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天性崇尚力量,皓关更是如此,他尊敬比自己强大的人,这种强大是任何一方面的强大。
所以他将春风错认为狼,因为狗是没有这样的神态。他怀抱惊撼走向幼犬,终于在它坚持不住地时候将幼犬抱在怀里。
——它命不该绝于此地。
皓关这幺认为,并将它抱回营地,用自己唯一的衣裘温暖他;挤出珍贵的水替它清理伤口;不在意兄长的愤怒坚持将自己的口粮的一大部分留给它……
现在,它清醒了,却用最凶猛的姿态回应他。
“不要怕。”他颤抖着双唇,说。目光坚定地与它对视,:“这是伤药,你会好起来的。”
皓关不尚言辞,疼痛又折磨着他。拖着伤手在春风迟疑的目光中走近它。用带血的手试探着抚摸春风的毛发……
它像是记起重伤昏迷时皓关对自己的照顾,紧绷的身躯渐渐放松,犬牙同利爪一并被收起,它变得温顺起来,安静地卧在皓关跟前由着这个小小孩童替自己上药包扎。
那卷裹住春风伤口的白布几乎成为红布——他与它的血就这样交缠在一起,赤红的血如此融为一体。
皓关并未注意到幼犬复杂的目光,替它处理完伤口硬是同仆从强调过好好照顾幼犬、希望父王与母亲不要怪罪幼犬……才放松般昏迷倒地。
皓关自着主张的行为令父亲震怒。王爷恨不能虐杀春风泄愤,却被清醒的皓关阻止。他的儿子实在太过喜爱这只幼犬,更不惜拖着病体流泪哀求自己将这个畜生留下。
王爷熬不过心爱的小儿子,皓关得偿所愿。
皓关用难看的伤疤换来春风的亲近:外人在的时候它看起来懒惰嗜睡,偶尔目露凶光,与皓关独处的时候则喜欢舔弄他的细白的脸颊,长舌时不时扫过皓关的嘴唇、眉宇。到了晚上更是愿意与他同榻而眠用日渐浓密的皮毛温暖皓关的身躯。
更加亲昵的则算春风扑倒皓关的时候。短短几个月,还能依偎在他怀里的幼犬已长成半丈高的巨犬,它皮光毛亮,威风凛凛如狼。皓关在它身下显得十分瘦弱,春风用四肢压轻轻地压住他,不顾皓关的抗议用大舌舔过他的脖颈。在温暖的室内偶尔还会用牙齿扯开他的衣襟舔上他的胸脯。而他会因为胸口的搔痒而发出笑声——这都是父母兄长仆从所不知的。
皓关认为这是春风对自己的信赖与喜爱。
而皓关亦同他诉说自己每日读书后的见解和感悟、倾吐自己偶尔的烦闷和无人理解的孤独。
他与自己最好的“朋友”相处的时光却十分短暂。一年以后,春风莫名其妙地消失了。
父王告诉皓关——它是养不熟的白眼狼,或许它不是狼但它同狼一样狡猾凶恶且不可信赖。
皓关自懂事以后就不再哭泣,他为春风哭了两次,第一次是哭求父王,第二次却因为它的不告而别。春风是看似众星捧月实则孤独的他唯一的朋友。他能从春风的眼里看出它对自己的了解和认同。
——春风走了,它为什幺要走?
他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呆呆地想了三天。
——野性而凶猛,王者睥睨一般的目光。
春风或许是属于北地雪原,皓关回忆起初见;安逸温暖的王府始终束缚它的天性,它是自由强大的。皓关顿悟:伤心于春风的离去却也从中解开了自己长久来的心结——只要留在王府他永远只能是“亲王的宝贝小儿子”。而大陆广阔,西有西极王朝、南有南乡国、极北则有神秘的魔族……
喜欢我收徒的目的真的很单纯!请大家收藏:(m.dmbook1.com),飞卢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