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相比了,转念一想,何必呢?入乡随俗吧!
我不是那种吃不起苦的女孩子,几年留学也就这么过来了。不过个把月的事,不想给人留下娇气的印象。
只是一想到手洗的碗碟那种黏答答的感觉,整个人就有些垂头丧气。
我在电话里跟henry说起这事觉得很困惑。老太太的这栋房子有历史价值,占地面积又大,在寸金寸土的牛津还是很值几个钱的,怎么这般抠门?
他说,“你大概不知道吧?我们说有些美国人r,指的就是这种情况。
如果她的房子是继承过来的,或者从亡夫手里接手过来的,那么除了出租房子的收入,很有可能手头是没什么现金流的。”
我恍然大悟,“我说呢,日子怎么过得这么悲催。这哪像资本注义的发源地啊?比中国的大城市还不如。”
henry很不厚道的爆发出一阵洋洋得意的大笑,等他笑停了,才给我说,“亲爱的,大英帝国早就一去不复返了。
你总算明白了吧?这就是为什么他们只能卖卖古迹,然后当当美国的盟友和跟屁虫了。这个世界是要靠实力来说话的!”
这话听着刺耳,然而道理上绝对正确。美国人和英国人互相瞧不起是众所周知的事实,由来已久。
我以前一直奇怪,英国历史悠久,觉得美国人没文化是人之常情,为什么美国人一说起英国人也是一副不屑的样子?
现在看来,再辉煌的过去,一旦跟不上创新的步伐,就会无情地被时代所淘汰。
时间久了,慢慢注意到公司的其他部门也有些零星的中国人。
欧洲人喜欢在tek的时段扎堆,而中国同事则喜欢午饭时聚在休息室,边吃各自带来的饭边聊天。
一个名叫吴华的中年女子,看似很热情,主动过来介绍自己,并把我拉去跟一圈人打个招呼,
我被邀请加入后,虽然自己不带饭,也三天两头去买个三明治什么的在午饭时间去凑热闹,关系自然就拉得近了些。。
没几天便是中国新年,四五个中国同事商议着要到吴华家去聚一聚。
原来公司里这些为数不多的中国人平日里每过一阵子就会由一人轮流做东,其他人则各带一个菜到那家去聚餐。
眼看着过年了,又是周末,这一圈正轮上吴华,他们也就顺便把我一块儿叫上了。
吴华的先生文质彬彬的,方方正正的脸上戴着副金丝边眼镜,一看就是那种在学校里搞研究的人。
我没法做菜,所以之前就主动提议我去买两瓶酒带去,大家一致叫好。
这会儿这位先生把酒接过去,一边嚷嚷,“小米啊,我听说红酒有益健康,他们外国人每天晚上都要喝上几杯是吧?”
我只是陪笑,“平日里都是上班回来赶时间吃饭休息,哪有这等闲情逸致?周末才喝几杯吧,跟中国家庭也差不多。”
“哦,那你跟这种跟老美结婚的,饭后一定是跟传统喝红茶了?”
我愣了一下,这个倒没注意过,想了想才答,“也没有呀,好像反而是我老公跟我喝绿茶呃!”
旁边有同事就笑着说,“老任你干什么,搞得跟户口调查似的?不要老是去揣测人家外国人干啥干啥了,自己愿意怎么就怎么,这日子才过的舒心。”
这话实在精辟,甚合我意。我正要点头表示赞同,吴华正从厨房端菜过来,听到我们最后的几句话,马上乐滋滋地说,
“就是就是,现在的日子跟国内比起来够不错的了,想吃什么就能吃得起!”
我简直想往自己头上狠狠敲几下,我这是穿越到什么年代来了?不是做梦吧?
饭菜摆上桌,好几个盘子都装的满满的。有两个盘子很奇怪,排条n根,小号的韭菜盒子n个,看着倒挺诱人,只是数量上显得特别单薄。
我朝那两个盘子瞄了一眼,心里正在狐疑,吴华已经开口道,“排条和韭菜盒子都是我做的,每人一根排条,一个韭菜盒子,趁热先吃,冷了味道不好。”
不知怎么的,我的脑海里开始浮现出很久以前读到过的三毛的一篇文章,里面有她先生荷西的一个好朋友。那家的太太请客吃饭,好像也是每人一片肉几片土豆?
吴华十四岁的女儿julia,夹了一根排条到自己的盘子里拨弄着,很不满意地说,“妈,我喜欢排骨,可以多吃一个吗?”
她先生皱了皱眉,“你这孩子,不是说好了一人一根么?这肉有什么好吃的,多吃肉对身体不好知道吧!现在不是流行素食么?”
我吓得赶紧低头解决自己面前的排条,再也不敢露出半分不满意的神色来了。
我悄悄打量左右的同事。人人都低头吃饭,一时间也分不出众人是赞同还是习以为常。
饭后大家三三两两的散在客厅里聊天。吴华笑盈盈地端了一盘葡萄过来,“吃水果了啊”。
我默默在心里想,“这回是要分一人几个葡萄了吧”,只听她说,“来,每人拿个小盘子,自己拿一串。”
旁边的一个同事低低说了句,“总算有进步,不按个算了。”我这才知道,原来激动之情如滔滔江水的不止我一个。
julia跑过去拽着她妈的衣袖,“妈妈我要吃上次买的冰激凌。”
来回几句强调各种理由后,吴华做了让步,“好好好,我们吃半根,还有半根留着明天吃,怎么样?”
我手里装着那串葡萄的盘子差点就没摔在地上。这是一夜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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