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一个适当的鼓点时c--h-a在兜里,目光专注地落在架子鼓手的身上。音乐声太大了,我听不见他唱了什么,只看见他神色冷漠,一如礼堂外深秋的霜。他抬起前脚掌一下一下地踏在舞台的木地板上。一曲间隙,他将手从衣兜中抽出,拢在脸边,呵了口气。
在这一刻,我有那么一种冲动,想要将他的围巾取下,用我冰冷的手指触摸他的喉,亲吻他,吻在他的侧颈。我想他若是对我笑,那么必定只会对我一个人笑。当我询问他,他会将过往人生中的一切对我盘托出。
而一曲的练习很快就结束了,他们极为默契地重新开始。我也曾摸过吉他的琴弦,也曾想若是组建一支乐队是多么fēng_liú浪漫的事,但后来地放弃也不过是因为自己缺乏恒心。我还是看着他,目光暧昧地扫过他脸上的每一寸肌肤。
他确实是“世间美和艺术地总和”,我认为他美,是由于他令我想起了某些曾被我忘记,或深埋心底的东西。而正因如此,我便认为他是艺术。这样的美事不可多得的。我原只是希望有一个符合我想象的样貌,但他的眼往台下一撇,带着寒意,如清冽的泉,就更带给了我意想不到的幸福。
他们只练了完整的三次,然后被她打断了。今夜属于他们的时间比以往要少一些,不知其他的晚上他们会不会在这里练习,又会练习到多少点?她跳上台,冲我招手示意。我的目光越过她的肩膀,看到他lu 起袖子,与他人合力将音箱搬进后台。他的左小臂上露出一道可怖的疤,我一眼认出,那是被刀用力划过的。于是我笑了,对着她笑,点点头说:
“开始吧。”
然而此刻我只剩下一个念头:我想以我的双唇,亲吻那道疤。轻柔地,虔诚地碰触他的肌肤。
校园歌手比赛时我坐到了第一排,悄悄拿到一张前排评委老师的节目单。我不知道那些名字都是谁,但我预感他会来。
有人跳了舞,倒立时衣摆掉下,露出腹部的肌r_ou_。有人换了套裙装,化妆,我似乎见过她,但此时认不出来。这些人我应该都见过,可我从来没有印象。我有时觉得自己活得太自我了。台上的人们是观众们早就熟悉的。
后来他上场了,鞠了个躬,然后说自己的名字。我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但我没有听清他说了什么。于是我低头去找节目单一一对照,终于犹豫着确定了他的名字。他开始唱歌。我也是第一次知道他的歌声。如他的眼一般,他的歌声是山泉,是照在松间石上的明月。镁光灯下他的模样更为清晰,穿了规矩的校服,扣子扣至最后一粒,肩头硬朗,手腕从袖口中露出,他的手握着话筒,仿佛握住了我,攥紧了我的心脏。于是他每唱一个字,我的心都会重重地颤抖。
“如果这是一场意外,你会不会来?”
他的目光垂到了我的身上,只是那么一瞬间,我几乎奋不顾身。
“如果这是另一种伤害,你要不要来?”
“要。”
先于我所想的,我的口中不暇思索地,轻轻地吐出了这个字眼。紧接着,浪潮一样的欢呼声,从后至前,逐渐地淹没了我。无数声回答在人们心中发出,尽管他们与我一样,不曾认识他的名字。
我才发现他没有看我。他举起手,我瞥见了他手腕处一个小小的纹身。我想,若是伤害,我也会来。即使是伤害,我也将不顾一切,走向他的身旁。
我明白,在知道他的名字的那一刻,我就拥有了无数认识他的方式。打开手机,到校友群去一问,立即便能拿到他的社交账号,然后,给他发一句“你好,我很喜欢你的歌声”,他会礼貌地答你一句“谢谢”,接着问你是谁。如果他不曾认识,那么到此为止。我想会有许多的人向他介绍自己的名字,又或许一个也没有。我不愿去赌。我想知道他的过往,但不愿冒犯。我知道,在此之后,我将与他毫无交集,我将随便选择一个人,我所认为的美与艺术都将带有他的影子。
然而我信天命,即使我无法忘记他,我也永远与他相隔万里。他不知道我的存在,他不知道熙攘的人群中有人还未开始就已结束。未来将会有无数人环绕在他的身旁,而我在那些人中抽身而去。
比赛结束后,她从后排挤上来找到我。“走吧”她说。我回头望了一眼屏幕,第三名,祁炎。我忽然想起他就是我刚入学时看到的那个被通报批评的人,为了维护同校的一个被欺负的陌生女生,在校门口对街的小酒吧里打架,一个人把对方五人打进了医院。于是我转回头对她微笑,说走吧。
世人所认为的“美”是和谐与纯净的。那种美太多了,而他,只有我一个人认识到了,他是属于我一个人的艺术。德波顿写:“我们觉得美的事物,不过是我们所爱之人的另一种版本。”他永远以他的美,留存于我的心底。而我也将以他为蓝本,塑造我对美的认知。
但我的爱只能是残破的,我深爱着那些如他一样y-in郁的一切,所以,我只能缄默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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