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洛闻言挑眉。“此话怎讲?”
阿珩反问:“你可会与人共妻?”
“自是不会。”
“那就对了,独占欲是人的天性,只要是人,天性都厌恶与人共享自己在意的东西。只要有能力,男子无法容忍妻妾有别的男人,而女子亦然,只是女子地位太低,处于弱势,即便有这样的yù_wàng也无法做到。因此,除非对自己的夫君根本没有男女之情,否则都会想方设法弄死夫君身边的女子。”阿珩有条有理的分析道。
“朝云没有能力杀死你。”
“可她会努力让我去死,毕竟,再怎么说不分大小先后,只要我活着,她就是个妾。偏偏我又有能力让她去死,但她是齐王的外孙女,而我是奴子,弄死她,我会很麻烦,犯不着。”阿珩理所当然道,为了个男人拿自己的命去开玩笑,她又不是脑子有病。
“齐载会保护你。”
“他不会,当他为了权势而第一次选择妥协让我受到委屈时,便已注定此种事必将一而再,再而三。无关大局,他会保护我,但一旦涉及重要利益,我必将被舍弃。”
“你不信他。”
阿珩莫名其妙:“对于已经选择了舍弃我的人,我为何还要给予信任?”
云洛道:“可你为了他对我恩将仇报。”
阿珩闻言唇角勾起一抹似讥似讽的弧度:“哦,恩将仇报也得有恩,你真的对我有恩?”
☆、第三章青雀先生
捭阖遂1334年,云梦大泽,齐国西樾平原。
重金买来的良马口吐白沫轰然倒下,阿珩敏捷的用脚在地上一蹬才及时跳开避免被马给砸着。
马累得倒下了,她也累,半个月的时间从青睢边境的沧水赶回齐国境内,她的大腿内侧都被磨得血肉模糊,若非自愈能力诡异,早已见骨。
阿珩躺在地上没起来,不是不想起来,而是实在起不来,摸索着从包袱里翻出一根五百年的野山参咔擦咔擦的生吃起来。
嗖!
阿珩怔愣的看了下穿透自己自己身体的长矛,很快反应过来自己这是被袭击了。
睢国还是青国?怎么找来的?她这一路上可没透露自己的身份,更不曾进入任何城镇,追踪能力真好。
阿珩叼着野山参,双手抓住长矛一用力,长矛立时拔了出来,鲜血四溅,一包药散拍了上去,没一会便止住了血。
一边止血包扎,一边滚进了旁边的密林里。
不管是谁在追杀她,这密林都不是什么适合伏杀的好地方,至少不是适合伏杀她的好地方。
云梦大泽方圆千里,衍生的密林更是涵盖了大半个中州,而密林里最不缺的就是狼虫虎豹,特别是云梦大泽,大泽深处更栖息着无数可怕的异兽。
阿珩不需要做什么,她只需要洒点吸引猛兽的药物在路上,当追杀的人追来时,不免沾上药物,从而被猛兽盯上,她只需要看着就行。
阿珩的计划中途出了点岔子,药撒了,猛兽也引来了,却跳出一个路见不平的士子。
士在大荒的历史上一直都是一群非常特殊的存在,自诞生之日起便是。
饱读诗书的士子为了增长自己的学识与见闻,也为了了解列国好选过立身都会在少年时游历列国,待觉得自己的火候够了后就会选择一国效力。
捭阖遂时代,九州四分五裂,中州更是战火纷飞,士子便于中州这片充斥着战火的土地上孕育,而孕育于这样的土地,想也知道士子不会是那种死读书,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书呆子。
后世史家曾言:大荒若干纪元所有首遂中,捭阖遂时代的士子最是凶残。
阿珩跟士子打交道不多,她所见到的只是士子游说列国的口才,但武技,没怎么看过,但这一次却见到了。
跑得太急,双足撑不住而跌倒被扶住的时候阿珩以为自己这一次得英年早殇了,却在抬头的刹那知道对方不是死士或杀手。
士的出身不一致,有贵族子弟,也有庶人子弟。庶出而无继承权的贵族子弟,亦或在本国不得志的贵族,或在本国无法出头的庶人子弟,都会去别的国家寻找明主。而其中最有学识的那一茬便是士,士有士的气节,纵然士为知己者死,也不会当死士,那是羞辱。
少年容颜俊美,英姿勃发,腰间佩剑,是很典型的士子形象。这个时代,剑并不是什么人都会佩,也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佩的,无外乎贵族与士子。而会只身佩剑在外的就只有士子,贵族的佩剑纯粹是装饰品,安全主要靠身边如云的从人。
只要不是杀手,那这条命就算暂时保住了,却不曾想少年给了她更大的惊喜。
玄衣的少年剑光如瀑,杀手纷纷倒下,但血腥味加上药物,猛兽也到了跟前。
玄衣少年愣了下,这英雄救得不是美也就算了,怎么连猛兽都跳出来掺和一爪子了?
在连杀一头猛虎,两匹狼后玄衣少年将阿珩背到了背上,风紧,扯呼了。
阿珩继续啃着野山参,同时猜测这玄衣少年的身份。
士子虽效力于不同国家,有的出色的士子一生可能跟转马灯一样换国家,但凡觉得主君有一点不满意就把主公把给炒了是捭阖时代士子的特色,因此想要看出士子为哪国效力有点困难。准确说,这些士子根本就不为谁效力,谁能让他们展示自己的才华,他们就为谁办事。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辰国云氏的祖先云越,他创下了士子中的一个记录:为二十几个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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