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上车。
州围不动,眯着眼思考眼下的处境。
他却误会了她的意思,一边扣着敞开的外套纽扣一边下了车绕到副驾驶位,拉开车门,一手背在身后,一手掌心向上摊在身前,微弯下腰,朝她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这是一个很标准的绅士礼,齿间咬着的烟和幽深的眼神是破绽,袅袅上腾的烟雾背后,是毫不掩饰的野心勃勃。
男人的野心勃勃,可以用来形容对事业一展宏图的决心。
当然……也可以是征服一个女人。
清冷月色下,孟浪、唐突、自负,可也迷人得无可救药。
州围只是一介凡夫俗子,没法做到心如止水,她缓步走过去,成全了他的野心。
然而还没等开到咖啡店,林纵横就发现州围蜷在副驾驶位上睡着了,两手攥着安全带,靠着座椅靠背边缘的凸起,睡得毫无防备。
他没把她叫醒,怕她冷就没熄火,车子在凌晨空荡荡的街头漫无目的地开了好久好久。他并不觉得无趣,这是他的征途。
长夜漫漫,香车美女,一大幸事。
*
第二天在片场相遇,没有过提前商议,两人默契地在人前拉开距离,保持点头之交的礼仪。人后的联系却日渐频繁,举手投足之间的默契和暧昧更是与日俱增。
从一开始,他们的关系中林纵横便一手掌握了所有的主动权。按道理,别说身处那个青涩的年纪、含蓄的时代,就算换成思想观念日新月异的十几年后,一个人对另一个仅仅有一面之缘的人产生好感也会收敛着点来,好歹也需要经过一点试探和欲盖弥彰,然后才会循序渐进地放开。
可他旗帜鲜明,目的明确,毫不掩饰又坦坦荡荡地靠近,每一招都带着狠准稳的霸道和果断,要多志在必得就有多志在必得。
她要做的事似乎只剩一件,那便是乐享其成。
很奇怪,那个时候的州围经历过亲情友情爱情的三重浩劫,浑身是刺,为了自我保护,在自己方圆百米之内布了成千上万颗地雷不让他人踏足靠近。
偏生他连脚下都不看,大步流星、步步逼近。
安然无虞。
州围没有问过林纵横在她之前的情史,只是她觉得该是很丰富的,他太老练,太自在,不知道经历了多少个姑娘才能达到这样游刃有余的水平和状态。
捅破窗户纸的时机到得很快,开机不过两个多星期,一场吻戏就确定了他们的关系。
当天他们一起下的戏,从片场分头走,走远了才会和。不比暧昧阶段,成为男女朋友以后可以名正言顺有点肢体接触了,林纵横拉着州围的手塞进自己大衣口袋,十根细长的手指在互相纠缠,交换体温,他们沿着街道慢慢走,一直走到闹市区的店铺关了个七七八八。
林纵横真的是一个很没有耐心的人,看到不远处一家酒店,他直白开口:“你带身份证了吗?”
后来州围问林纵横为什么谈恋爱第一天就敢跟她提开房这种要求。
林纵横一点也不觉得这哪里有问题:“喜欢你啊。”
“那喜欢钱你就可以去抢银行吗?”
“银行里的钱不是我的,可你是啊。”
州围觉得他十分可爱。
但在那个当下,州围听着这话是很不爽利的,这让她感到不被尊重,也暗自心惊他对男女之事的态度,她从他掌心抽回了手,放回自己口袋中,初恋的欢快和雀跃消失无影踪,在他不解的打量中,她冷静发问:“林纵横,你交过几个女朋友。”
从前在学校里,长得好看的男孩子基本都早早就有了女朋友,林纵横要是有过什么过往,州围完全可以接受,但他的经历似乎已经不是简单的情史丰富可以解释,混乱的程度远超她所能接受的范围。
林纵横明白过来,他没着急说话,定定看州围几秒,突然伸手托住她的后脑勺亲她。
州围侧头躲避。
感受到她的抗拒,林纵横并不多做停留,直起身来,说:“这是我第六次接吻。”
他们拍吻戏拍了四遍才过,加上吻戏前的初吻,这正是第六次。
州围半信半疑地抬起头看他,思考他这句话究竟有几分可信度。
这一次他正面回答了她的问题:“我交往过一个女朋友。”
说话间,他慢慢把她抱住,嘴唇贴在她耳边轻轻说道:“我好喜欢她。”
这是林纵横第一次跟州围告白。
虽然他的所作所为都很难让人信服他没有经过别人的调/教而是无师自通,可是没缘由地,州围就是信他说的是真的。她拉着他的衣角埋首在他胸口,能感受到自己的脸颊和耳朵都烫得快要冒火。
林纵横很想听州围也说喜欢他,但是近在他眼前的耳朵红彤彤,他笑一下,心软了,没为难她。
反正脸红还不是因为喜欢。
本来场景温馨,然而他再一开口还是不忘初心:“那可不可以去开房啊?”
州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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