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去速归”,他就在这里等,等一个很可能不会回来的爱人。
不知过了多久,大概是两个小时,还是三个小时?他没有数,也许是半天吧,不然时间怎么会显得那么长呢……顾疏终于听见门把旋开的声音。
“咔。”
极小的一声,但在一片静寂中,无异于耳边惊雷。
他等得太久,久到有些搞不清楚看见的是真实,还是自己心中太迫切而虚构出的幻象——
“我以为你不会回来了。”
两人之间早已系上死结。这盘棋在当日在无名指套上戒指、承认自己陷落,便已注定了输赢。
最肯忘却古人诗,最不屑一顾是相思。
即便顾疏的爱充斥着其他心思,曾经的伤疤也从未磨平。至少复杂的心思之中,仍有一份绝不会动摇的,是对他的感情。
殷朝暮微笑:“为什么不回来?我答应过你母亲要陪着你。顾疏,我会待在你身边,一直活过三十岁。”
当殷朝暮再度被顾疏拥住时,遗憾地心想:功亏一篑。
只可惜感情这个东西……
落子无悔。
【第三卷.完】
【全文完结】
作者有话要说:我昨晚赶在楼妈拉闸最后一秒上传过,今天下课回来,做了n久心理建设等着你们刷负……然后……咦?竟然没人骂?!再一看,才发现原来是上传木成功……
坑爹的。
昨晚我啰嗦了一堆话,内容涵盖卖萌、申诉、做广告三个大项目,其下各自包括n+1个小项目,堪称集煽情与哭诉为一体,图!文!并!茂!如果重新给我一个机会,那篇消失掉的【作者有话说】放高考场上去与天朝上下莘莘学子们一较高低,也绝对不会再得个三类下;但是过了一天,我发现如果再啰嗦一遍,手疼。所以咱就说两句话:第一句是:不看番外的老朋友们,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在此后会有期了!
第二句是:后面还有几章番外,可选读/不读/详读/略读……
第三句话我真的不想说,但不说憋不住:从昨天到今天,这一章我发第九次,希望事不过九。
番外卷
第134章 说经年(上)
酒保注意那个男人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一身体面的蓝色收身衬衫,款式简单,袖口却藏了暗色细纹。凭他多年混迹酒吧的识人眼光来看,一定便宜不了。
第二个结论是:这男人不常泡吧。
之所以如此肯定,一方面因为唱着歌的男人虽然戴着遮住大半张脸的墨镜,但那露出的一小块儿肌肤光华白皙,保养极好。此外,这人的风度也格外出众,完全不同于时下小年青那般浮躁,在喧闹的酒吧里犹如墨染夜空下绽开的一抹亮色。他敢说除了自己,周围隐在暗处的男男女女,有一半儿都在偷偷往台上递视线。
这样一个男人,远远看着,就应该被好好供起来享受顶级生活,才配的上他举手抬足间那份雍容高贵——而非现在这样,放任他跑出来,站在这种开放式舞台上随着音乐摇摆,让其他人可以恣意欣赏。
倒不是说歌唱的不好。事实上,男人的歌声竟意外的悠扬,情人呢喃一般,让人只听一耳朵,就懒洋洋陷进去,根本不想停。
可是……可是这样的人怎么可能真是以唱歌为生呢?一定是哪家寻求刺激的公子哥儿出来玩儿新鲜吧。或是……与妻子争执了,出来散散心?
“一杯白开水,一杯玛格丽特。白开水送给正在唱歌的先生。”
清凉的嗓音淡淡在耳边响起,酒保扭头,看到与台上男人不同风格的另一个出色男人。
可惜“出色的男人”此刻却有些狼狈。挺括的西装草草搭在臂弯,衬衫最上面两颗扣子也开了,鼻尖还冒着细细的汗珠儿,眉宇也藏着淡淡惶急。
但在踏进酒店的短短几分钟内,这个气度沉静的男人眼中绽放起一点放松的笑意。似乎整个人都彻底踏下心,男人揉了揉额角,拿着杯子找了个角落,坐下来耐心地听歌。
自从两人住在一起,这些年来不可能不发生口角与争执。虽然不会再如当初那样幼稚地为一些子虚乌有的事而乱发脾气,但两个人过日子,总有些磕磕绊绊的时候。尤其还是两个各有主见的男人。
已经说不清最初是为了什么发火儿,他俩是世上最亲近的人,所以反而格外不会控制心情。最了解彼此,说出的话,也往往直戳软肋,最是伤人。殷朝暮修养良好,不愿再让争吵恶化,于是默默拿上钱转身出门,抛下顾疏一个人在家。
他身体不好,顾疏早就戒了烟酒,又舍不得动手揍固执的爱人,只能站在阳台上一根接一根地抽烟。开始还打过一两个电话,但殷朝暮脾气倔得很,两句话没说上就挂断,把顾疏急得差点摔手机。
然而到了晚上九点,怒火就显得无关轻重了,顾疏唯一想知道的是殷朝暮去了哪里。“再熬半小时,如果还没回来,就去找人。”想是这么想,事实上不到十分钟,顾疏就撑不下去。果断拿上衣服冲出门,从殷家老宅子到殷氏官府菜一家家找过去,几乎找遍了所有可能的地方,还是没见到人。
手机提示音响起,顾疏打开一看,备忘录上写着“吃药”两个字,心里的火儿又冒上来——就算生气,怎么不带药就往外跑?!还要不要命了!这家伙都二十七八了,又不是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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