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小佳摘下了戴着斗笠,挂在一边,又想去摘白景烁的。
“不。”白景烁轻声道,往下滑了滑,靠在路小佳身上。
路小佳一脸厌烦的偏过头,避免帽沿抵到他的脸上。一只手仍然握着缰绳,另一只手却搂上了白景烁的腰。
白景烁枕到在路小佳肩上,就闭上了眼歇着。他不说话,路小佳自然也不会说话。
街面上熙熙攘攘,街角处寂静无声。此时无声胜有声。
白马和黑马贴在一起,互相磨蹭着脸,嬉戏玩闹着。红马孤零零的站在一边,迷茫的原地踱着步子。
白衣人斜坐在紫衣人的怀里,衣摆和袖摆铺散开来,宛如盛开的白玉兰。似雪身无寒,凝玉为和田。
路小佳已经数了几十遍旁边院子里的屋顶上的瓦片,白景烁都快要睡着了,叶开终于回来了。
他兴高采烈的翻身上马,笑呵呵的说道:“找到了。”
李寻欢绝对是这世上最难找的人,或许也是因为他不想被人找到。
有叶开带着还能好些,若像荆无命那样,大概一辈子都找不到。
白景烁舒了一口气,轻笑道:“不容易啊。”
叶开感同身受的叹了一口气,随后又恢复精神抖擞,道:“还好离得不算太远,我们走吧。”
作者有话要说:
千呼万唤始出来,感觉李爷爷的逼格好高。
第37章 第37章
彤云密布,清风如缕。
无论是多么喧闹的地方,都有着寂静无人的角落。
叶开把马栓在酒肆门口的杆子上,忙不迭的窜进了屋里。
他一进屋,就发出了奇怪的叫喊声:“啊!啊!”
白景烁和路小佳先后跨进门槛,就看到叶开一脸苦笑,对坐在桌边的两个男人道:“我这是来晚了?”
阿飞点头道:“你不只来晚了,还白跑了一趟。”
李寻欢一看到叶开,眼睛就亮了起来。他舒展着眉眼,笑吟吟的站了起来,拉着叶开上下打量了好一会,才开口道:“好,你长大了。”
阿飞已经从少年变成了中年。比阿飞还要大得多的李寻欢理所应当已经将要步入老年,或者说已经步入了老年。
他的头发已经白了大半,眼角的皱纹和嘴角的笑纹印出沧桑的痕迹,然而他的那双眼睛仍然是清澈而明亮。
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竟仿佛是碧绿色的,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苦难和岁月可以摧残一个人的容颜,却无法销毁一个人浑然天成的风骨。
短暂的叙话后,孙小红就跑来找李寻欢回家吃饭。
夕阳的余晖,为妇人装扮的中年女人镀上了一层柔软而温暖的光。
她生了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神色中带着少女的天真。她看到了李寻欢,就仿佛再也看不到别的,笑的眼睛都弯成了月牙状。
她看着他,像看着属于自己的神祗,恨不得顶礼膜拜,又像看着自己不懂事的孩子,想要为他倾尽全部。
李寻欢试图邀请过这些人去他家里做客,被婉言拒绝。叶开倒是有些想去,但阿飞不愿去,他独自跑过去总觉得有些怪怪的。
约好了明日再谈后,李寻欢还是跟着孙小红走了,而阿飞则跟着白景烁他们走了。
这世上有着千千万万条道路,你选了这一条,就不能再选那一条。
夜已深,理应各自安寝。叶开却赖在白景烁和路小佳的屋里不肯走。
白景烁单手拄在桌上,拖着侧脸,懒洋洋的开口道:“说吧。”
叶开想了又想,失笑道:“没有可说的。算了,我去睡了,你们忙吧。”
他站起身,一溜烟的跑了,远远地有声音传来:“春宵苦短,务必珍重。”
“有病。”路小佳把门插上,嫌弃的说了一句,返身走进了里屋。
白景烁已经在床上躺好,看到路小佳走了进来,对他笑着说:“大王要来临幸臣妾吗?”
路小佳一脸的厌恶,膈应的鸡皮疙瘩都要立起来了。他搓了搓胳膊,冷声道:“不要。”
“哦。”白景烁忧伤的叹了一口气,用幽怨的口吻道:“大王可是嫌弃妾身芳华不在,不够鲜嫩可口了?”
路小佳怔了一下。白景烁的年纪的确算不上小了。
叶开都已经有孩子了,比叶开还要大上四岁的他自是已然临近而立之年。但若说芳华不在,还早着呢。
男人本就比女人不容易看出年纪,习武之人又大多格外显得比同龄人年轻些。况且时光总是格外青睐那些容貌过人的人。
白景烁不小了,难道路小佳就还小吗?总归差不了多少。少年时,那两三岁的差距或许很大。成年后却可以忽略不计。
路小佳把外衣挂在衣架上,掀开被子,侧身躺倒在床上,把手搭在白景烁身上,奇怪的问道:“这是怎么了?”
路小佳比任何人都要了解白景烁。自然清楚,每当他胡言乱语的唱起大戏时,必是心里乱的厉害。他又不擅长像旁人一般正确的去表达什么,只能用这种方式来宣泄情绪。
白景烁往他身边挪了挪,路小佳配合的伸出手臂把他搂进怀里。
白景烁像是怕被人听见,把嘴贴在路小佳耳边,轻声道:“他快死了。”
路小佳怔了一会,淡淡道:“哦。”
一个患有肺痨三十余年,又没有得到过有效治疗的,并且嗜酒成性的人。哪怕说他明天就会死,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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