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一块没有了水分滋润的玉石,冷硬又干涩,形单影只,透着满怀的悲伤。分手了
“她的男人死了。”路善豪的脸色变得十分的难看,眼中阴郁一片。
“死了”夏瑾倒吸了一口凉气,瞪大了眼看着那个犹在唱着悲伤的女人。她唱的是那么的歇斯底里,毫无杂念,好像那只是她一个人的天地,一遍又一遍的唱着。脸上的泪在雨点里面奔腾,下面的人也被她感染,没有了碰杯的欢乐声,只是怔怔的看着她。
“她是富乐钢材的千金,跟帮里一个弟兄在一起。她的父亲极力反对,但为了能在一起,她甚至离家出走。不过,前段时间我们跟克伦斯交手的时候他中了枪,阿章救不回他”他低了头,收紧了手中的啤酒杯,狠狠灌了一大口。
在重症监护室里面躺了一晚上,终究没有逃过生死十二小时
那个男人是冥夜中的一个中层骨干,很有前途的一个人,有勇有谋,他正准备提升他,让他跟那女人可以好好在一起,取得她父亲的祝福
这些都是夏瑾不知道的,她只知道他们有时候会出任务,但她真正认得的,也就是围绕在叶秉兆身边的那几个人,对于其他人员,她并不清楚。而他们也帮着叶秉兆一起瞒着她。
“夏瑾,不是只有你一个身家都干净的女人跟黑道的人交往,可是你看,这是什么结果我们的世界很残酷,你不怕死,也经过了考验,可是,如果是老大,你真的”他及时住了嘴,以前他一直都是保持中立的立场,可是,在亲眼见到后,他也觉得残忍。
夏瑾真的能挺过去吗如果真有那个万一
眼下的他们跟克伦斯进入了白热化的阶段。
前段时间酒吧一直被查,也是跟他使诈有关。那些来历不明的小混混就是他们派了故意引起警方的注意来临检的。而这端期间,他们大小枪战不断。让他们危机更上一层的是,最经传闻季淳风已经加入了焰门,成为了斐迪南手下一员。
所以,他最近才有了这种顾虑。夏瑾会是牵绊叶秉兆的一个女人,如果没有她,他才可以放开拳脚,大干一场。
不光是他,其他人也有了这种想法,只是碍于他们身为下属的身份,不能直接提出反对。夏瑾是一个聪明勇敢的女人,但与他们想要的,还相差甚远。更何况,如过是她出事,叶老大不知还能不能承担第二次的痛苦。
他同情这对恋人,但在血腥战场,软肋只会给敌人刺入的机会,同情,没有半点意义。
夏瑾朦胧的眼看着那个悲切的女人,恍惚中,她好像看见她变成了她。她猛然摇着头,甩落眼泪。不,她绝不要站在那个抬上唱那首挽歌
她的爱不会是诅咒
此时她的心中终于下个了决定。
“路子,后天这里停业一天,我要用。”她擦了一把泪,在那还未停歇的歌声中踉跄着脚步走了出去,头也不回。
叶蔚蓝仍旧跟季淳风住在那个狭小的弄堂里。褪去了华服的她,身上的气质依然不减。即便是一身路边摊衣服,她也能穿出味道来。
经过几天的适应时间,她已然能够游刃有余。用叶蔚蓝的话说,就是,她可以征服上流社会中的人,在平民社会,她照样能征服这里所有的人。女王,走到哪里都是女王。
她不需要像黎妍那样装贤惠乖巧,只用她豪爽的个性就能赢得别人的喜爱。
她教这里的年轻媳妇姑娘们穿衣搭配。
她跟弄堂里的孩子玩游戏,跟上了年纪的女人唠嗑聊八卦。她的嘴里有许多明星的八卦,亦真亦假拿出来说说嘴,但守着不透人的底线,只聊杂志上写的。说到最后,她会用一句“狗仔队的笔,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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