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对于看惯各种狗血电视剧的白灵来说没什么冲击,但是在当下这个社会当中,却没那么容易让人接受。
朱雨小时候是生活在省城的奶奶家的,那个时候她还在上小学五年级,算起来是1956年前后,当时住在家属院,方叔叔全家还在国内,两家离的很近,朱雨是那时候认识的方叔叔。
朱雨一直到上大学之前才离开省城,她父母一直在涞水县工作,朱雨后来转去的省城学校,他父母觉得省城的教学质量肯定比小县城好,于是让她转过去。
朱雨在奶奶家住了五年左右,后来上学就离开了那,方叔叔经常跟这些孩子们混在一起,在朱雨上初中的时候,方叔叔二十几岁,正是最年轻气盛的年纪,当时因为跟父母吵架,气愤的搬了出去,他们家有一套老房子,也就是在邹城家附近的那套,他搬去了那里住。
再后来,方叔叔家里人因为一些原因都去了国外,家里就剩下他一个人,方叔叔经常回家属院去住,因为离上班的地方近,朱雨初中时候代数跟英语都很差,方叔叔偶尔会帮她补习,不光是她一个,家属院同龄的孩子们坐在一起,方叔叔为人幽默,说话妙语连珠,身边的人都喜欢他。
小女生青春期的悸动很正常,崇拜方叔叔的小女生不在少数,他没当一回事,朱雨每年都会去省城的奶奶家里待一段时间,寒暑假很少回家,那时候方叔叔一直被家里逼婚,心情很不好,朱雨没少开解他,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一本正经的板着脸安慰人,想想也是好笑。
方叔叔已经忘记了,朱雨是什么时候跟他表白的,他只记得,那天下着蒙蒙细雨,路上人打着伞行色匆匆,他下班出单位,就看到带着一把透明塑料伞的朱雨,愣愣的望着大门。
朱雨一路上没话,到胡同口的时候突然停下来,裤脚溅的都是泥,方叔叔没留意,朱雨突然跟他说,自己喜欢他。
方叔叔当时惊的说不出话,匆忙的仓皇而逃之后一直躲着朱雨。
方叔叔跟白灵提起这些的时候,眼神里带着懊悔,白灵叹气想,女生的心是敏感而脆弱的,这也就是朱雨的性格能越挫越勇,换成一般人,早就知难而退了。
朱雨从那之后,就没再隐藏自己的心意,谁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方叔叔的,两个人之间隔着十几年的光阴,至少在这个年代,她的这种感情是不被人理解的。
白灵直截了当的问:“朱雨是一个很好的女生,那你喜欢她吗?”
方叔叔没回答,转了一个话题:“其实我这次不应该来,我不能害了她,你劝劝她吧。”
白灵问他:“那你为什么把她送你的毛衣穿在身上?哪怕不得不收下,你完全可以压箱底,可你穿上了,你让朱雨怎么想?她因为你,发了高烧不去医院,躺在家里自己折磨自己,你呢?你做了什么?一次再一次的逃避?你们两个之间的事情,我不清楚,当事人是你,方叔叔,我希望你能处理好这段关系,请不要伤害朱雨。”
白灵一口气说完这一通话,小麦在屋里哇哇大哭,她转身去看孩子:“朱雨快下班了,一般她都是十二点十分出校门。”白灵只能帮到这里了。
小麦张牙舞爪的挥着胖胳膊,小眼睛滴溜溜的盯着白灵,发出呜呜的声音,孩子是饿了,白灵撩开衣服给她喂奶,小麦的小嘴吧唧吧唧吮吸的很快,吃饱喝足之后两只手扒着白灵的衣服睡着了,还发出请问的鼾声。
白灵默默小麦稀疏的胎毛,额头上那一缕一直黏在一起,白灵又不敢给她动,李爱云说大一点就好了。小麦的衣服大部分穿的都是二丫的,二丫生出来瘦小,比小麦还瘦呢,所以小衣服她穿着有点肥大,婴儿衣服不怕肥,肥一点穿着舒服。
小麦睡的很香甜,白灵躺在女儿身边,轻轻拍着她给她唱摇篮曲,与其说唱给她听,更像是唱给白灵自己。
白灵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桑红芹跟李爱云蹑手蹑脚的进来,李爱云比划两下:“让灵灵睡吧,晚上孩子没少折腾她。”
红鸡蛋还剩下半竹篮,剩下的就留着自己家吃,主要是给灵灵补充营养,孙海全挺争气的,上次上山竟然捡到一只野鸡,他自己没有打猎的本事,也是运气好,不知道是谁打的,□□的枪眼还在呢,估计是忘记拿了,他给烟草浇水的时候顺路带回家。
孙海全立刻来县城把野鸡送过来,白灵刚出月子,且得补充营养呢,大人吃不吃无所谓,桑红芹可不跟儿子客气,让他等等再走,褪了鸡毛,加上当归红枣枸杞,用砂锅炖了一个小时。
要是有乌鸡更好了,那个补身体,但这时候也就不能挑拣啦,野鸡的营养价值也不错,炖熟之后,桑红芹给孙海全扯了一只鸡腿、还有胸脯上的一点肉,装好让他带回去:“家里还有两个孩子呢,给他们吃点。”
邹城中午回来神清气爽,他扬扬眉,笑的十分神秘:“有好事,你猜猜是什么?”
白灵脱口而出:“你升官了?”
邹城捏捏她的脸:“小官迷,不是这个,我们单位发补助了,每人一条大黑鱼。”
这个啊,白灵有点失望,不过有吃的也是好的,白灵想起之前,两个人没在一起的时候,邹城单位就发过鱼,福利真不错。
邹城嘱咐一家人保密,这个福利是私下里的,不能对外说,总不能让别人戳着后背说银行老大给自
喜欢穿越六十年代记事请大家收藏:(m.dmbook1.com),飞卢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