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一声,有身影拔地而起,她还来不及反应,魏子煜已大步跨出去,这动静太大,疯眼猛地转过身,看到来人后,立即起身后退一步,脸上万分惊愕。
爱月只好跟着出去,她才跨出树林,就见到魏子煜挺拔的身子往下低,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直到他大喊出声,爱月才知道,他哭得十分惨痛。
“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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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眼一时失措,当即否认了刚才所说的一切。可因惊惶,他前言不搭后语,自相矛盾,一急之下踩灭了那火堆,就要逃走。
魏子煜死死抱住他大腿不放,泪雨倾盆,撕心裂肺。
疯眼被逼无奈,无意中吐了实话:“我现在这个样子,怎么可能是你哥哥!”
魏子煜长跪不起,“哥,我找了你十八年,我不管你变成什么样,你都不能再丢下我了。”
疯眼再也说不出话了。
林爱月站在他们身后,看着疯眼……看着魏骁羸弱的身躯缓缓倾下,颤巍巍地去抚魏子煜,一开始不习惯,还十分小心,魏子煜又吼了一声“哥”,魏骁浑身一震,终于与他相拥,跪地痛哭。
魏骁的声音嘶哑、干瘪、沉闷,恸哭起来像是头野兽在嘶吼,有些可怖。但这声音,倾尽一生爱恨。
爱月无措地站在身后,只跟着他们痛哭。
一刹间,天与地都不存在了,只余一道光亮,笼着悲欢离合。
仔细一看,是海面尽头的月亮。
在明亮的白日里,人们都不会觉得光亮可贵,只有被黑暗包围时,堕入深渊时,光亮才变成了唯一的、慈悲的救赎。
……
三人重新把火堆点燃,烧完剩下的纸钱。
爱月最后把那张缅栀花稿拿出来,准备放入火堆,魏子煜拦了下,爱月轻轻一笑,说:“本来就是要送给爸爸的,迟了十八年了。”
然后收拾好东西,准备往回赶。
爱月忽然舍不得走了,即便这里不是詹旭的坟墓,也没一块字碑,可就像刚才魏骁用手比划她的身高一样,仿佛詹旭就坐在身边,她刚才亲手把那张画递给了他。
听人说,父女一场,就是今生今世你看着他不断走远,他最后留给你一个背影。可好歹别人能看着父亲走远,好歹能将那背影刻骨铭心,可她呢,她连看清那背影,都来不及。
没人劝她快走,魏骁和魏子煜就这么陪着,让她盯着那已成灰烬的画稿发呆。
回去路上,魏子煜开车,魏骁问他们,怎么找到这的,他们老实承认在他家里看到纸钱,还有跟踪他一天,再偷偷放入手机的事,魏骁无奈摇头。
那些旧事难说清,都找到魏骁了,一时半会儿也没人着急问他,但关于多年匿名资助这事,魏子煜一上车就忍不住了。
爱月也理解他,魏骁的生活看起来还能过得去,毕竟华人以勤奋踏实著称,到哪儿都不会太差,但也不到十分富裕的程度。他每个月给魏子煜汇的钱,可达到了国内小康家庭养孩子的水准,还有那块表,好几万呢。
魏骁默了阵,嘴角一扯,笑了笑。都知道他叫疯眼,脾气暴得很,突然这么一笑,还怪慎人的。
他没解释,魏子煜心想这事也许不能单独讲明,还跟隆港的事有牵扯,就没追问。
路上再问候了几句,比如他这几天待家里是生了什么病,他只简短说犯了风湿。大概是不习惯一下子有人和自己说这么多话,还嘘寒问暖的,魏骁显得腼腆了。
很快回到家。
魏骁一进门打开灯,就有一庞然大物猛然扑向他,身后爱月惊呼一声,定睛一看,原来是只狗,身上有黑有白,应该是只边牧。
那狗聪明得很,见到两个陌生人是主人带回来的,也就不叫了,还冲他们吐舌头摇尾巴。
魏骁给他们介绍,这狗叫卡卡,今年三岁,是他养的第一条狗的第三代,是个小女娃,很粘人,看家也尽职,就有一点不大好,很嗜睡。爱月心想,怪不得前两次来见他,都没见到卡卡。
他俩蹲守了一天,也没吃好,刚才在海边吃的那点还不够塞牙缝的,魏骁从冰箱里找了些食材,魏子煜和爱月争抢着做饭去了。
魏子煜想着做几道陕菜,可食材配料都不足,爱月也舍得帮他跑腿,出门奔着那家李记去了。
回来后两人继续在厨房忙活。魏子煜是主厨,做了简单几道菜,什么糖醋里脊,豆角茄子,烩面片,魏骁本来站在门口看,这味儿实在勾人思乡,他忍了把泪,退出去了。
饭菜很快上桌,爱月负责摆好碗筷,再给卡卡也盛了一份,三个人围桌而坐。理应是魏骁先动筷,可他竟舍不得吃了,魏子煜只好拾起筷子,主动为他夹菜。
终于开吃了,爱月喝了句:“魏子煜厨艺不错啊。”
魏子煜白了她一眼:“都跟你似的,这么大个人不会做饭。”
魏骁看了看他俩,略有笑意:“你们俩,谈对象啊?”
两人都一怔,同时说:“不是。”魏子煜补了句:“哥,我跟爱月是好朋友。”
爱月接着就说:“是啊,他有女朋友的,可漂亮了。”
魏骁转向爱月:“那小月的对象呢?”
爱月语塞,魏子煜给魏骁加菜,打圆场:“哥,人刚分手。”
魏骁略略一笑,怪不好意思。
吃完饭,爱月负责收桌,从厨房出来时,看到两人都坐在沙发上,卡卡趴在魏骁腿上,魏骁正给他顺毛,那表情迷醉的,不知道得有多舒服。
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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