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非也看到贺卡,瞧着我把它收好的模样,叹气:“这种情敌,一个就够多。”我瞪他,他
丑丑皱眉头,闷闷点上一根根蜡烛,在我许愿时,贴近我耳朵要求:“谁谁谁要和谁谁谁永
远在一起。”
我把他推倒在床上。与他厮磨半夜,“厮磨”这个词中国人创造得真是好,既有挑逗又很朴
实,有时候,可以形容一辈子,缠绵就不行,你不可能缠绵一辈子,你却可以慢慢跟这个人
磨,磨到瓜熟蒂落,终于可以在渐缓渐息时,一头汗还戳着他心口咬着他嘴唇说:“还要!
”
“还要多少?”他好整以暇,汗明显没我流得汹涌,姿态明显比我高上一大筹,谁说残缺不
是种美?邪恶的罪恶的诱惑之美,他诱惑着我,好象罂粟花结成的果实再再诱惑着我,我忘
记眨眼四肢硬邦邦看得恍惚惚,他轻轻舔过我眼睛,凶险威吓我快快反应。“不准不要。”
缓缓心疼。抱住了他。我想由我亲手带给你幸福,再也不让别人了。谁也不让。
“我爱你,原非。”
在这不知不觉第五年的生日里,我用我的双手紧紧拥抱你,终于可以告诉你,我的心情。对
你,可以用责任来形容,我有责任爱你,我有责任让你幸福,我希望你永远是我的责任。
这是我的心。没有变过。
你居然扭过头,不让我看到你明显动容的神情,你仍然美丽无比啊,你仍然还是那个你啊,
你我在一起,谢谢你。
“我还以为你永远都不会说。”
你摆出镇定和埋怨,却还是那么可恶的骄傲和自信,你啊你,不如对我一笑,你的笑才够格
倾城。
——原非对我一笑,强大的魅力,真有点吃不消,我才想借迷离夜色好好观赏,已被重重压
倒。
“那个小姑娘还是会去找士兵的。”
“啊?”我费力喘气,眨巴眼不明白。
“……在他走远以前,跑下高楼,追上他,他就是她的了。第100天到了。”
原非细碎的吻洒在我面颊,他弯起嘴角自个偷乐。我满脑袋浆糊,心想好吧好吧,随便你篡
改吧。
时间到了,爱也到了。我想是的。
end
爱情他,确实来过——先先生
你有没有想过,你会真的爱一个人,管他男女,确实爱过,爱了很久,爱到冒烟,没有力气不想动了,于是就想趴在地上,好吗?让我再躺一会。
我曾经,非常地喜欢过这样的男子。
非常喜欢。以至于差点杀死他。
我已经在照片上见过他多次,他是原氏年轻总裁的秘密情人,照片上他笑得往往开怀,看来他对自己是很有信心,对金钱也很有渴望,年轻的小孩。年轻能代表什么?贫穷?无知?荒唐?还是最容易被坏人利用的自我膨胀?——我已经不年轻,忠诚、信任、守侯、真诚的眼神,我不看重这些,这些太虚渺了,在我太成功的人生中,眼睛欣赏过了各式各样最美丽的面孔、耳朵倾听过了最打动人心的誓言、手臂拥抱过了最柔软纯洁的身体,但往往、唉,看这些给我带来过什么?
我还是我,先瑜秧,我太成功,以至我的内心就像最宁静的绿洲,只是被沙漠围绕。
在我年少时,爱过一个美丽的少女,我渴望用我的眼睛、耳朵、手臂所有全部,带给她幸福,幸福太短暂,爱情太虚弱,她的死就像过不了夜的花儿,枯败的时候那样无力。我的爱情也像过不了夜的花儿,难以相信我曾经相信爱情、我曾经相信爱情他,来过。
后来的很多年里,多少人爱我,我也爱她们,但在这“爱”之前,她或他会先称呼我先伯爵,我也会摸摸他或她的脆弱花j-in-g,试探摧折它的底线在哪里,这样,我们都能玩得开心。
多年后的今天,我仍然只能在照片上见到他,他留给我的东西只有照片和戒指。
我轻轻吻着他年轻、贫穷、无知、荒唐的眼睛、耳朵、鼻子和冰冷的嘴唇,好象在那天的病房一样,在他痛醒前,我必须吻着他缠满纱布的破碎身体。
这世界上真的有爱情?怎么会这么痛、怎么会这么傻、怎么会这么绝望?
喜欢倾城之恋请大家收藏:(m.dmbook1.com),飞卢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