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自己就想,如果她是我姐姐就好了。
再后来遇见了主子,那个传说中漂亮的像神仙的一样的人,听到他温柔的跟自己说话,就什么都忘了。她视他如天神,哪怕为他失去性命也甘愿。
可是,他的目光再也没有为她停留过。
在某个早上,她看到于洛衣衫不整的从角落里跑出来,然后,他从角落里走出来,嘴角含笑。
嫉妒像藤蔓慢慢爬满了她的心。
她洗了一夜的冷水澡,大病了一场,希望得到他的一丝怜惜,可他一次也没来过。他托苏管家传话,“我是个没有心的人,你不该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你该好好想一想,这些日子,你失去了什么,又得到了什么。”
生病期间,没有任何人来看过她。包括她曾真心相待的于洛。
她把于洛弄丢了。还能找得回来吗?
望着旁边睡着的于洛,她想,也许,这是上天给她的机会,让她重新得回失去的东西。于洛,对不起!
夜已深,一切都归于平静。
茫茫月光下,一抹黑影坚定地立在竹林深处,默默的注视着,那间小屋里,他要保护的人。夜风拂过,片片竹叶洒落,各安天命。
红袖添香二楼没有隔间,整个一大型图书馆。
莫言与宝盈出去买书柜,锦书锦画帮忙打扫,锦月就负责购书,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各行各类的书都有。作为一个著书人,这些东西都是必备的。
各忙各的,于洛就闲下来了。写书的人都知道,灵感最重要。
今世不同来世。在21世纪,网络小说纷纭复杂,什么文都有。这里是古代,瞎编乱造也要有理有据,否则就是妖言惑众,要判刑的。
不过,砚石也说过,改编是合法的。通过现实生活中发生过的事进行再加工,使之附有教化世人、扬善去恶的意义就可以了。
思虑再三,于洛有了主意。趁着莫言不在,到他房里拿了一件外衫,乔装一番,直奔青楼去也。
莫言的衣服大了点,截去衣摆,倒还凑合,就是难看了点。头发绑成发髻安在头顶,歪歪扭扭的别了只玉簪,乍一看,像个少年郎,就是年纪小了点,到青楼门口差点拦下来。
好在带的银子多。
于洛进的是钱塘数一数二的青楼----丽香院。
而且和砚石的《砚石书斋》对门。
一进去,满鼻子都是花粉味儿,呛得嗓子难受,还有几个花枝招展的姑娘上前拉她,吓得于洛躲躲藏藏,跑到了最角落的一张桌子底下。
忽觉得这张桌子底下似乎还有人,一回头,傻了----竟然是砚石。
两位交换了一个“同是天涯沦落人”的眼神,若无其事的钻出来坐好,各倒了杯茶喝起来。
“老砚,不是我说你,都这把岁数了,还来青楼逛什么?”
“还说我,你一个姑娘家来这种地方,也不怕羞!”
于洛嘿嘿一笑,“对了,你打听到什么没有?”
砚石摇头,“恐怕判断有错。”看这些欢欢喜喜拉客的女子,一点悲戚的感觉都没有,别说是青梅竹马,恐怕连爹娘都不记得是谁了。
正感叹着,忽然整个花厅都静下来了。
只见灯火通明的楼上,缓缓走下一位姑娘,白衣翩翩,白玉般的脸庞,精致的五官,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仙女,美的让所有人都忘了呼吸了。
一脸肥肉的鸨母笑的连眼睛都没了,“各位大爷,各位大爷!今晚,是我丽香院花魁的□□夜,价高者得,如果各位大爷喜欢凝香,就赶紧出价吧!晚了可就来不及了。”
场面顿时一片混乱。
于洛瞅了一会儿那个叫凝香的花魁,见她不悲不喜,面无表情,面对如此状况,也不慌乱,颇有大家闺秀的范儿。
“砚石,这个有戏!”
砚石揪着小胡子看了半晌,点头称是,右手开始掐算,一会儿笑道,“原来是她!”
“?????”
“我出五百两!”
“五百两?你太不识货了。我出一千两!”
“我出两千两!”
“……”
那边已经开始喊价了。感情来逛花楼的都是败家子,几千两银子买一夜春宵,有病!
忽然,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一万两黄金!我买凝香姑娘终身。”
循声望去,果见一双桃花眼熠熠生辉,玉面白衫,在一群酒肉之徒中分外显眼。
鸨母笑的五官都皱在一起了。
台下没有人在喊价了,因为一万两黄金可能是他们一辈子的积蓄,为了一个女人,不值得。
“好,凝香姑娘就归您了。”左岸夜旁边的一直冷着脸的男子上前低过一张银票,交换了鸨母手中的卖身契,双方证实后,左岸夜起身拉过凝香的手,穿过人群,消失在于洛的视线。
其实花魁凝香曾经是富家千金,原名李紫嫣。其父是杭州有名的大户人家。前不久,一场大火烧了李府,万贯家财付诸一空,家中姨娘倦了银子逃之夭夭,仅剩父女二人相依为命。
不料,老父伤心欲绝,一病呜呼。生下紫嫣,身无分文,只得卖身葬父……
“停!”于洛扶额,“有没有那么夸张啊!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李家怎么一夜之间就穷的叮当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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