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不。
他不愿以回忆为代价来换取新的一生。于是他就一直在河畔坐着,坐着,连他回忆中的人都已经一一走过,他却依然不动。那个他深爱的人来了,泪留满面地看着他,良久,也终于迈开步子,翻过桥去,喝下那从此一刀两断的毒药。
他现在还剩下什么呢?只有回忆了。
五百年过去,他依旧坐在那儿。神祗终于肯抬起眼,看看他忧愁的样子。
罢了,别耗着了,若是你肯走,我便让你带着你愚蠢的一生到来世去,但是,你一定会因此而后悔。你不后悔么?神祗问他。
决不!他高兴地说。
他过去了。
为什么呢。为什么呢。
回忆是人类一切爱与痛的渊源。如果想不起当时,又怎么会痛悔现在?如果没有经历以往,又哪来今天切肤裂骨的怨与念?当把这一切都抛开,永恒的幸福也就来了。
但是,人不想忘却啊。因为那里有他的根,有他到如今所有的感悟,那是任什么也换不来的财富。既然不想放弃,就只能背起着这沉重的十字架,走哪算哪。
好罢,即便是神祗信守了诺言,他又能得到什么好处呢?他到了来世,见到了他深爱的那个人,那个从他身旁泪流满面走过的人,他又能得到什么呢?当前尘念缘已经被几世的轮回冲刷得面目全非,爱恨情仇,悲欢苦乐,何以再叙?他的爱一文不值,因为他已经不在任何人的记忆中;除了他的痛苦是真实的以外,所有的其它都已化做泡影——这又比忘川河畔的五百年好到哪里去了呢?
更何况,若果他在自己的来世里变成了一头猪,一棵树,一只猴子,已经永远失去了再爱他回忆里的人的资格,那么,他又要怎么办呢
幸运的是,神祗没有遵守和凡人的信约——毕竟,当他已经忘记了全部,神祗本尊又会受到谁的责难呢?
然而,那五百年空守的记忆还是延续了下来。当他看到了那个人的时候,他知道那就是他要找的,他知道,那就是他今生的回忆。
我放下了手里的东西,一个人在床上躺了很久。
对于轮回这种事情,我一向是不太相信的。我曾经听一个朋友拿这个来解释物种灭绝,说,那些灭绝的物种都轮回成人了,所以世界上的人越来越多,其它动物越来越少。我一时还真想不出个什么话来反驳他。
但是,对于人与人之间的缘分,我虽不敢肯定它一定存在,却愿意相信如此。至于曾经神话式地把缘分和轮回结合在了一个故事里的陈可,我现在坚信他是个彻头彻尾的浪漫主义者,尽管他给大家留下的印象总是理x_i,ng居多。
我在京大的校园里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我出国之前。那个时候我博士才读了一年,但实在觉得继续在国内耗下去没什么意思,而且考虑到我男朋友也打算出去,再加上我导师深明大义,也支持我留学的想法,于是就这么干了。
签证二签过了,确定可以成行之后,我请陈可和我的小师弟于雷一块吃了顿饭。当时他在一家投行已经做到了第二年,年薪也到了20万以上,所以最后他说要由他埋单的时候,我只是厚颜无耻地笑了一下。我那个时候并不知道他最终没有出国的确切原因,怕是哪个环节上出了岔子,而且我自己又正春风得意,也就没敢问。
我的学校在美国中部,我男友在东部,要见面不是那么方便,也就是我靠着学校的补助一个月能飞过去看他一两次。他是绝对的刺头,认准的事儿就要干到底的那种,一时兴头起来了,什么都能干得出。那年情人节,本来说好是我去找他的,但他非说要过来,让我安安份份地在宿舍里等他。结果2月14号当天,我在租来的公寓里从起床的点一直等到上床的点,楞是连个鬼影都没看到。
就在我冲着一桌的菜欲要发作的时候,他哭哭啼啼地打电话过来了,说是开车开丢了,现在不知道陷在哪个犄角旮旯的贫民窟里头,周围有好多黑鬼子在绕来绕去,他又不敢问,只好一圈圈地瞎开,眼看油也快没了,惟有打电话来求救。
我哭笑不得,只好叫了辆出租车,到他说的地方把他领了回来。原来这小子跟别人借了辆车,一路开过来的,说这才够浪漫,有千里寻夫的意思。
就在我摸着他的脑袋把他带进温暖的宿舍时,那一瞬间,我觉得所有的场景都似乎在哪里看过,象是梦里,也可能是前世,但也就是那一瞬间。我想我明白陈可的意思了,他自己大概也并不热衷于轮回,但总有那么一种感情,会使人相信冥冥中皆有注定的谶言。
到了美国的第三个圣诞,我和男友照例一起回国探亲。有一个老同学在上海结婚,听说我回来了,就请我过去。他现在混得很牛,我去上海的飞机票也是他买了和请贴一块寄过来的。
我于是就去了,准备待个三天,也和久疏联系的一些朋友走动走动。
我发现我们这一批人留在国内的成才率是很高的,当年住我隔壁常常若无其事地放屁的刘三儿,现在作为组织部的重点培养对象,已经成了国资部门有头有脸的人物。他在电话里一听见老同学的声音,顿时显得很兴奋,于是约我晚上在黄浦江上的一个海鲜舫里吃饭,说是“上海最好的海鲜酒楼之一”。
我当时觉得很不习惯——一个当年曾经邀我去闻屁的小混子如今竟要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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