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半信半疑的走进店里,喝了一碗朴实无华的玉米浓汤,材料丰富,没有黏稠的勾芡感,是老板认真煮出来的汤,他从此成为忠实顾客。
庄雪就是这样,能在生活周遭中,注意到许多被他忽略的事物。
吃完排骨饭,他们去附近的面包店买刚出炉的土司,在水果行里挑捡香气四溢的苹果,然後手拉著手准备回家。
巷子里开始出现下班下课人潮,灯光从各种特色小店的大窗户透出,灰色的空气、映著霓虹的树叶、行人的笑脸、庄雪卷曲乱翘的发尾、衣服上的米老鼠,每次在这种时刻,他就觉得被一种强烈的幸福感淹没,这种幸福感自然而和谐的与他融合在一起,像把身体慢慢泡入温泉里。
「明天早午餐做你上次做的那个班乃迪克蛋,好吗?想再吃一次。」庄雪拉著陈海天的手摇晃,侧头问他。
「好呀,配上涂了美奶滋的三明治,」他边说边笑,「放很多火腿和起司片,你还能拍照贴到网路上刺激卖酒的小……」
「庄雪?」
陌生的声音打断陈海天的话,他看向喊出庄雪名字的斯文的男人,对方身上有一种让人很难忽视的气质,是某种和他相反的、脆弱而感性的东西,眩目又刺眼。
「嗨,好久不见,」庄雪的声音里有藏不住的讶异。
陈海天看著庄雪和对方寒喧,天气不错、最近过的如何、做什麽工作,对方脸上的微笑像是费力挤出来的,眼光也飘忽不定的略过他和庄雪交握的手,眉头微皱。
这个人应该是庄雪的前男友吧?陈海天心想,梁美莉的乌鸦嘴还真灵。他感到一种奇怪的兴奋,手不自觉的摸向手机,想传简讯给梁美莉。
「你男朋友?」那个男人的声音里隐隐有一股不满之气。
「不是,」庄雪回答的快速又简短,「他是我的伴。」
我的伴。这三个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庄雪声音中透露出来的浓烈感情,让陈海天震耳欲聋,他把庄雪的话像焦糖可可般喝下,脑里一阵飘飘然。
我的伴。就算在同志圈子里,这也是太过古典的说法,几乎只有上个世代的同志才会用,那时同性的爱太艰难,同性婚姻更是想都不敢想,我的伴,这三个字就是承诺,超越法律束缚,却更加慎重。
爱情很短,陪伴却很长。
陈海天用力握了庄雪的手,不动声色的回应。
对方陷入一阵沉默,彷佛整个人忽然缩小,缩进那件名牌马球衫里,庄雪转头看他,笑了笑,又转头对那个人说,「我们还有事,先走了。」
「能留个电话吗?」那个人的声音里有种急切。
「不太方便,抱歉。」
对方点点头,脸上有种不情愿又无奈的神情。
他们拉著手,不疾不徐的往咖啡馆的方向走,直到弯进巷子里,陈海天才说,「回去做焦糖可可给你,要一口气喝完。」可可的甜味,和这种气氛非常相配。
庄雪点点头,走到咖啡馆门口时,才开口说,「那个人是我前任,交往了三年多。」音量不大,几乎快要被巷子外的汽车声盖过去。
咖啡馆里是一片深沉的寂静,卧在吧台的雨天大人爱理不理的晃了一下毛绒绒的尾巴。雨天体重已经突破五公斤,加上波斯猫特有的长毛,就像一件堆放在吧台上的灰色毛毯。
「你知道我对过去没有兴趣吧?」陈海天用钥匙打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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