌陌已经穿戴好了。今天的凌陌穿了一件黑色衬衫,衬衫的第一二颗扣子被解开,能看见形状优美的锁骨和脖子上黑色的十字架项链,□穿了一条蓝色牛仔裤,配上白色运动鞋。虽然打扮普通,可是配上那一头稍长的亚麻色头发,白皙的皮肤,精致的脸蛋,还有闪亮大眼睛,以及左耳上那一颗闪亮的耳钉和六个银色耳圈,使凌陌显得非常性感。
凌陌照照镜子,突然有些不满意,他捏捏自己的腰,发现竟然长肉了。
凌陌哀嚎一声,把衬衫从裤子里放出来,拉开到胸部的位置,对着镜子仔细照了照,竟然发现真的长肉了。
凌陌以前从事gv事业,对身材的要求一直很严格,所以凌陌的饮食什么的都必须控制,而且由于要照顾母亲,凌陌压力巨大,本来不胖的身体瘦的像竹竿。
后来公司觉得凌陌太瘦,本田先生才派人每天盯着凌陌吃饭,凌陌渐渐的也长了些肉,但却恰到好处,完美的身材无可挑剔。
自从半年前凌陌离开公司,每天在家不是吃就是睡,过着猪一般的生活,这才在腰上长了些肉肉。
凌陌皱起了眉头,突然想到一句话:孤独使人发胖那是寂寞在膨胀。
凌陌心想难道真的是因为自己太寂寞了?
他理好衣服,决定出去寻找自己的春天,让寂寞彻底滚蛋。
他在一家清净的小店随便吃了些东西,就在车水马龙的繁华大街上,顶着大大的太阳,四处闲逛。
逛了一会儿,凌陌就热得不行。
这时从一旁的唱片店传来歌声,低沉磁性的声音给这个闷热的午后带来一丝清凉。
“化成风信子的阿辛托斯;化成水仙的纳西萨斯;爱神的血滴在花上,白玫瑰变成红玫瑰;悔恨的眼泪滴在地上,长出圣洁的百合花;黑色的精灵,用人类的鲜血,实现你的愿望......”
凌陌陶醉在叶司御的歌声里,久久不能自拔。
李辰从唱片店出来,就看到一个非常漂亮非常性感的男孩站在大太阳底下,发呆。
李辰走近看了看,莫名的有些激动,近看更漂亮,尤其是皮肤,简直好的没话说。
李辰毛病犯了,想着死活也要把这个男孩弄到公司去。
他看见男孩还在发呆,拿手在男孩眼前晃了晃。
凌陌从叶司御的歌声里出来,就看到面前一只不断晃动的大手。
他看了看男人,嗯,一个还算英俊的男人。
只是,凌陌皱了皱眉,看着男人也在打量着他,突然后返劲的想到可能被认出来了。
凌陌拿手挡住脸,一边动作迅速的往旁边走,一边说“你认错人了,认错人了。”
李辰愣了一下,他还没说什么呢?怎么把人家孩子吓成这样。他立马抓住想要走掉的凌陌,说“你好,我没有恶意,我只是想问问你要不要进娱乐
喜欢掰弯天王请大家收藏:(m.dmbook1.com),飞卢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